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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本文拟利用广东省汕头市档案馆档案资料 ,以汕头市市商会为中心 ,对 1 933- 1 934年在汕头发生的金融危机加以描述 ,梳理了市商会与各分会、各商号 ,市商会与广东省、粤东区、汕头市行政机关等几个方面关系 ,对 1 930年代汕头这一特定地域的商人组织的社会作用以及商人组织和地方政府之关系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本世纪以来,广东省潮汕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逐渐从潮州市转移到汕头市。新中国成立后,汕头市一直是地区党政机关的所在地。1983年实行市辖县新体制,汕头市辖九县(潮阳、潮安、澄海、饶平、南澳、揭阳、普宁、惠来、揭西)一市(潮州市),所辖地域基本上与潮汕方言分布的地域一致。汕头市的这种地位,使得它的语言对于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汕头市成人高等教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根据汕头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领导、拓展办学面、联合办学、向职业性方向发展等有益建议,以促进汕头市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经过了数次变迁,主要表现在较大的市的涵义及其立法权的配置两个方面。造成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变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可以提供分析参考。但是,当前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立法效率低下等。为此,调整和统一较大的市的涵义或范畴,以及扩大较大的市立法在区域立法中的参与范围和作用,是两项可行的改进方案。  相似文献   

5.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定,未能顾及“较大的市”和部分新赋权的设区的市立法的实际需求。在立法实践中,某些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越过了立法权限的边界,存在越权立法的现象。因此,需要调整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限制模式,建立纵向合理的立法“分权”体制,赋予设区的市相对完整的地方立法权,并通过立法批准等控权机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监督和指导。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讨论了汕头市话的含义、汕头市话语音系统的形成和发展,及其与周边兄弟方言的差别,并指出,汕头市话早已取代了潮州府城话而成为潮汕方言的代表语。  相似文献   

7.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订后,全国200多个设区的市首次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但通过对安徽省的实证考察发现,这些“晋级者”们由于立法经验匮乏,缺乏专业人才等因素,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还存在立法名称使用缺乏统一性、立法根据表述缺乏科学性、立法语言表达上存在模糊性、立法修辞逻辑缺乏严谨性等问题,这有悖地方立法权扩容初衷,有损地方法治化进程和地方人大公信力。对新获立法权设区的市而言,目前亟待加大对相关人员立法用词用语知识技能培训,引入语言修辞学专家进入“智库”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立法用语“护航”等路径措施,提升立法语言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相似文献   

8.
蔡焕彬 1980年出生于汕头市,2003年毕业于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文学学士,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汕头市水彩画院画家、汕头市青年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9.
黄炳章很年轻,今年刚33岁,但已经拥有一长串令人仰慕的头衔: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常委、广东省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及教务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青联委员、汕头市青联常委、汕头市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市政协常委、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在众多显赫的光环下,年轻、干练的黄炳章除了多出几分神职人员的谦恭外,始终保持着常人难以自持的低调。黄炳章出生在广东潮汕地区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家庭,父母都是乐善好施的天主教徒。受家庭的影响,黄炳章从小就接受了洗礼,少年时期就经常参与教会活动,是歌唱班的一员。幼小的他把当时…  相似文献   

10.
利用层次分析法 (AHP)对潮汕三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及城市发展的综合效益进行了分析评价 ,结果表明 :汕头市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指标均高于潮州和揭阳 ,但三市的各分效益水平总体都偏低 ;从城市发展的协调度看 ,潮州的城市发展综合效益协调度指标最高 ,表明潮州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水平基本上是同步的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的《立法法》全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深化地方改革、扩大地方自治权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但由于此次大规模赋权中,立法机关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前瞻性等方面考虑得不够充分,加之立法解释的滞后性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欠缺,使得地方立法权主体扩容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这些风险与挑战主要体现在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立法能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个方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厘定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加强设区的市的立法能力建设,加强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的定期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地方立法权随着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扩至所有设区的市,随之掀起地方立法热潮。但目前地方立法的质量普遍不高,存在诸多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能为地方立法开辟新路径。基于互联网及大数据的人工智能,能被应用于资料检索、立项论证、立法公开与意见征集、辅助草案起草、立法后评估与备案审查。与此同时,当人工智能被应用于地方立法工作时,需要确立“辅助原则”,规范人工智能地方立法程序的选用标准,限制人工智能地方立法程序的算法,以此来规制人工智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3.
赋予全部"设区的市"立法权,既是渐进式的纵向分权的体现,也是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优路径。"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并非"违宪",而是宪法规范对社会的滞后性反应,从规范与事实的龃龉角度可以作出解释。《立法法》对立法权限的"等"字规定,应从立法实践与草案三稿变化得出"等外"之义,而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内涵应从短期与长期两个方面作出理解。此外,新修订的《立法法》通过备案审查制度在制度框架内化解了"较大的市"立法事项收缩与法定事项以外的法规效力之间的张力。在"设区的市"行权问题上,未来的对策应从设置立法机构、强化人大对立法的主导地位等角度考虑,通过多层次的审慎举措推动地方立法实践的良性发展,使之契合国家治理的导向和良法善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村规民约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直接、重要手段,但是其强制力微弱和救济途径缺乏等现实困境制约了其作用发挥。在自身 力量难以摆脱困境的背景下,探寻有力的外力是治理的必然选择。设区的市的立法作为国家立法层级的末梢,贴近乡村治理 的实践,无疑是乡村法治的优越选择。以设区的市立法规范村规民约的内容,规范制定和修改程序,健全审查机制等措施是深 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应有之义和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选择。  相似文献   

15.
佛山的体育产业虽然在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国内许多城市比较,尚处于起步阶段。改变这一现 状的途径是:加快体育市场立法进程,正确处理体育部门"办"体育与"管体育的关系;把握机遇,将佛山的体育产 业推动到更高的档次体育产业;应当吸纳大批的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行业的影响力和竞 争力。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但农民工在城市却受到严重的排斥,其劳动权、报酬权、人身权等各种合法权利被侵犯。对农民工的歧视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事实不容否认,廉价的劳动力实现了城市的低成本扩张,农民工对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各界应重视如何救济农民工这个问题。文章设计了行政的、立法的、社会的救济及自力救济四种途径,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或试验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具有先行先试立法的性质,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之一。2015年立法法修改,设区市获得立法权,使这一任务更具可行性。《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小宪法”,条文宜粗不宜细,在其制定过程中应对生态文明概念有全面把握,注意与环境保护立法的区分。其框架体系应包括总则、生态规划、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制度建设与保障和法律责任几个部分。  相似文献   

18.
长株潭一体化不仅是经济的一体化,同时也应该是经济秩序法治化同步过程.从立法模式来看,现行的横向协议合作立法模式依赖于长株潭三地政府之间的通力合作而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而流行的"行政一体化立法模式论"又过于激进,较为理性的选择是既不改变长株潭三地的基本行政区划,同时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立法中责任制度建设.当然,在加强长株潭区域经济责任立法时要注意处理好长株潭"两型办"的权限与职能定位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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