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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榆林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煤炭行业作为榆林的龙头产业,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当地煤矿多以乡镇小煤矿为主,先天技术装备薄弱,后天管理参差不齐,不安全因素始终存在。因此,通过法律的视角来分析榆林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从立法、监管、市场机制、技术方面寻求解决途径,借助法律手段使榆林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张艳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2):21-25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权益问题,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应成为维护乡村社会权益的组织依托;当前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中,乡村自治性组织的维权性功能存在着缺位、错位和异化的现象,这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着力构建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推进乡村自治组织的社会性复归,通过政治环境的发展、制度机制的重构、文化观念的培育,挖掘和塑造村民自治性组织作为村民群众维权性组织的组织资源和实践载体。 相似文献
3.
影响煤矿安全的因素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对榆林地区乡镇煤矿安全从外部原因中的政府管制方面进行了研究,从煤矿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以及事后处理三个环节揭示政府管制目前存在官煤勾结、管制人员不作为及事后处罚力度太小等问题,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引入行政问责制、加大法律处罚力度、改革税收体制、壮大监察力量以及引入群众监督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无“法”维权与成员资格
———多重支配下的“代耕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往关于农民维权的研究都忽略了维权本身的权利从何而来的问题。我们认为农民只有在具备乡村行政设置中的成员资格以及乡村伦理中的道德成员位置时,其维权行动才可能有效。文章通过对一个由特殊的群体——"代耕农"组成的村落,描述其村民从有成员资格到无成员资格的过程,在经验上补充了"依法抗争""以法抗争"等研究框架所忽略的维权状态——无法维权;在理论上,扩展了"合法性困境"的"所指"范围,并分析了由资本、基层政府以及地方权力所组成的多重支配系统,如何构成了"代耕农"的抗争困境。 相似文献
5.
赵广兴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3)
煤矿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近两三年来我国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煤矿超能力生产、人才严重缺失、地方保护主义、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煤层赋存条件差等,是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加强立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事故成本等,是预防和遏制煤矿事故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6.
李新娟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50-53
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及立法演化史可以被分为早期安全管理立法阶段、修订完善阶段到日臻成熟三个重要的历史阶段。这三个阶段清晰地展现出了美国不同阶段煤矿安全及管理的基本特征。美国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由早期的行政管理与安全监督合一的一体化体制,逐步发展形成监、管分离,监督、复审约束制衡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的沿革历程。社会舆论和行政管理是推动煤矿安全管理与立法进步的两大动力。《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案》对美国煤矿安全产生了重要影响,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决定了其安全生产状况,同时对美国煤矿安全立法的基本技术途径的分析,为研究我国煤矿事故高发期的安全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黄艳葵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4-57
工会组织作为协调劳资矛盾冲突的重要机构,应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企业内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工会立法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工会职能定位不清、维权软弱无力,集体维权机制缺失。工会作用的真正发挥,需要反思现有的法律制度,将建立工会作为企业的强制性义务,简化现有的工会建立程序,重新定位工会的维权职能。确立工会独立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8.
苏燕平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61-66
就地转移农民工在乡镇企业遭遇权益受损,其维权行为受到传统力量和市场力量双重影响并体现出乡村弱者维权的特有逻辑。就地转移农民工维权空间分两个场域:在企业交易市场中,农民工基于平等的契约关系、"模糊的公正价值"与维护尊严积极维权,但制度的契约合意性、具有伦理色彩的重复博弈和无讼的乡土传统又决定了农民工作为弱者维权不彻底。在更大的乡村场域中,农民工通过闲话、频繁流动等弱者的武器进行消极的不公开的维权,并对乡镇企业维护农民工权益起到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9.
从矿难事故参与的四大微观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煤矿企业、矿工角度出发,通过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煤矿企业和煤矿企业—矿工2个博弈模型,分析了乡镇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结果表明,从监管角度看,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管齐下对乡镇煤矿进行治理,特别是要削弱其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联系;从雇佣角度看,解决矿难问题还在于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渠道。 相似文献
10.
李富余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60-61
煤矿安全管理已成为当前煤矿经营与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安全文化建设也成为煤矿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与保障.完善煤矿企业的安全文化管理,发挥安全文化在煤矿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将有很大的实践意义.本文从安全文化的发展出发,阐述安全文化在煤矿企业中的作用,并从多方面探讨了加强安全文化在煤矿企业中的运用方式,最终达到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文化整体效能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沈费伟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32-140
传统国家对于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政府合法统治的重要基础。传统国家乡村治理以乡里制度为载体,历经夏商周到魏晋南北朝的乡官制时期、隋唐的轮差制转折时期以及两宋到清朝的职役制时期。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士绅精英和普通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四大主体,并非静态的命令服从关系,而是上下互动博弈与合作配合的关系,其中,士绅精英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科举制度、宗族制度和乡规民约共同编织成制度网络,贯穿于传统乡村社会治理过程始终。 相似文献
12.
有关《物权法》所规定之"村规民约"的思考——以徽州社会调查为基础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王旭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笔者在徽州调查的过程中,在桃林村发现了该村以村规民约的方式侵犯异姓儿童财产分配权利的案件。通过对案件的解读,发现该案充分展现了村规民约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制度紧张。为了深入剖析该种制度紧张,文章对现有徽州村规民约和历史上的徽州乡规民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终发现,桃林村的做法是在用村规民约的形式实施着传统法律的规定。因此,所谓的制度紧张,在深层次上是传统法律与现代法律之间的紧张,而且正是这种紧张塑造了现有村规民约的演进方式及其内容,并最终导致了桃林村违法村规民约的出台。 相似文献
13.
曾玉婷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8(6):563-566
农村地区法治建设既衔接了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目标,也是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催化剂。但目前,农村政策与农村地区法治间的相互抵触及乡规民约与农村地区法治的紧张关系无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法治化进程。因此,需整合农村地区的法治资源,推动农村法治保障并规范村民自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村规民约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分析,指出村规民约作为特定时期的历史产物,其存在与发展都与社会当时的具体环境,特别是政治需要及权力运行模式密切相关。作为乡村社会“小共同体”“私的法律秩序”,村规民约与国家“公的法律秩序”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和矛盾。提出为保证中国法制统一,学界不应过高渲染村规民约的功能作用。村规民约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伦理价值和道德教化的作用和意义是主要的。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问题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但在现实中却还存在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亟待健全、村民和"村官"的法律意识亟待提升等诸多问题。从当今农村法制环境现状上看,农村的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强化农村立法、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提高"村官"的法制观念,完善农村法制建设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董红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45-48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的定位不准,尤其是没有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以及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故有必要对村民委员会的地位进行探析。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重新定位。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明确界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参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来确定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根据2005年吉林省的微观数据,本文应用微观经济计量方法分析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我国居民教育和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使得我国居民受教育年限增加0.3年左右,使得农村8.0%左右潜在退学者和城镇2.2%以上潜在退学者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进而使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高中教育普及率增加2.5%和6.9%左右。这说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居民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没有改变农村居民和城镇女性居民的教育收益率.但使得城镇男性高中学历人口年均教育收益率增加了4.5%,说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仅对城镇高中学历居民的收入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论后乡土社会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动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立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3):87-92
后乡土社会区别于传统乡土社会,有着与整个社会转型时期相应的特征,在这一形态下农民法律意识有着很大的进步,但农民法律意识距离现代化程度还相差很远.通过分析后乡土社会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动因和阻力因素,整合各种社会因素,促进农村法治秩序的建立和整个法律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