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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7 毫秒
1.
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其财务、会计事项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规定,同时还要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协调。但是,目前尚存在《公司法》与《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不协调之处,给实践中的执行带来困难。因此,亟需将《公司法》关于财务、会计的规定与《会计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2.
德国不同形式的公司分别由《商法典》、《有限责任公司法》以及《股份法》这三个法律调整 ;依照德国的公司立法 ,德国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普通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有股份公司。了解德国公司制度的法律基础和具体的组织形式 ,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司制度的发展应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2005年5月《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颁布实施。该《规定》是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的,是实施自治法的相关配套性法规。它既是国务院对自治法的执行,也是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直接法律。《规定》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环节。它的出台是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规。  相似文献   

4.
我国排污许可设定法律审视及转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纳入立法计划的现实语境下,有必要对我国的排污许可设定进行法律审视。排污许可设定需顺应法律与政策精神,与设定原则和范围相符,并区分创设与规定,排污许可事项设定的法定依据应当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不宜设定排污许可,应严格规范省级政府规章设定排污许可。我国设定排污许可事项的实然方式为法律、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尽管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央地排污许可设定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及许可证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应全面规范排污许可设定制度,依托《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设定与规定,规范地方排污许可设定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设定程序执行与监督,并优化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督机制。   相似文献   

5.
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有许多重要区别。对此进行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实践意义。本文主要从公司的设立、公司的出资和注册资本、公司的组织机构等三个重要方面作了比较分析,并就如何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法律协调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6.
李鸿昌 《社区》2002,(18):14-15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7.
我国政府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由《宪法》、《审计法》、行政法规、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五个层次组成,其中《宪法》居审计法律体系的最高层次,《审计法》是审计法律体系中专门性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行政规章是依据《审计法》建立的操作性很强的具体规范.审计法律由于各种法律层次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力等级.  相似文献   

8.
总体而言,各国(地区)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规定可分为限制主义与非限制主义两种。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只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到股份有限公司的单向转换,违背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则,限制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自由选择权。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此适时调整,做出了相对宽松的限制主义立法选择,满足了公司灵活经营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审判"依据"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存在忽视实质内容合法性、难以处理具体规定违法等问题,从而引起行政审判活动缺陷,导致行政诉讼制度瓶颈。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必须考虑到优化行政审判的功能,有利于监督行政权、强化权利救济以及发展法律。本文认为,有必要借鉴"参照"规章,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应当引入"参照"机制,按照"抵触"标准认定地方法规性违法情形,有权拒绝援用违法的规定判案。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程序,分为批准和登记两大部分,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展常驻业务活动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分别由下列机关批准: (一) 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批  相似文献   

11.
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第五十三条对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作了具体规定,即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我国目前存在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失范现象,行政系统内对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界定范围较广、种类较多,且地区间存在差异性规定,与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不符,不利于该制度的顺利施行。化解该困境可以通过修改现行有关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专门制定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的行政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节,明确将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并不影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犯罪仍然属于公司犯罪,也即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3.
公司设立无效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市场经济的简要分析,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建立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借鉴外国公司法制度,设计我国未来《公司法》中应规定的宣布公司设立无效的主要情形,同时指出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律后果,为《公司法》的修改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胡晓东 《金陵瞭望》2008,(17):16-16
近日,南京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企、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应按《公司法》和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时,工会要及时提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相似文献   

15.
《社区》2003,(8)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的行为,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推动社区自治建设,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总体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区民间组织是指以本社区成员为主体,本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娱乐为主要活动目的,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群众团体队伍或组织。第三条 社区民间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  相似文献   

16.
职工持股是近年来我国国企改制中的一种普遍做法.其实,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职工能否退股,理论与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与做法.其实,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区分持股职工与一般股东,以持股职工是否登记于股东名册,作为判断其是否可以退股的标准.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的商法体系中,商事登记立法是问题最多、学界争议最大的领域,法规众多、体系繁杂是其主要特点。《公司法》修改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信息公示机制、登记程序等几个方面,放松了登记管制,简化了登记程序,强化了信息公示和信用机制的作用。但是现有的改革依然停留在对原有制度的修补上,虽然有一些制度突破和创新,却没有摆脱原有制度体系的框架。所以此次改革还存在分散立法、行政主导的弊端,商事登记立法的体系化、现代化依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即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打算在退休以后成立一个正当的协会,为社会提供诸如“心理健康咨询”、“法律宣传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请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读者:李刚李刚同志:国务院1989年10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该条例还同时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  相似文献   

19.
问:怎样合伙开办有限责任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  相似文献   

20.
[摘要]法官应该在公司诉讼中充分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正确理解、适用公司法。从公司法规定的确认股东身份的要件分析,隐名股东不具有股东地位;披露股东身份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披露;公司可以依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对内部事务进行安排,但公司登记事项不在此列;不承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是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反之,则违背了秩序原则。对于隐名股东的出资应该认定为显名股东的不当得利,责成其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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