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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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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2.
封闭的刑法体系以概念法学为理论基础,强调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包含关系,案件事实与概念之间的涵摄关系,按照严格的形式逻辑形成判决.封闭的刑法体系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却忽略了法律的公平性;强调排除司法者的专断,却也试图排除司法者的价值判断;强调判决的逻辑性,而不是判决的可接受性.开放的刑法体系强调在常识常理常情、宪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目的、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情理性概念和刑法规则中解释、适用刑法.它不但协调了刑法的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而且协调了刑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3.
风险社会催生了"安全刑法","安全刑法"以抽象危险犯为核心内容。然而抽象危险犯在立法实践中的大量应用遭到了传统刑法理论的质疑,因而有必要廓清抽象危险犯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界域,以缓和理论上的冲突,增强实践上的操作性,进而使刑法对风险社会的介入更具妥当性。  相似文献   

4.
中日刑法理论中不能犯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不能犯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能犯的理论丰富复杂,在实践中认定又十分困难。而各国刑法理论中不能犯的含义又有所区别,尤以中日之间的区别为典型。文章拟就中日刑法理论中不能犯的概念、类型、法律后果及根据进行比较研究,以便更好地界定理解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为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形式解释论拘泥于"语义应有射程"原则,忽视体系性考察,导致罪刑不均衡的现象,导致与司法实践的脱节。近年以来,实质化的刑法观对刑法解释论的冲击势不可挡,"开放犯罪构成"、"刑法功利主义"、"风险社会"等理论的出现预示着传统解释论的转向。罪刑法定必须满足罪刑均衡的具体要求,二者相互统一;文义解释必须符合体系解释为具体要求,二者一体两面。将罪刑均衡作为实质解释论应当坚守的制约因素,对司法实践中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学界对晚近逾20年来的中国刑法立法发展存在较大争议,有必要在社会学理论支撑下解释中国当下的社会形态变迁,检讨背后的知识传统和方法论基础,对刑法立法的发展趋势做出恰切理论解读与评价。中国当下正发生从工业社会到风险社会的社会变迁,由此推动我国刑法正发生现代刑法的风险转向。刑法谦抑原则应当首先从社会形态变迁的意义上去审视,并在立法、司法层面从刑法运作意义上动态地贯彻其精神意旨。检讨与刑法立法所遭遇的社会新问题有关的方法论立场差异,能够凸显集中立法模式下以修正案方式进行刑法立法所造成的体系逻辑矛盾,为刑法立法模式的变革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情节犯的立法模式,可以对严重破坏社会的犯罪行为加以制裁,也可以缩小与限制刑法调控社会矛盾的范围,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关系。情节犯的立法体现了我国刑事政策的内涵,与刑事政策是相关联的。刑事政策对情节犯在司法适用上具有指导性、灵活性和调节作用。正确认定情节犯并对其指导意义进行阐释,可以分清是非,明辨犯罪类型,领悟刑法准则的精髓。  相似文献   

8.
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一直是刑法理论所重点关注与研究的领域,由于作为义务的范围具有相对性,其发生根据经历了形式根据到实质根据再到两者结合的发展历程,并且至今仍处于不断发展演进中。确定作为义务的范围,不管是对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首先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及其作为义务的基本理论作简要概述,然后通过对作为义务的性质与来源、自身存在之合法性以及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问题作重点论述,以求对不纯正不作为犯之理论重点进行简要梳理与辨明并希冀能对刑事立法与司法现状的传播和推进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蔡晚拴 《南都学坛》2008,28(3):139-140
一、犯罪中止与不能犯 不能犯应放在未遂犯中处理,在传统刑法理论中已经成为通说.但是,不能犯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行为,也就是不能犯与中止犯的竞合问题,司法应如何应对,历来是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争议的焦点之一.详言之,不能犯指行为人行为时,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发生行为人所预期的犯罪结果,但是行为人不知,仍作诚挚努力,实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此,在立法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犯理论的多元性与中止犯理论的复杂性反映到司法实践中,常常带来判解的不一致,从而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本文试结合典型案例就该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0.
某公益性公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罪与非罪的实践之争,揭示了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属性法定犯化带来的诸多弊端,进而影响到刑法谦抑、依法行政等重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生态环境资源刑法对生态环境资源法益的保护决定了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秩序的破坏,而不应局限在生态环境管理秩序本身.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伴随生态环境资源伦理的演变,对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提出了自然犯化的立法需求和保持谦抑性的司法考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属性自然犯化,能够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政策"保护的绝对从严与惩罚的相对从严"总要求,也能为生态环境刑事司法提供准确指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治理现代化的应有内涵,亦成为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相似文献   

11.
中国刑法中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存在着严重的逻辑冲突和内在矛盾.<刑法修正案(七)>的颁行凸显了此种体系的不和谐.以<刑法修正案(七)>的颁行为背景反思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合理化,进而思考行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合理化,推动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的全面合理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立法、司法价值.同时,在职务犯罪二元化立法模式的背景下应当坚持确定罪名的统一标准和反思影响罪名统一性的干扰因素,防止罪名确立中"自然人"和"单位"次级二元划分标准的介入.  相似文献   

12.
刑法社会化初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当代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现实,决定了刑法必须对社会变迁以及犯罪情势的变化作出及时的回应.刑法社会化就是以社会转型为背景,对传统刑法体系与理论的一种反思性理论.观念上,刑法社会化意味着以"国家权力"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刑法体系将被动摇;实践上,刑法社会化意味着刑法运作体制将从封闭的国家一元体制逐步转型为包括国家、社会、个人在内的开放性的多元体制.传统的刑法工具主义和封闭的刑法体系是制约刑法社会化的根本问题.因此,需要大力推进刑法社会化的进程,构建适时的反应机制、共生的治罪模式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互济的合作模式.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是该罪向环境犯罪的回归。正确解释"严重污染环境"是司法中正确适用污染环境罪的首要前提。以立法本意为宗旨、以环境保护法预防原则为前提,"严重污染环境"应当包含"严重地污染"与"严重的污染"两层内涵,表征了污染行为情节严重和污染行为后果严重。以情节犯解释污染环境罪是当前司法解释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4.
由于法益侵害说对于中国刑法及刑事法治的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必须确立犯罪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基本观念,身份犯的本质也应解释为对法益的侵害。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身份犯,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身份犯的案件存在一定难题。而类型化思维的提倡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即在思维方式上,倡导由概念思维转换到类型思维。同时,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身份犯的涵摄类型,增加"有关身份犯及其刑事责任"条款的类型性规定,进而指导刑法分则的具体适用,增强刑事立法的可操作性,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15.
缓和犯是指行为人在犯罪完成以后,法庭审判以前,主动有效地减轻或者消除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求得被害人谅解的行为.缓和犯的成立有时间性、主动性、有效性和被害人谅解等四个条件.缓和犯概念的设立,可以完善刑法理论,进一步达到罪刑均衡,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刑罚效果,并为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参考国外立法实例,缓和犯的立法应该采用总则和分则相结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受贿罪的一个要件一直是困扰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疑点、难点问题,作者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文章从分析受贿罪的立法缺陷出发,对流行的两种观点主观要件说和客观要件说进行了评析,并阐述了自己的独立见解和理由,结合司法实践对"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理论的认定和实践的认定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罪行相适应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人"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问题直接影响到其行为的定罪和量刑.缘于立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用语的模糊性,如何看待"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性质,成为长期困扰理论界及司法实务部门的焦点问题之一.结合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符合性等层面分析该行为的法律性质.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情节加重犯,其主观罪过仅为过失.  相似文献   

18.
针对网络失范向现实社会蔓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及其引起的司法难题,"两高"通过颁布抽象性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应对,实现了刑法的"网络扩张","关于网络诽谤等犯罪的司法解释"便是刑法向网络扩张的典型代表。由于我国的传统刑法立足于现实社会,"现实"刑法在应对虚拟网络犯罪时具有局限性,扩张性司法解释也只能暂时应对网络犯罪的变化。根本上解决网络犯罪问题,需要克服我国目前大一统刑事立法之局限,针对网络犯罪制定专门的网络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9.
当前,人类社会正由传统工业社会逐渐过渡到现代风险社会。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不同于传统工业社会之风险,环境风险是现代风险社会之风险的典型表现,环境风险社会是当前社会的真实状态。我国学者构建的"风险刑法"理论,并非基于风险社会之风险,因而受到批判,但若因此彻底否定刑法在应对风险方面的作用,则又走向另一极端。刑法作为社会安全的最后保障,应当积极应对环境风险。《刑法修正案(八)》前后的刑事立法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污染环境罪)采取结果犯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有不少缺陷,不利于风险社会的环境保护。以危险犯的模式重构污染环境罪也同样存在弊端。以行为犯的模式重构污染环境罪,有利于风险社会中对污染环境行为的严密惩治。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身份犯概念只包括自然人实施的身份犯,不包括特殊单位主体实施的身份犯,这是不全面的。特殊单位主体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具备的影响定罪量刑的特殊条件即单位附属条件,就是单位刑法身份。单位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即特殊单位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单位刑法身份作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它除具有身份犯一般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如下两个特征:身份犯属概念特征;单位主体特征。根据现行刑法中单位身份犯的立法,单位身份犯可分为:单罚制的单位身份犯与双罚制的单位身份犯;明文规定式单位身份犯与暗含式单位身份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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