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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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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TO规则视野下碳关税措施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碳关税"措施法理逻辑是针对美国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进行的边境调节措施,而其国内的碳税并不涵盖在WTO边境税调整范围内。美国以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20条环境例外作为碳关税在WTO体制内合法性的依据,但通过解释该条款的适用条件却可得到相反结论。碳关税虽是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的措施,但却不是"必需"措施;碳关税符合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但不符合GATT第20条引言的规定,构成了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是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相似文献   

2.
碳关税与WTO     
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声称要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与WTO之间的关系有待厘清。然而,碳关税与WTO存在潜在的冲突——碳关税可能既不符合当前的边境税调整规则,在GATT第二十条的一般例外下也不具有合法性。试图从WTO的角度,对碳关税进行剖析,以期为我国制定气候变化政策法规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3.
2008年7月18日,WTO裁定中国向进口汽车零件征收关税违反世贸规定。专家组建议DSB要求中国取消不符合WTO规则的相关措施。这是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中国已经向DSB提起上诉。该案不仅涉及中国的汽车产业政策,而且涉及各国相关产业的调整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论WTO体制下的碳关税贸易措施及其应对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等发达国家制定的碳关税措施,使WTO调整环境问题的宪法性原则、具体规则以及一些专门协定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为此,WTO应积极寻求改革,确立环境规则优先、加强环境规则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应该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组织框架内的环境保护机制,强化CTE在WTO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对碳关税措施的有效规范.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应该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机制、联合国框架和低碳国际标准的制定来突破碳关税对贸易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论WTO法中的环境例外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GATT第XX(b)和(g)条可以成为WTO中除自由贸易领域之外一般领域的环境例外条款,需要满足"必需"和"保护可耗竭的自然资源"以及"非任意或公平的歧视"三个要求.从可持续发展观来看,目前WTO/GATT对"可耗竭的自然资源"的解释符合了可持续发展观,但对"必需"和"有关"的要求过于严格.  相似文献   

6.
中国与美国、欧盟、墨西哥之间的资源出口限制争端,再次引起学界对自然资源主权问题的热烈讨论。WTO没有否定自然资源国家主权原则,但确实对国家制定自然资源贸易政策施加了极大的限制。对资源出口限制争端,我们最好是将其当成个案来处理,不要掺入过多的民族情绪。中国保护资源的目的是正当的,但要注意措施与WTO义务的协调,不能授人以柄。出口配额、出口高关税、出口价格限制等明显违反WTO的措施应逐步取消或修改,代之以限制开采、提高资源税等合法措施。此外,对自然资源企业进行整合,减少恶性竞争,也是可以考虑的措施。  相似文献   

7.
碳壁垒合法性的国际法考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碳壁垒是各国打着保护全球环境,遏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旗号,对贸易进行限制的单边贸易措施,其合法性因碳壁垒的具体设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从国际法的角度考量,一方面,有关环境公约和WTO规则对碳壁垒均有合法性的容忍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对碳关税的细致考察,发现碳关税的设计既有违环境公约在气候变化领域确立的各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时,碳关税也很难通过WTO一般例外条款的审核。  相似文献   

8.
2009年6月2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该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该法案有关碳关税的规定,违背了WTO及《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关税减让、国民待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最惠国待遇诸原则,并与GATT相关条款冲突。针对美国的做法,我国应坚持WTO及《京都议定书》所确立的原则,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当利益,同时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相似文献   

9.
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作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WTO贸易法律制度与国际人权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一国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0.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单边要求进口商购买碳排放证书的首要问题是能否符合WTO法律要求。基于碳边境调节机制提议和WTO法律条款及案例分析,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可能落地实施,不过其在实施模式、实施路径方面皆面临挑战。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国出口商品和碳价都有影响,中国应主动与欧盟沟通协调争取豁免待遇,并从法律上进行抗辩:欧盟碳交易体系配额价格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偿购买证书“内外有别”有违WTO国民待遇原则,且“必需”性要求中的碳税可作为替代措施与欧盟将自身标准强加给贸易伙伴已经违反了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实质性和程序性要求。中国还应积极推动低碳转型和碳市场发展,尽早实现与欧盟碳交易市场的合作互认,不断提高自身相对成本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11.
在阐述冲突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WTO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冲突。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做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一国采取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2.
WTO例外条款及其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制定的规则要在各主权国家之间适用这一点,决定了它的法律框架必须为自由贸易原则确定若干例外,即所谓WTO的例外条款。各成员方只有在符合WTO有关规定时才可以援引例外条款,而且必须善意地行使这个权利。应该说例外条款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稳定WTO体制的作用,促进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法安定说”是WTO例外条款存在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3.
加入WTO对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确立的关税减让、国民待遇、透明度等原则与成员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我国加入WTO后 ,必须承认这些原则 ,使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尽快与之接轨 ,因此 ,我国急需从关税的调整和替代、税法体系、税收优惠、税制结构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应通过开征新税种优化税收结构 ;运用统一的税收优惠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规范税法体系增加透明度 ;调整税制结构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  相似文献   

14.
WTO与人民币自由兑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对资本主人项目进行严格管制的做法及经常项目中的结售汇制度既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又不符合WTO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要成功地加入WTO并真正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通过制度改革以实现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  相似文献   

15.
禁止反言能否适用于WTO争端解决?由于DSU等WTO协定没有规定该原则,各国对此意见不一。作者指出,作为一个被国际法院等司法机构适用一般法律原则,禁止反言可以通过条约解释时的嗣后惯例或者善意履行等适用于WTO争端解决;但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将该原则引入争端解决时非常谨慎;当WTO成员负有表述义务时,沉默可以引发禁止反言;本文还提出禁止反言是一项程序性事项,不会增加或减损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6.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协议解释实践中,经常违反相关国际公法解释习惯规则,过分机械适用约文解释法,拘泥于所用词语的通常意义,漠视WTO协议的发展及其他目的和宗旨,导致其协议解释缺乏正当性,不能有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合法权益.WTO协议存在诸多含义模糊之处及其突出的动态性和原则向性,自然需要目的解释法来澄清含义及填补法律漏洞.WTO协议的目的决定了WTO多边法律制度的本质和主要价值取向,任何违背WTO协议目的的解释都是不允许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该将约文解释法、目的解释法及其他解释法平等协调起来,同时,要将WTO协议的目的作为衡量其解释的正当性的重要标准,在不违反WTO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目的解释法的澄清模糊条款及填补漏洞的特有职能.注重目的解释法的重要性,有利于保证WTO协议的发展目的得以实现,有助于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本文针对我国加入WTO后关税减让制度的调整,提出现行关税制度仍存在进口税率偏高,税率结构不合理,减免税政策不符合公平税负原则等问题,建议从法律的角度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8.
WTO的互惠原则与例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11年以来,整个世界的经济进一步发展,贸易机会逐年增加。互惠作为WTO的一个原则已经为广大成员所接受,但同时,WTO为了基本目标的实现,给予发展中成员方及最不发达国家一系列的例外。本文就WTO的互惠原则、WTO互惠原则的例外、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多哈回合后续谈判中维护和巩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WTO原则的一些例外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中国限制某些原材料出口措施案是中国在WTO的首个出口限制措施案,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对这些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GATT1994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一般承诺。但是从保护自然资源的视角来看,可以根据GATF1994第11条(2)(a)、第20条(g)和(d)款的例外规定取得合法性。为此,这些措施必须符合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  相似文献   

20.
现行WTO规则下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授权WTO成员可以采取单边措施以维护其基本国家安全利益。对于国家安全例外,WTO规则规定得较为模糊,这使得成员在援引适用时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中的基本国家安全利益并非普通的产业安全利益,其认定标准更为严格。适用国家安全例外需在程序上进行制约。具言之,需明确成员国对国家安全例外的援引前提,并突出适当性原则、非歧视原则在国家安全例外中的适用。此外,需强化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国家安全例外纠纷的监督与规范,并通过补偿机制敦促成员方审慎适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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