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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0 毫秒
1.
罪刑应当均衡,但是实然与应然的状态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仅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情节的量刑,轻重没有明显的不妥,但当与其他同等量刑档次犯罪及其情节相比较时,便会发现存在着罪刑不均衡之嫌。是本罪的该情节量刑轻了,还是他罪的量刑重了,亦或其他?这是罪刑均衡理论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具体细节问题。  相似文献   

2.
罪刑均衡原则要求,在裁量刑罚时,首先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要考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等个体反社会人格因素。危险驾驶罪要实现量刑均衡,首先要厘清自身与相关犯罪的界限问题。其次,制定该罪的"罪刑阶梯表"是实现量刑均衡的有效途径,法官可以根据罪行轻重以及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大小,逐格选择适用拘役、罚金及缓刑。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刑法学界和实务部门对立法上整体和个案本身的罪刑关系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强调罪与刑的相当与均衡,而忽视了同罪个案之间的罪刑关系,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同罪个案判决上的量刑失衡,这种同罪异罚现象的存在不仅给涉案被告人及其亲属带来不服,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动摇和怀疑。文章试就该现象出现的原因做一粗浅的分析,同时着重就如何实现同罪个案间的量刑均衡提出笔者的一些拙见。  相似文献   

4.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是公众所关注的案件,实现量刑的公正、均衡非常重要。但由于该罪立法上的特点,导致在司法工作中量刑出现畸轻畸重的情况。因此,实现该罪的量刑规范化非常必要。应合理设置该罪的量刑基点、基准刑,并适当确定从重、从轻情节。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有效实现了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预防犯罪机能的功效。但是,对于该罪的量刑,立法及司法均缺乏足够重视,各地法院在量刑中的问题逐渐浮现。以江苏省法院网公布的三百份裁判文书为蓝本研究发现,该罪在量刑中存在诸如对缓刑、免刑乃至出罪的过度谨慎、对量刑情节考量的过于片面、各地法院量刑标准差异过大等现象,反映该罪量刑的不规范、不均衡。此种量刑现状引发的社会效应也是双重性的,一方面建立了醉酒驾驶行为刑法制约和诱导机制,同时又带来诸多弊端,呈现出优势与困境并存的局面。从罪状设计缺少限制性、法定刑配置不具有阶梯型、统一量刑标准缺失等多个角度解构其成因,并力图围绕着各种量刑困惑和社会成因,从血液酒精浓度标准的法律完善、醉驾行为社会风险的分级处理、从轻处罚情节标准的严格设定三个方面,思考解决该罪量刑问题的方案,可期待促使该罪的量刑步入法制的正轨,真正震慑酒驾行为。  相似文献   

6.
渎职罪的原案指的是相关渎职罪成立所依赖的,被相关程序所认定的独立存在的其他案件。存在"原案"的渎职罪罪名的犯罪构成各不相同,离开具体个罪的犯罪构成抽象地去谈"原案"的性质并不可取。"原案"一般情况下应当作为定罪情节,但是"原案"的内容多样,在某一部分的内容能够满足定罪的前提下,剩余的内容应当转化为量刑情节,从而对本罪的量刑产生影响。在实体处理上,应当紧扣原案和本案的性质及其内在联系,把"原案"作为渎职犯罪的犯罪对象,才能准确认定渎职犯罪。  相似文献   

7.
论定罪情节     
定罪情节是指体现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其程度,从而决定行为的犯罪性质以及罪行轻重的犯罪构成事实。根据其在定罪中的作用,定罪情节可以分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基本罪与轻罪(重罪)、共犯形态、停止形态和罪数形态六种类型。定罪情节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之间既有密切联系,也存在明显区别。厘清这些基本关系,对于准确定罪和公正量刑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定罪标准作了重要修改,增加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并将"其他严重情节"与"违法所得数额"并列作为本罪的入罪标准之一.因此,"其他严重情节"对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对于何谓本罪的"其他严重情节",目前尚无任何具体规定,亟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加以深入研究.在考量"其他严重情节"之"情节"的性质、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法益和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入罪的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能够表明法益侵害程度的非法经营数额、复制品数量和电子网络数据等某一方面的客观事实作为"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在不完全符合上述单一情节认定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复合情节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所以独立成罪,是因为旨在有效抑制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而将具有类型性地侵害法益抽象危险性的网络犯罪帮助行为,配置独立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以摆脱对下游犯罪成罪与否(如罪量)及刑罚轻重的依赖。但立法定位不准、行为类型认定混乱、界限竞合处理随意及中立帮助行为认定不清,造成该罪的“口袋化”。实际上,争论该罪是“帮助行为正犯化”还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并无实际意义;该罪也并非所谓中立帮助行为的正犯化;企图从是否存在“通谋”“充分的意思联络”、是否专门为他人“量身定制”、是否情节严重等方面区分该罪与诈骗等罪的共犯,有违共犯原理、责任主义及罪刑均衡原则,而不可取。只要客观上与他人实施的网络犯罪行为及其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主观上对此存在认识,而且行为本身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不能否认诈骗等罪共犯的成立。  相似文献   

10.
刑罚失衡关涉法治建设和社会安定,区别于因罪责刑相适应、量刑个别化原则而产生的刑罚合理差异.《刑法修正案(八)》加剧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刑罚失衡的程度,该危害在客观上表现为立法规范的罪刑失衡和司法适用的量刑失衡,在主观上表现为思想观念的局限和思维方式的僵化.刑罚失衡的显性原因是立法技术缺陷与司法裁量失范,隐性原因则是职业素养的欠缺和法律权属的冲突.刑罚失衡的量刑防范应基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包括合理确定量刑基准、规范酌定量刑情节、弱化审判主体职权、强化控诉主体职权和赋予其他参与主体相应权利.  相似文献   

11.
对海洋生态犯罪这种新型的环境犯罪,中国现行刑事法律表现出惩治滞后、应对不力的特点,对其治理应突破传统理论的桎梏。海洋生态犯罪严重的法益侵害性和刑罚预防功能为设置过失危险犯提供了理论依据。过失危险犯宜设置在污染型海洋生态犯罪之中,危险状态设置为具体危险犯符合过失危险行为入罪的本质特征。在坚持罪刑平衡的原则下,过失危险犯的刑罚不宜过重,可以适用自由刑、普遍适用罚金刑并提高罚金数额、增加资格刑和考虑非刑罚措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是世界上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极少数国家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犯罪也日益严重,立法机关希望通过死刑的适用来遏制经济犯罪。但事与愿违,死刑的适用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还违背了刑罚的目的和罪刑均衡原则。因此,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经济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并附加适用财产刑。  相似文献   

13.
老年人犯罪从宽的年龄标准应当有别于老年人免死的年龄标准。当前,中国对老年人犯罪从宽的年龄宜规定为"年满70周岁",而对老年人犯罪免死的年龄则宜规定为"年满75周岁"。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应当与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相一致,统一规定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没有必要区分故意和过失犯罪分别规定。考虑到老年人犯罪免死的根据、刑罚目的和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中国应当免除所有老年人犯罪的死刑,而不应有例外。  相似文献   

14.
绑架罪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其较高的法定刑设置而在于既遂标准的界定。视绑架罪为目的犯,认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索取财物等不法意图下的控制人质的行为就既遂的观点,必然导致绑架罪的法定刑过高,以及不能合理地解决绑架罪的未遂、中止等一系列问题,而《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改也将是治标不治本。从法条的应有含义、绑架罪的历史沿革、绑架罪的法定刑设置,尤其从刑罚的根据可以得知,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或偷盗婴幼儿),并向第三方提出不法要求(包括索取财物)时,绑架罪才既遂。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中的“业务”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业务过失犯罪不同于职务过失犯罪,在研究中应予以区分。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主要有18种。当前对这些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存在规范层面、理念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法定刑配置问题,二是刑罚目的偏重于惩罚而忽视预防,三是刑罚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方面无助于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协调刑罚的目的、关注刑罚的伦理性与注重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法及时解决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我国毒品犯罪中被判处死刑的人数过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案件在国内的大量存在、死刑核准权下放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的重刑主义。要有效地抑制毒品案件中的死刑人数,就应当树立轻刑、慎刑思想,采用适用法律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量刑作用,尽量以死缓制度代替死刑立即执行制度,尤其要严格控制运输毒品罪中的死刑人数。  相似文献   

17.
厘清危险驾驶罪的法律特征,是本罪司法适用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对犯罪可以根据其法律特征,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行为犯和结果犯、危险犯和侵害犯,是两种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犯罪分类方法,危险驾驶罪兼具行为犯和抽象危险犯的特征。对危险驾驶罪不应作形式犯的理解,而应当以行为的危险性为标准对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进行实质性限定。危险驾驶罪可以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罚处罚,但应当严格把握其适用标准。危险驾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将“危险驾驶行为”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并处罚金。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造成具体危险状态,以危险驾驶罪定罪的,在量刑上应当和一般的危险驾驶罪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制度对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生动鲜活的案例为检验数罪并罚制度的适用情况提供了契机。实践中,学者们对数罪并罚的原则、方法及与累犯、死刑相关的一些问题仍未能达成共识。对典型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后认为:在适用数罪并罚制度时应具有正当性根据、符合立法目的和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死缓期间故意犯罪需要变更为执行死刑时,数罪并罚制度在审判程序中应暂缓适用。  相似文献   

19.
无论是从贪污犯罪产生的原因,人道主义观念、目的刑论还是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死刑这种古老的、残暴的刑罚都应该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渐渐地走向落寞、衰亡。贪污犯罪这种非暴力的犯罪的死刑废除更应如此。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变化,足可以看到贪污犯罪死刑废除的动态走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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