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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一、为何竞争? 在司法民主层面,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都是司法机关引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具体形式,均属司法民主化之制度性体现;在法律技术运作层面言,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都一定程度上强调将普通民众及其质朴的社会正义观导人司法活动中,以避免司法人员因职业化而可能导致机械化、官僚化等司法异质现象,以寻求司法活动的顺利展开。可以说,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相似文献   

2.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须立足我国现存法律框架与司法实践,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其延伸功能进行重新诠释,再从审判中心出发,认真审视检察权的定位与运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规范行使公诉权、扩张不起诉裁量权、强化侦查监督职能,以实现刑事裁判主体地位回归法院、控制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以及发挥诉讼流程终端控制机能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应以犯罪分层为标准,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相似文献   

3.
为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有人提出应当加大公众参与司法的力度,重振被人们冷落多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其目标应当是在统筹考虑我国现行诉讼制度和社会条件的基础上,整合相应的诉讼制度和法律规范,在保证司法独立和司法权威的基础上,调节好追求实体真帝和保障程序正义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4.
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较少受到关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抵制行政权对审判权的干涉以及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权的影响.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求改革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案件审批制度,它可以起到强化裁判者个体独立的作用.此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还可以营造审判独立的司法文化氛围,有助于实现我国真正的审判独立.  相似文献   

5.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中国日益受到重视.但是,目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量”上的增长,在陪审员的社会代表性和参加审判的实质性等“质”的方面,人民陪审员制度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要通过资格条件、遴选机制、法庭配比、表决规则方面的改革,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基础,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实质性,同时防范民众参与审判可能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6.
陪审团制与参审制是民众参与裁判制度的两种基本模式,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参审制。陪审团制与参审制在实践司法民主价值理念方面难分优劣,但陪审团制容易造成诉讼效率的低下,而且参审制较之陪审团制在诉讼制度的配套、事实与法律区分的难易程度方面也更契合我国国情,故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完善应坚持参审制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司法权力监督机制,让人民走进司法、参与审判,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文从司法审判第一线的基层人民法院着眼,对人民陪审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讨构建司法权力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8.
尽管人民陪审员制度不可能解决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公正的所有根本性问题,但其所具有的重要司法民主价值和功能是值得重视的。在我国,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多种争议,同时其实践也显示出某些制度异化的迹象。这种情况与我国的治理传统和复杂的社会因素有关。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预期功能和目标,目前应避免简单追求数量与规模的扩张,注重从个案(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和死刑案件)的示范作用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众对司法活动的有序参与,逐步畅通和规范普通民众参与司法的途径,孕育司法民主的文化氛围和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9.
《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这不仅是着力推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的关键部署.根据审判独立原则,作为独立裁判主体,人民陪审员应当被赋予合理、充分的裁判权.就此而言,科学地在裁判主体之间配置裁判权,既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所理应实现的改革目标,也是提升审判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从裁判权配置角度审视这部法律极具理论意义.大体而言,当前《人民陪审员法》在"裁判权的逻辑界分"和"表决权的份量分配"这两个维度上都存在着逻辑上的不一致性,由此引致了相应的逻辑问题或悖论.而这类逻辑性问题很可能造成未来制度运行和司法实践方面的困境.概而言之,尽管总体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踏上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但这场改革未完待续且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0.
《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这不仅是着力推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的关键部署.根据审判独立原则,作为独立裁判主体,人民陪审员应当被赋予合理、充分的裁判权.就此而言,科学地在裁判主体之间配置裁判权,既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所理应实现的改革目标,也是提升审判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从裁判权配置角度审视这部法律极具理论意义.大体而言,当前《人民陪审员法》在"裁判权的逻辑界分"和"表决权的份量分配"这两个维度上都存在着逻辑上的不一致性,由此引致了相应的逻辑问题或悖论.而这类逻辑性问题很可能造成未来制度运行和司法实践方面的困境.概而言之,尽管总体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踏上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但这场改革未完待续且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1.
推官是明代最基层的专门的司法官员。对推官获取法律知识的考察,为我们具体了解帝制晚期官员掌握法律知识的状态和机制提供了途径,还有助于发现明清时期地方司法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明代推官就任之初并无充分的法律知识储备,但这一时期的详谳制度和行取制度为推官提供了获取并积累刑名知识的重要机会和激励因素。换言之,制度在推官获取法律知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明代中期以后,推官在地方司法中表现积极,成为明代官员中具有专门法律知识的队伍--监察御史的重要后备力量。  相似文献   

12.
人民陪审员制度对贯彻落实人民民主、实现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监督和法治宣传、解决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受制于法律法规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要求过高,对人民陪审员的职权行使、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不明确,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瑕疵。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需要从选任机制的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实质性参审职能的发挥、奖惩手段的运用、培训和退出机制的健全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加快司法文明的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13.
人类文明遗产“丝绸之路”是世界东西方经济与文化交流的产物,“一带一路”是继承与发扬“丝绸之路”的历史作用、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举措。从世界遗产视野探讨“一带一路”具有独特性。“丝绸之路”由李希霍芬在其《中国旅行报告书》中首次命名,而“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自2013年9月7日首次倡议到2015年3月28日正式推出,有一个认识与规划的完善过程。“一带一路”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称,其空间范围必将扩展至全球;其沿线任意两点间的交通类型千变万化,需要提前预备各种交通类型方案;其建设与维护离不开安全保障,沿线交通中转地与集散地的基础设施是建设的关键内容。“一带一路”作为中西方经济、文化、政治、科学技术成果的物质载体,必将成为21世纪初叶人类文明主流的见证。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回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平凡历程,揭示法制改革的现实成就及其面临的困境,总结法律发展的经验教训,在国际比较法学的研究中具有突出的样本意义。纵览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及其标志性成就,可以总结出如下八个中国法治建设的模式特征及正反两方面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商型法治,自上而下推进的权力主导型法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苏联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交织于一体的混合型法治,“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开放型法治,强调理性主义目标规划的建构型法治,先易后难小步快跑的渐进型法治,注重实践不断试验和总结经验的学习型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意识形态法治。  相似文献   

15.
如今人类已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影响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司法也不例外。我国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尽管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司法公正、公开、效率和便民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人工智能所具有的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司法效率、预防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价值,使其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应用于我国的司法改革和实践。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改革和实践中的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的司法观念和工作方式,人们比任何时期都更接近高效、透明、便民的司法,感受到司法带来的公平、正义、便捷、高效。人工智能是一把“双刃剑”,它所具有的两面性同样会影响到其在司法改革和实践中的应用,我们应通过技术、法律等手段使其不断完善和规范,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和实践服务。  相似文献   

16.
随着欧美列强对东北亚第二次冲击的来临,中日韩三国纷纷掀起第二次改革的热潮,以19世纪60年代末日本明治维新为标志,东北亚三国展开了被称为"同途殊归"的近代化改革。日本明治维新走在前列,经历二十多年的改革,终于成功走上近代化道路;中国和韩国紧随其后,皆以日本为鉴,竞相涌向近代化,形成了近代东北亚改革的雁行模式。本文通过论述中韩两国近代化过程中对日本的借鉴和学习,用雁行模式的理论,初步探讨三国近代化"同途殊归"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美等普通法国家开始极力扩张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范围,使其能够较好地发挥出惩罚被告与遏制他人实施相同侵权行为的功能.美国、日本、韩国等将其适用于专利权保护与侵权救济,形成了专利侵权之诉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在对故意侵权的认定、裁判程序、评估方法以及对惩罚性赔偿金额度控制等方面,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为我国确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我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应大胆移植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使之成为惩罚侵权行为和鼓励创新的一种机制.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股政治与社会思潮,第三波民粹主义席卷欧美发达国家并对世界其他地区产生影响。除了经济因素,种族与文化问题是第三波民粹主义在欧美兴盛的原因。在选举政治中,移民、少数族裔、恐怖主义、分离主义等议题成为欧美国家选民的重要关切,为民粹主义提供了土壤。在充分发展的政党政治和选举政治的民主制度里,民粹主义取得了完全的影响力。民粹主义同民族分离主义、文化孤立主义和民族(国家)主义等极端思潮存在合流趋势,影响着各国政党政治和选举政治,给世界政治局势带来不确定性。第三波民粹主义既是对精英政治的反叛,又是对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它表现了人们对普世价值的疑虑,代表人民力量的回归,是一股不容小觑的政治力量。  相似文献   

19.
从西方国家历史上看,民众参与裁判制度的萌芽与分权制约思想相伴相生。从民众开始参与到司法审判开始,逐渐发展到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制及参审制的过程,也是司法权的独立程度加强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每当王权扩张、专制主义盛行,民众参与裁判制度总是失去其生存的空间;每当司法权取得对封建社会专制主义的斗争之胜利时,民众参与裁判又重现生机并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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