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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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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法一般条款与纯粹经济损失的责任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上,首先应明确权利保护与纯粹经济损失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损害与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权利保护与损害赔偿之间存在着巨大裂隙,通过权利损害来界定可赔偿的经济损失范围的作用相当有限,侵权法应更多地从义务违反的角度关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基于现有法律架构和基本国情,我国应采取德国侵权法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从义务违反的角度解决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纯粹经济损失是受害人所遭受的与其人身损害和有形财产损害无关联的经济上的损失,是其财产在整体上的减少.其以不赔偿为原则,以赔偿为例外.侵权法和契约法是对其救济的主要途径,我国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应当相互协调,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3.
许多市场经济国家曾拒绝对那些与受害者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没有关联的纯粹经济损失提供赔偿救济。但随着这一态度的理论缺陷和实践弊端逐渐暴露,不少国家改采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选择不同的救济途径和筛选工具。作者认为,我国民事立法也应坚持选择性赔偿和类型化解决的立法态度,并创制出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相应法律技术工具。就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不实陈述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而言,应选择侵权法为救济依据,并兼采各种手段合理限制过苛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各国立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总体上经历了从绝对不赔偿到有选择性地赔偿的发展历程。无论从保护模式的法律技术维度还是从价值维度而言,德国的"原则限制、例外保护"模式无疑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对纯粹经济损失保护也应借鉴德国模式,在侵权法的一般性条款中排除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通过完善民事立法中的其他一般性条款,例外情形下承认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同时辅之以相关特别法规范和司法解释,以构建起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当前立法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规定模糊且索赔主体的范围狭窄,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导致多个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职责和权限的冲突,不利于保护海洋生态损害案件的受害人,也不利于保护海洋环境。应当扩大我国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范围,将检察机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等主体都纳入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索赔主体范围,以充分地赔偿油污受害人的损失,进而保护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6.
海洋已经成为人类石油的重要来源,但其开发风险极高,对环境损害巨大。建立海洋石油开发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保护环境受害者利益,促进环境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石油企业分散风险。在制度建立中,我们应秉持考虑市场容量、政府适度干预、各方利益平衡的原则,对责任保险的形式采取灵活态度,除要求强制投保、保险费率由市场而非政府确定外,还应建立强制保险的辅助制度,即油污赔偿基金以作为强制保险之外的补充赔偿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7.
民事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为最高准则。违约损害赔偿以期待利益为最高赔偿范围,同时应接受可预见性的限制。侵权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应接受因果关系的限制,并应逐渐扩展至债权和纯粹经济上损害。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先对德、日、英等国侵权法中侵权死亡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进行了比较研究,然后根据研究结果重新审视了我国法律中侵权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我国侵权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性质应为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赔偿数额可由法律直接确定具体数额或划定一定的范围.  相似文献   

9.
有些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不是单一的,既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使其精神受到损害,而我国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对于赔偿范围的有关规定却存在着矛盾,这不仅使得刑事犯罪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无法得到弥补,也造成了审判实践的不配套,削弱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预期作用。  相似文献   

10.
纯粹经济损失不仅反映了对受害人经济利益的一般救济,更要求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各国对纯粹经济损失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上差别很大。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与处理手段,应建立起我国的第三人纯粹经济损失中对第三人的赔付制度。  相似文献   

11.
生态损害赔偿金是救济生态损害的货币化表现形式,其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应急处置费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我国一些省市就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来源、管理与监督、使用与审核等在政策或者立法层面作出了规定,但存在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程序不完整、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从管理机构、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使用与审核程序、资金使用监督等方面健全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医疗损害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行为对患者产生的不利益的事实。医疗事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与医疗损害存在本质区别。我国目前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立法在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冲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不能成为解决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方向应该是在理顺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其冲突。  相似文献   

13.
马梦青 《兰州学刊》2014,(6):206-208
近年来,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环境危害影响较大,环境损害民事赔偿的相关实践也备受关注。我国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损害、救济受害者的基本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机构在污染预防、控制和治理方面的成本,既对社会行为进行了矫正,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有效开展提供了便利,当然对于鼓励生产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防患于未然也有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4.
目前,学界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存在误认,其本质在于侵害了特定法益而非债权本身.第三人侵害"债权"造成的损害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该制度的价值在于对纯粹经济损失的限制性救济,其责任构成受到严格限定,第三人主观上应为故意.我国民法典应否单独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应取决于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5.
国家或其管辖或控制之下的私人或实体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的重大跨国污染损害,国家或私人实体应当承担国际赔偿责任.现行国际和国内法律文件所确定的赔偿规则主要集中于国际法不加禁止的危险活动领域,以严格责任为主要归责原则,主要目的是为受害者提供充分和及时的赔偿,包括赔偿范围、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担保和索赔诉讼等具有普适性的制度.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方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相比,具有如下特点: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和对受害人影响的深远性;损害范围的普遍性和损害后果的复杂性;损害表现的隐秘性和损害程度衡量的困难性。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时,应注意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应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应坚持适当补偿、限制适用的原则;应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栽量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反垄断领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均存在着“对垄断致损赔偿责任规定过于原则的不足且赔偿数额主要以填补损害为主”的问题,这极大地限制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在我国的发展。因此,学习国外垄断致损赔偿责任实践的有益成分,完善我国垄断致损赔偿责任制度中有关“损害计算方式、损害计算标准及赔偿力度”的规则,是促进我国反垄断司法实践不断前进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8.
行政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赔偿的范围马怀德所谓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指...  相似文献   

19.
见义勇为的公法性及损害救济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比较,得出见义勇为行为不属于民法中的无因管理,也不是纯粹的道德行为,应当属于公法的范畴的结论。围绕这一问题,从见义勇为的公法性与受益人不承担损害救济责任两个方面论证,提出我国的见义勇为损害救济制度的构建,即见义勇为者的损失首先由侵权人赔偿,在侵权人无力承担、不能完全承担,或者在没有侵权人情形下,由国家承担。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环境变迁的最大特征是海洋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一是海洋污染日益严重;二是海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海洋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影响包括严重的经济损失、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阻碍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引发社会冲突等.而导致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陆源污染,二是海洋开发所带来的污染.要解决海洋环境问题,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海洋观;尽快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促进海洋科技进步,转变海洋开发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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