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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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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和农民集体成员权退出两个维度剖析中国城乡交错区农地转用利益分配格局的演进过程,发现现行征地补偿水平高于农地农用条件下的土地所有权价值;一定程度上讲,农民已经享有了退出集体的权利。征地制度边际创新的优势在于降低改革阻力,但边际创新一旦抛开地价增值规律,很容易激发地方政府及农民产生土地财政幻觉和地价增值幻觉。长远地看,解决城乡交错区农地转用矛盾与冲突的关键,并非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内涵、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等技术环节,需要深刻反思的是土地所有权界定、集体土地用途过度管制等底层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
关于征地的生态补偿,学界分别从激励层面、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层面、制度层面以及广义和狭义等层面作了解释.从内涵上来说,征地的生态补偿是解决土地征用中征地者与被征地者生态利益矛盾冲突的基本制度,是国家对个人或团体生态权益的救济途径,也是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者和谐共生共赢的基本制度.从机制上来看,征地生态补偿是一种生态利益整合机制;从方式上来看,征地的生态补偿方式是生态利益重新调整的形式;从内容上来看,征地的生态补偿实际上实现了利益的重新分配,是社会和谐过程中利益协调的必然要求.征地的生态补偿体现了公平、效率、生态正义、完整补偿的分配原则,是实现社会和谐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文章基于对交通建设征地拆迁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各方利益主体参与利益博弈的基础,政府是基于其行政权,企业是基于其财权,村集体组织是基于其土地所有权,被征地拆迁农民是基于其土地使用权,探讨了征地拆迁各方利益主体形成利益关联体的过程,在这一关联体中充满了利益的统一和分歧,以期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解决因交通建设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相似文献   

4.
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因国家征收而失去土地,面临生存危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远非一次性发放有限征地补偿款所能解决的。从政府来讲,必须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给付行政制度,并系统协调其与征地补偿制度的关系,确保行政损失补偿和给付行政两种制度协调发展。建立失地农民给付行政制度应遵循生存考虑、发展、自立自强与补充等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作为指挥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农民和开发商两个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护农民和开发商等个体利益,实现公益和私益的双赢。  相似文献   

5.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从国内外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制度比较及被征地农民缺乏养老保障的原因分析两方面综述了被征地农民问题,结合浙江省试点市土地征用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现状,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进行设计,并在进一步分析和养老基金平衡测算的基础上,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蔡笑 《社科纵横》2013,(11):83-85
土地征收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目前土地征收在征地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合理,正视土地征收物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冲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建立切实可行、公平合理土地征收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周小燕 《社科纵横》2005,20(6):93-94
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城镇化过程是必然的,那么也必然伴随着土地的征用,但中国现行征地补偿机制却存在着不合理性,本文认为主要在于征地权的滥用及征地补偿标准的不合理,从而造成侵害失地农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后果,而本文正是从提出问题的角度对中国现行征地补偿机制的不合理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农地征收中的精神损害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志刚 《浙江学刊》2013,(1):151-156
农地征收中的精神损害补偿是指国家对因其合法征地行为而给被征地农民造成之精神损害所进行的救济.在我国构建此种制度的理由,除了包括相应法理依据和法律依据外,还包括目前域外已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实行精神损害补偿制度的先例等.农地征收中的精神损害补偿方案主要包括:坚持精神抚慰为主、自由平等协商和法官自由裁量等补偿原则;实行给付精神损害补偿金、尽可能复制生活环境和定期进行心理疏导等补偿方式;以被征土地的使用属性、使用年限、经济价值、被征地农民的文化适应难度和当地生活水平等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补偿金数额的参考因素.  相似文献   

9.
马三喜 《社科纵横》2008,23(12):94-96
从立法上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征地补偿制度是解决目前征地问题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概括及列举的立法模式,科学界定公益目的,严格区分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和完善征地目的合法性的审查机制;结合各地征地补偿方式的实践和有益探索,采用复合安置方式;通过确立公平的补偿原则、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和减少补偿费分配的层次,建立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通过完善征地补偿程序,保障农民实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近代铁路土地的征购,既是关系铁路建设的重要问题,也是关乎地方社会稳定的棘手问题。土地的征购,涉及与地方社会的产权交易。为了获得铁路建设用地,路矿当局联合地方政府,在组织上,拉拢地方士绅组建征地机构,协调与沿线民众的关系,协助土地征购的实现;在交易原则上,尊重民间习惯法,维护民众利益,提高征地价格,吸引民众出让土地;在交易形式上,对个人和共有土地,分别采取收买与兑换的方式实施征购;在善后问题上,妥善安置失业佃农和业主,保持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现行征地补偿法律制度中,征地范围超出公共目的,非公益用地存在范围任意扩大;补偿标准低,补偿款项经常拖欠;征地补偿客体欠缺,征地过程缺乏透明度,农民的参与权和救济权受到限制。原因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内涵不清,集体土地产权虚置;集体土地产权权能残缺,尤其是处分权。制度完善的措施包括明确征地补偿的受偿主体,赋予农民完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实现补偿标准新的调整。  相似文献   

12.
从20世纪90年代起,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由点到面、从地方到中央,成为当下中国财产征收补偿制度中独具特色的制度安排.之所以会出现被征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制度,乃是由当下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决定.但是,这样的制度并不是农地征收补偿的合理补偿机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无论是从效果还是制度的正当性,社会保障都无法担当起对被征收的财产进行补偿的重任,相反,还会弱化对农地的保护.解决征收补偿难题的关键,在于以市场的价值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从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李松柏 《社科纵横》2008,23(8):9-12
新农村建设是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利益博弈是其焦点;本文通过征地过程中政府、开发商和农民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在利益博弈中所处的地位,论述了农民处于弱势的原因是由于制度缺乏理性,并从制度理性出发对失地农民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中央政府对农用地的严格管控,使得征收农村建设用地成为地方政府获得增量土地的主要方式.现有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赋予地方政府垄断征收权和城市一级市场的垄断供给权,被征地农户因此只能获得较少的补偿,而城市土地使用者则要支付更高的土地出让价格.现有的制度安排降低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也减缓了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速度,更不利于推进中国城镇化建设.政府只要做好土地用途规划、 加强使用过程监管、 维护好土地市场良好秩序,农村建设用地自由流转后不仅不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而且能够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增加包括农民在内的全社会福利水平.  相似文献   

15.
李晓东 《学术交流》2004,(11):107-109
近年全国许多地方搞"开发区"、"大学城"、"高尔夫",大量圈占土地。自1997年至今的7年间,全国耕地减少1亿亩,4000万农民失地失业。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和体制不利于耕地保护和严肃执法;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农民无力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打着"公共利益"旗号过多过滥征地等。据此,亟待完善和落实土地治本之策:强化农民土地使用权,使之作为一项独立产权交给农民;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依法全面退出土地市场;严格限定"公共利益"项目,缩小征地范围,切实保护耕地。  相似文献   

16.
农民权益得失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秀英  田光 《学术交流》2007,(4):111-114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国家走向发达的必由之路。在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如何扬长避短,对城市化涉及的核心群体——农民权益的“得”与“失”是不容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在城市化中,农民总体上属于弱势群体,如果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其“失”甚至可能更重于“得”。城市化的社会经济特点、强势群体的掠夺以及政府利益介入、农民自身的缺失等都有可能成为农民权益“失”的原因。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化与农民受益的一致性,并通过立法规范土地利益的分配制度,进而提高农村的聚集效应、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等是城市化建设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经济体制改革使中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就,也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和市场化改革使某些城市职工和农民的利益遭受损失,比如城市职工失业、农民失去土地等。为了社会公平和建立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政府应该对弱势群体给予利益补偿,应该积极发展社会政策。中国不但需要科学地制定社会政策,而且需要科学有效地实施社会政策,需要重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相互信任。  相似文献   

18.
张时飞、唐钧指出,现行的以发放生活费和货币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征地安置政策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尽快予以调整。调整现行征地安置政策是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治本之策。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一旦被征用,失地农民至少应该获得两个方面的补偿:一是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这是维持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根本出路;二是能够获得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在家庭陷入贫困时,可以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庇护。这是消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的物质基础。进而言之,  相似文献   

19.
城市房屋拆迁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宏伟 《学术交流》2005,(11):73-75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基于房屋拆迁的特殊性即政府强制性和行政性及被拆迁主体之被动性和弱势性特点,对被拆迁人权利和经济利益的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对被拆迁人做出及时、合理的补偿,同时在补偿中必须明确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即重视对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的补偿,采用合理的方法显现地价,改变对依附于房屋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被无偿剥夺,造成权利损害的不合理状况,确保对被拆迁人进行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  相似文献   

20.
地权变革造成了农民内部各群体之间土地权益边界的模糊化,导致征地过程中农民各群体不仅围绕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冲突频发,而且围绕参与权的冲突也时有发生。在规则多元和非正式治理盛行的乡村场域,农民内部的征地冲突既容易因是非不清而变成无法化解的死结,又容易因博弈的灰色化而陷入恶人得势的恶性循环,从而面临严重的治理困境。因此,通过加强土地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清晰界定农民内部各群体实体性和程序性土地权利,构建畅通便捷的冲突化解机制,是治理农民内部征地冲突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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