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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4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银行业务得到了飞速发展,蕴藏了较大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违反或不遵从法律法规所带来的各当事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法律的不明确或不完善导致各当事方遭受的损失的可能性。电子银行的法律风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风险源于对既存法律、法规的违反,此类风险可能使电子银行有关当事方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风险,也可能导致银行声誉贬低、业务机会受限、拓展潜力降低和缺乏合同的可实施性等。第二,法律风险还源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或缺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与传统银行的法律风险相比较,电子银行的法律风险新增了四个方面:(一)通过电子媒介达成的协议的效力不确定。(二)银行在认证系统中也有可能扮演一种新的的角色,即成为电子认证机构。但现行法律对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得并不明确。(三)在电子银行时代,电子银行业务与电子货币行为给银行零售业务带来的新特点,使各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四)消费者保护法是否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与电子货币行为不明确。我国《电子签名法》已经基本建立了有关数据电文的法律框架,基本上可以防范第一类电子银行法律风险。确定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认定认证机构与电子签名依赖方之间的关系的性质,电子签名人与认证机构之间的合同属于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合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创立了一整套全新的概念和规则,为建立电子银行法律制度提供了范例。国家对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和对传统商务中的消费者应实行同等保护原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使得非金融机构事实上也在从事部分银行业务。这进一步突显了我国电子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增加了电子银行的法律风险。我国应从多方面健全电子银行法律法规,减少电子银行法律法规不明确、不完善引起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2.
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电子支付的兴起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丰富支付形式,促进经济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加强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起到了助推作用。笔者针对第三方支付监管中存在的安全监管、金融风险监管、信用监管等问题,从加强法律、政策、资金安全、网络反洗钱、相应机制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对全面防范金融风险及社会信用环境的整体改善具有参照作用。  相似文献   

3.
大陆第三方支付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猛,在民众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台湾地区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发展起步很晚,对第三方支付的研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本文将大陆和台湾地区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和民众使用意愿做初步调查并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台湾地区民众对第三方支付接受程度明显偏低,台湾地区在法令规范和市场因素方面都激励不足,再加上台湾地区消费者心理层面和风险耐受度等因素,造成台湾地区第三方支付交易发展迟滞。  相似文献   

4.
《电子商务法》用三个条文规定了四种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即不符合支付安全管理要求损害赔偿责任、支付错误损害赔偿责任、未经授权支付损害赔偿责任和发现未经授权或者收到未经授权通知却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损害赔偿责任,用以规范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履行电子支付服务合同义务的行为,并对造成用户损失的行为进行追责。这些损害赔偿责任都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于电子支付辅助性法律关系即电子支付服务合同关系中发生的违约责任,同时符合《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构成的要求,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到损害的主体有权选择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衡量,适用侵权责任规则保护电子支付服务合同关系中用户一方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且《电子商务法》第54条、第55条、第57条主要是从侵权责任角度进行规范的。因此,将这些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侵权责任进行解读是正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这三个条文规定的四种电子支付服务损害赔偿责任,正确适用规范,以实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5.
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联盟模式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进入价格战的非良性竞争阶段,文章分析了第三方支付企业存在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联盟模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推荐物流、ODR等服务,为电子商务参与者提供整合的服务资源,金融服务机构的认证解决了第三方支付的信用问题,第三方支付推荐和监管模式解决了其他服务资源提供平台或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同时,这种联盟模式解决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盈利模式单一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更为微妙的变化.笔者试图从银行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支持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给银行带来的机遇挑战两方面出发,介绍了两者竞争合作的博弈关系,同时通过对银行进入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两大主要困难的分析,最终提出中国第三方支付的前景构想,即"商业银行应采取母子公司型控股公司模式,以成立第三方支付子公司的模式介入第三方支付,在中央银行统一管理下,与现有的民间第三方组织形成市场竞争".  相似文献   

7.
国际核危机第三方管理是拥有资源和牵扯利益的第三方与核危机当事各方的复杂互动,其意义在于当国际核危机无法由当事国自己解决时,由外部力量介入提供和平解决问题的机会,其目的是要改变核危机各方互动的四个关键因素:概念、方式、目标和行为。即转变核危机当事方之间"零和"博弈的观念为"共赢"的认知;促使核危机当事方以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处理问题;帮助核危机当事方理性设定务实的目标;鼓励各方提出建设性的行为方式,协助当事国控制核危机,并最终和平解决核危机。  相似文献   

8.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在途资金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途资金是在银行支付系统中产生同时又对银行支付系统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在途资金的存在不仅会降低银行支付系统的整体效率,还会给银行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带来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同样作为支付系统,电子商务中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存在着在途资金,并且其在途资金的存在方式以及带来的影响有其独特性。本文拟对第三方支付中的在途资金问题进行尝试性的研究,并对其管理提出若干探讨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P2 P网络借贷平台有"信息中介型"和"资金运作型"两种经营模式.前者属于单纯的中介模式,网络借贷经营活动主要体现了居间合同和借款合同的法律属性;后者是网贷平台通过平台自身担保、风险储备金、第三方机构担保这三种方式来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网络借贷.P2 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交易资金缺乏监管,形成资金池;经营方式中的"大单模式"、平台自身担保存在风险;运营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要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网贷平台必须建立独立的中间账户,实行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实施小额分散贷款,限制网贷最高金额;加强风险控制,禁止网贷平台自身提供担保;加大借款人信用评估,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相似文献   

10.
《江西社会科学》2015,(7):80-84
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融合,推动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创新,催生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和网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给金融行业带来了许多新的风险,比如法律合规风险、技术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为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制度,完善包括民法、刑法等在内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征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融合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第三方监督是慈善捐赠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监督的独立性、专业性特征,在慈善捐赠监督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鉴于我国第三方监督缺乏法律保障、干预过多、独立性难以保证以及第三方监督机构权责不明确的现状,有必要全面加以解决,在慈善法规中明确规定第三方监督制度,立法上保证第三方监督的独立地位,完善第三方监督的职责和权利。  相似文献   

12.
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越来越多的行业感受到了这个“经济寒冬”带来的阵阵“寒意”。然而,近年来伴随电子商务而逐渐兴起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却大有逆势而行的迹象。本文主要对第三方支付的法理基础、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体系现状以及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体系之完善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当事方自愿选择程序优先与第三方强制程序补充的双层争端解决框架,包括附件七仲裁在内的强制程序要确立其管辖权,必须以《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为属事管辖范围,以优先适用当事方自愿选择程序为前提,并以不存在法定排除、当事方声明排除两类排除强制程序的情况为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反了属事管辖原则,错误地定性和认定菲律宾所提诉求构成中菲两国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并对《公约》之外由一般国际法所规范的在本质上属于南海岛礁领土主权问题、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争端以及南沙群岛作为大陆国家远海群岛的法律地位的争端,错误地行使了管辖权。同时,仲裁庭违反了优先适用当事方自愿选择程序原则,错误解释了《公约》第281条关于协议选择争端解决办法与第283条关于就争端解决办法履行交换意见义务的条款,侵犯了中国依据协议选择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权利,错误裁定了菲律宾就仲裁事项所涉争端的解决方式与中国履行了"交换意见"的义务。此外,仲裁庭违反了《公约》第297条法定排除和第298条当事方声明排除强制程序的规则,错误否定中国在南海相关海域的活动属于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渔业权利等主权权利的事实,错误解释了关于海域划界的争端和涉及历史性所有权争端的条款,错误地对已被中国排除适用强制程序的事项行使了管辖权。  相似文献   

14.
第三方支付产业作为互联网新兴产业近些年发展得如火如荼,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以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范式为基本分析框架,按照"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逻辑对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组织状况进行研究,认为产业呈现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方面存在产品同质化严重、策略性定价以及银企竞争的现象.由此提出政府应当采取的一些规范监管等产业组织政策建议,以期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  相似文献   

15.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体系及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介绍了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与认证、电子支付以及运输等领域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基础上归纳了其法律制度体系,提出国际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正在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对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从立法原则、立法影响和立法趋同等方面做了评价.  相似文献   

16.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并非坦途,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助于减少投资阻力。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合作目标下潜藏同业竞争、环境保护、合作红利难以实现等运营风险,以及法律适用、劳动者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中国企业要建立事前调查机制,做好前期风险预判;购买国际投资保险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防范投资运行中的风险;积极利用国内法、合作方所在国法律、目标国法律以及双(多)边投资协定、WTO规则中的救济机制,尽量避免投资中途失败或重大利益受损情况发生。  相似文献   

17.
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基础设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将直接决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用户体验。然而,第三方支付市场在快速成长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的存在将导致该市场成长减缓、停顿甚至下滑。在政府层面,应鼓励互联网支付跨界创新、缩小互联网城乡普及率差距,加大科技环境的支持力度。在用户层面,应深化用户市场细分,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增强用户信任;充分挖掘潜在市场需求,创新互联网支付与增值服务协同方式。  相似文献   

18.
目前,网上银行业务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主要是:未经授权交易的法律责任问题;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归责原则问题;不可抗力及第三方责任问题.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本文认为,对于银行与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的责任分担,应当分别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不可抗力范围应当限定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违约的,银行应当先行赔偿,再向该第三方索赔.  相似文献   

19.
美国根据收购重组是股东对企业的投资利益在经过变化的公司形式下继续存在的理念来设计收购重组税收制度.三方收购重组是涉及目标公司、收购子公司及收购母公司三个当事方的免税并购交易.三方收购重组制度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公平原则与实质课税原则,体现了芙国联邦税法鼓励并购活动的价值取向,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20.
蔡秉坤 《兰州学刊》2013,(3):171-176
网络交易在改变传统交易模式,提供快捷便利、高效商贸形态和拓展产品服务内容的同时,由于其新颖性、无纸化、信息化和跨越时空等特征,造成许多传统法律制度在网络交易领域内无法适用或冲突。其中,对于网络交易中电子支付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成为时代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电子支付的法律规制首先应明晰其概念范畴界定,进而厘清不同网络交易模型中具体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考虑如何完善我国现有电子支付法律规定,实现促进、保障我国网络交易的高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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