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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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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2016年7月最终裁决中认定对菲律宾所提的与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相关的诉求拥有管辖权,并裁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则。本文结合2015年和2016年两个阶段的裁决书,从三个角度评析和质疑仲裁庭对历史性权利相关诉求的管辖权,认为:两阶段裁决所援引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菲两国之间存在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真实争端;即使争端存在,该争端在性质上也并不属于关于《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从《公约》第298条看,相关诉求所反映的争端在性质上构成关于海洋划界争端的一部分,属于《公约》允许中国声明排除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管辖的一类争端。  相似文献   

2.
依照现代国际法,对领土领海的命名权是一国行使主权的重要方式。"南海更路簿"是中国海南文昌、琼海等地渔民自明代流传下来的关于南海诸岛礁及在相关水域进行捕渔、航海等海洋开发活动的系列民间传世文献。该文献记录了中国南海地区"峙"、"线"、"郎"、"塘"等各类地名126处,这些地名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定的岛礁沙洲等岛礁种类相对应,其记录的126处地名也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际认可的南海岛礁标准地名。因此,"南海更路簿"是我国对南海九段线内岛礁及相关水域享有历史性主权权利的一大力证。  相似文献   

3.
基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仲裁庭在处理当事国领土争端时,坚持当事方提交证据自由原则,但在实践中也形成了若干排除规则。在证明力规则方面,已经形成了初具雏形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并将有效条约的分量置于决定性地位。但是,仲裁庭的判案证据规则仍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和反复性,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国与菲律宾尚存在南海主权争议,基于证据分析视角比较中菲南海主权争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相关条约、"历史证据/南海诸岛位置图"和有效管辖证据等三个层级的证据环,构成了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证据链。  相似文献   

4.
南海《更路簿》是历史上海南渔民长期海洋实践的产物,属于渔民的集体记忆,具有文化整体性的特征。南海《更路簿》在经历了一系列遗产技术的改造以后,逐渐变成一种主张国家海洋历史性权利的社会记忆和认同政治的符号象征。伴随渔民群体自身的社会转型和经济形态变迁,《更路簿》所承载的海洋情怀、历史记忆和集体认同面临消失的危险。《更路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与传承的核心应在于遗产持有者群体的历史记忆与遗产认同。《更路簿》的保护传承工作应充分发挥渔民的主体性,为渔民重建一个包含多元表述的记忆社区,赋予渔民集体记忆更加鲜活的生命力,让渔民在真实的文化空间和海洋实践中自觉传承《更路簿》。  相似文献   

5.
正为深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挖掘海洋历史文化,服务国家海洋战略,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于2018年5月11日至13日在海南文昌联合举办第四届"南海《更路簿》与海洋文化"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是以《更路簿》和海洋文化为主题的一次盛会,这两个主题契合当下南海理论和南海现实发展的大势,与建设海洋强国和建设21世纪海上  相似文献   

6.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分析,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相似文献   

7.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维护公约的精神和严肃性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既需要坚持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保持航道畅通和航行自由,又必须援引公约,捍卫在领海的主权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内的主权权利,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恶意利用公约,并以公约之名行侵犯中国权利之实。本文围绕相关国家对公约的不同释义而产生的分歧,探讨公约在争端解决中的优势与缺失,以及其在南海争端中应发挥的效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有效控制理论成为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重要国际法依据之一。我国南海部分岛礁被邻国占领虽是事实,但这些国家无法依据有效控制理论取得其非法占领岛礁的领土主权。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历史的、无可争辩的主权,且从未放弃或停止行使对南海诸岛的有效管辖。争端国家的占领行为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其针对争议岛屿的所谓"主权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国应当在强化对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的同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手段加强对南海诸岛的有效控制,明确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相似文献   

9.
关键日期是以争端中特定时间前的法律情势作为确定待查事实范围和评估争端可诉性的标准和尺度。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从权利取得和权利转移两个层面来看待。中日的领土取得主张在日本声称实施先占时形成对立。在领土主权变更问题上,中日实际上没有对领土主权转移形成主张对立,无须为此再确定关键日期。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以日本阁议决定先占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由此,中国主张的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优于日本主张的证据,日本所谓"有效控制"行为不具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0.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试图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主权权利否定中国主张的南海"九段线"内的"历史性权利",毫无疑问是对中国的属地权威及其主权权利的侵犯。这实质上是以1982年建立的海洋法制度挑战"二战"后的国际法条约体系,以求达到对南海区域海洋资源重新分配之目的。如按这种方式进行海洋区域资源的重新分配并以此为基准去建立海洋"新秩序",那么不仅在南海,恐怕整个世界都要重新洗牌,其结果极有可能引发区域冲突甚至世界大战。  相似文献   

11.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2.
南海区域秩序是指以南海的海洋秩序为中心的地区秩序,是南海地区各行为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共同价值目标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在西方殖民者到达南海之前,南海地区已于中国明代前期形成了共同发展、和睦友好与和平稳定的区域秩序,基于西方海权观的殖民侵略者却解构了这种秩序,但只是"解"了而没能重"建"。直到今天,南海区域仍处于海洋霸权与海洋主权争端并存下的"无序"乱局中。这表明西方传统海权观有本质上的历史局限性,重构南海区域秩序需要新型海权观。在这方面,中国的和谐海洋理念与强大的经济、海上力量使得中国主导重构南海区域秩序成为必然。为此,中国必须努力促成南海各争端方搁置主权争议,实现共同开发。  相似文献   

13.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定的意图,那么对争议领土的主权归属的判定则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作用,等同于法律权利.而且,与私人绘制的地图相比,一般来源于官方、相反利益方、第三方以及中立机构的地图证明价值较大.根据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通过对中国、日本和第三方绘制的早期地图证明价值的分析,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无可辩驳的历史主权.  相似文献   

14.
这些“水下海盗”不仅有海南当地渔民,还有来自境外的盗捞者。据海南省文物局介绍,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情况,有周边国家存在蓄意破坏中国南海水下文化遗存的嫌疑,意在销毁中国有关南海主权的历史证据。西沙是南海美丽富饶的岛礁,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由于珊瑚礁盘密集,有众多古代商船触礁沉没于此,形成了丰富的海底文化遗存。这不仅具有重大的考古科研价值,更是中华民族世代在南海活动的重要见证。  相似文献   

15.
近三十年来学术界有关南海历史权属的英文研究成果表明,以比尔·海顿、阮雅等为代表的部分欧美和东南亚学者通过大量著述掌握了解释南海诸岛主权归属和海洋历史性权利等的历史依据的话语权,但他们的研究歧见颇多、漏洞明显,混淆南海岛礁权属的历史真相,对我国南海权益维护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学者发表的关于这一议题的英文研究成果较为有限,在国际上未能积极有效地发挥正本清源的作用。鉴于此,中国历史学者应在南海研究中担负更多责任,通过推动历史学视域下南海岛屿主权归属研究框架的构建、中外文史料整理与翻译、中国史学研究成果的国际化等来促进对南海诸岛主权归属和海洋历史性权利的规范化研究。  相似文献   

16.
就中国目前的海洋政治形势而言,南海争端已成为全球热点.从南海争端的问题属性来看,这是一个多元的、系统化的、结构化不良的政治问题,是一个重要而紧急的战略问题.从南海争端中的战略格局来看,中国面临内外双重战略压力,面临着战争与和平的两难选择.为此,中国应采取系统性的战略措施积极应对南海争端,站在国家战略角度从各层面、各领域展开实质性行动,在做好积极维护主权准备的同时,争取用政治与外交手段和平解决南海争端.  相似文献   

17.
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8.
"中国南海"作为地理概念的产生与命名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作为国家海洋领土长期占有与实际控制的事实,并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民国时期在维护国家海洋国土的斗争中,以"南海断续线"标注于我国地图,既是对"中国南海"传统海疆范畴的考订与昭示,也是遵守当时国际法前提下的主权宣誓,更是依托当时国际习惯法维权的具体手段。本文认为,"南海断续线"具有"中国传统海疆线"的法理地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历史性权利要件,是不容否定的,这应作为我国与南海周边诸声索国就南海问题磋商与谈判的关键性法理支撑。  相似文献   

19.
南海构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2条意义上的半闭海,因此沿岸国家理应善意履行其中的合作义务。尽管合作义务的法律属性由于《公约》第123条的措辞含糊而引发一定的争议,但按照条约解释的原理,半闭海沿岸国家的确被施加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义务。对比欧洲半闭海沿岸国合作的先进经验,目前南海地区的合作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其局限性在于: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的困扰,区域性国际条约或机制的匮乏,以及缺乏强有力的区域性组织的驱动。从前瞻性角度来看,在南海争端最终获得解决之前,南海周边国家应当保持适当克制,并着重在一些低敏感度的领域开展功能性的合作,以将南海建设成为"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相似文献   

20.
封面     
正南海,淡定地攥紧主权《新民周刊》尽管中国领导人一而再、再而三强调——南海应该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但是作为域外大国的美国仍然不断搅混水。这一次,是战是和?新中国成立以来,面对国土争端,中国曾经动用军事斗争手段,而更多时候则是通过双边谈判、磋商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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