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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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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定的意图,那么对争议领土的主权归属的判定则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作用,等同于法律权利.而且,与私人绘制的地图相比,一般来源于官方、相反利益方、第三方以及中立机构的地图证明价值较大.根据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通过对中国、日本和第三方绘制的早期地图证明价值的分析,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无可辩驳的历史主权.  相似文献   

2.
高兰 《日本学刊》2012,(2):52-64,158
随着奥巴马政府"重返亚洲"安全政策的实施,美国在美日同盟框架下进一步介入钓鱼岛争端,使钓鱼岛问题更加复杂。但介入钓鱼岛争端也使美国自身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美国需要履行对日本的盟国保护义务,另一方面美国自身也面临着历史、国际法理等的潜在挑战。  相似文献   

3.
南海构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2条意义上的半闭海,因此沿岸国家理应善意履行其中的合作义务。尽管合作义务的法律属性由于《公约》第123条的措辞含糊而引发一定的争议,但按照条约解释的原理,半闭海沿岸国家的确被施加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义务。对比欧洲半闭海沿岸国合作的先进经验,目前南海地区的合作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其局限性在于: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的困扰,区域性国际条约或机制的匮乏,以及缺乏强有力的区域性组织的驱动。从前瞻性角度来看,在南海争端最终获得解决之前,南海周边国家应当保持适当克制,并着重在一些低敏感度的领域开展功能性的合作,以将南海建设成为"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相似文献   

4.
随着南海主权争端的加剧,在"五国五方"动议的基础上,台湾方面提出解决南海主权争端的"五国六方"动议,并基本得到南海周边四国和美国的支持。"五国六方"动议提出后,台湾当局和两岸的部分学者对其表示认同,积极倡导中国大陆考虑接受。笔者看来,南海主权争端中,台湾方面的"五国六方"动议意在突显台湾的主体性和"主权国家"身份,不利于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南海周边四国支持"五国六方"动议意在联合对抗中国,不利于维护中国南海主权。因此,"五国六方"动议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6.
基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仲裁庭在处理当事国领土争端时,坚持当事方提交证据自由原则,但在实践中也形成了若干排除规则。在证明力规则方面,已经形成了初具雏形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并将有效条约的分量置于决定性地位。但是,仲裁庭的判案证据规则仍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和反复性,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国与菲律宾尚存在南海主权争议,基于证据分析视角比较中菲南海主权争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相关条约、"历史证据/南海诸岛位置图"和有效管辖证据等三个层级的证据环,构成了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证据链。  相似文献   

7.
关键日期是以争端中特定时间前的法律情势作为确定待查事实范围和评估争端可诉性的标准和尺度。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从权利取得和权利转移两个层面来看待。中日的领土取得主张在日本声称实施先占时形成对立。在领土主权变更问题上,中日实际上没有对领土主权转移形成主张对立,无须为此再确定关键日期。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以日本阁议决定先占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由此,中国主张的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优于日本主张的证据,日本所谓"有效控制"行为不具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8.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9.
当前中国南海法律维权证据群较为庞杂,而这会为证明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以及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所有权带来一定阻碍。在解决南海争端的过程中引入证据链学说,能够为建立证据优势提供逻辑工具,有助于补强证据的证明力与可信度,并有利于呈现南海争端证据的关系网络。在中国南海历史性所有权证据链中,需要明晰《更路簿》在证明“行使主权或主权性质权利”“持续行使权利”“法律确信”这三条证明路径中的价值。在中国南沙群岛主权证据链中,应具体考量《更路簿》在条约证据链、有效控制证据链以及地图证据链中的价值。在南海争端语境下,《更路簿》作为一项证据,需要突出其证明作用,找寻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并明确其证明力,更好地服务于证明“中国在南海拥有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这一使命。  相似文献   

10.
历时两年半的"美欧墨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案"以中国失利告终。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定中国对铝土、焦炭等9种原材料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WTO规则,同时不能援引GATT第20条的相关条款豁免。在此次争端中,中国"入世"时在《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中做出的特殊承诺,以及GATT第20条对中国"入世"文件的可适用性成为案件的焦点。与此前中国涉及"超WTO义务"的争端相比,"原材料案"不仅首次涉及出口税问题,而且涉及的产品范围更广,"超WTO义务"的解释问题在整个争端中处于更核心的地位。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分析,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相似文献   

12.
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13.
马斌 《太平洋学报》2011,(10):86-93
俄日岛屿争端(俄称南千岛群岛,日称北方四岛)长期以来一直阻碍着俄日关系的发展。该问题形成于"二战"末期,但其源头可追溯至历史上沙俄和日本之间的领土纠葛。苏联解体后,俄日领土争端并未得到解决。(苏)俄日之间的领土争端主要有三个焦点:是否存在争议领土、争议领土的范围,以及归还领土的条件。2010年底至2011年初的纠纷是两国领土争端的最新表现。今后,岛屿争端问题对俄罗斯东北亚地区战略的双重影响也将进一步凸显。  相似文献   

14.
2012年以来,中日关系的"固有领土论"话语对抗演变为"安全保障论"威慑,但对俄罗斯,日本竟以"不固执于领土问题"的妥协姿态恢复了作为"最终战后处理"的和平条约谈判。研究对日战后处理的历史表明,盟国对日本的定义相当于其所谓"固有本土"的四个主岛以及邻接小岛,日本领土的基本概念是主权受限于"盟国决定权",在美国的冷战政治操纵下日本才主张"固有领土"而与邻国发生岛屿争端。从赫鲁晓夫到普京一贯坚持的战后处理规范是,把日本的"北方领土"要求与冲绳问题相关联,日俄关系得以回归缔结和约的国际法进程。如果缔约导致"冲绳返还"取得俄罗斯谅解,"钓鱼岛问题"可能被美俄日复合条约机制所定义而迷失于脱离战后处理外交的歧路。  相似文献   

15.
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图谋由来已久,因“二战”战败而未得逞.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主权争端始于1970年前后,主要是因为美日在“归还”琉球的谈判过程中私相授受,擅自宣布将钓鱼岛划入“归还领土”之列,引起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并提出了强烈的抗议.而美国政府则以所谓“主权”与“治权”分离的立场巧妙地成为“第三方”,并依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对中日两国进行牵制和平衡.  相似文献   

16.
王胜  华涛 《太平洋学报》2014,(12):23-35
菲律宾条约界限是现代菲律宾国家领土形成的重要法理与历史依据,划定了菲律宾领土的基本范围。其前身是1898年美西《巴黎和约》提出的"巴黎和约线",后经三次局部变动,最终演变成菲律宾条约界限并固化,而不能再外扩至其他岛礁。条约界限正式构建了美属菲律宾的疆界,这一领土范围为独立后的菲律宾所继承。菲律宾宣称对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黄岩岛享有主权,根本是站不住脚的。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国家力量和国际影响力也随之增强,在领土争端的态度上也变得更为强势。2010年3月,中国表示,南中国海同台湾、西藏和新疆一样,是其核心利益所在。尽管美国政府没有在任何领土争端上表明立场,但是它反对使用任何武力手段来解决争端。然  相似文献   

18.
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认知争议,是目前中日关系改善的一大障碍。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对日本具有较大影响。迄今美国在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上保持某种程度的"中立",但又把钓鱼岛管辖权说成属于日本。2010年以来美国多次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这使安倍内阁更加有恃无恐,局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美国在钓鱼岛争议中偏袒日本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在甲午战争中曾偏袒日本;二战后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往往无视史实,重要决策大多建立在知识性错误基础之上;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主要从地缘政治与权力均衡角度考虑本国战略利益;美国至今仍把黄尾屿和赤尾屿作为射击靶场而不肯撒手;日美之间的相互利用也不容忽视。美国与其在钓鱼岛问题偏袒日本,导致日本采取更加强硬的姿态,不如加强中美对话,促进中日对话。中国也应更加重视钓鱼岛问题的研究与宣介。  相似文献   

19.
俄罗斯与美国在北冰洋和北太平洋的相关海域存在划界争端。1867年的《俄美割让阿拉斯加公约》使两国成为海洋邻国,1990年的《苏联与美国的海洋边界协定》划出两国之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洋边界,使海洋划界争端的最终解决成为可能。1990年协定20多年来的暂时适用,使争端至今仍悬而未决。对于俄罗斯来说,争端的最终解决需要综合权衡海洋划界、北极利益和渔业问题,在拒绝批准、暂时适用和有条件批准1990年协定之间作出抉择。  相似文献   

20.
李静 《社科纵横》2013,(11):107-111
战后初期,澳大利亚为寻求美国的保护,在不同时间、地点多次向美国表示,希望构建一个包括美国在内的太平洋条约,但美国对澳的建议不感兴趣,英国对此也没有太大反应。战后英国承认英联邦国家可以在本地区内承担防御责任,由于自己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直接控制太平洋地区,所以认可了澳大利亚的建议,但并没有在行动上帮助澳大利亚。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开始考虑澳的建议并提出"岛屿链"方案,即太平洋公约草案(不包括英国)。英国对这个不包括自己的条约表示强烈反对。由于英国的反对,美国放弃了自己设想的太平洋条约,转向了缔结美、澳、新三方协议。面对这一状况,英国内阁经过反复讨论,最终决定接受三方条约,但坚决反对美国试图让菲律宾加入条约。美国采纳了英国的意见,放弃让菲律宾加入条约。1951年9月1日,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了《澳新美同盟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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