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凉山彝族火把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章分析凉山彝族火把节的特点,指出凉山彝族火把节的文化内涵,总结凉山彝族火把节文化空间的保护现状并提出保护路径,认为应在整体性保护的框架下从空间上保护其荞麦生产系统、火把场与社区的关系,从时间上保护火把节活动的完整序列,从价值观上保护火把节的火崇拜和祖先崇拜。  相似文献   

2.
彝族火把节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和中国十大民俗节庆之一,蕴含着彝族人民的农耕文化记忆和族群认同 标识,具有十分突出的传承保护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然而受到“现代化”浪潮的冲进,凉山彝族火把节传承社区和文化空间 的存续状况令人堪忧。对凉山彝族火把节保护的现状进行梳理,对彝族火把节传承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提出新时期彝族火 把节整体性保护的路径与措施。  相似文献   

3.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丰富的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少数民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特色.随着历史的变迁,特别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如何保护和抢救这些优秀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针对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对如何抢救和保护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摘要]凉山彝族毛纺织及擀制技艺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几十年的社会变迁,其生产经营方式、染色技术等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其主要的制作技艺以及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审美观念得以延续。总体看,是一种传承较好、较完整的技艺。其根本原因是凉山地区,特别是彝族聚居区人们仍在普遍使用。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保护,本民族、本文化的人的需要是最重要的。  相似文献   

5.
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现今却面临着诸多困境,草原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现代化冲击科尔沁传统文化、部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亡。保护文化生态环境是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基础。建立科尔沁文化生态保护区,确立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机制,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形化,科学利用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立法,旨在保护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6.
文化民族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一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出与全球化有密切关系。综合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和民族功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先行国家提出遗产保护的时代背景,笔者认为文化民族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出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行国家维护民族自信心,确立民族在世界上的地位的手段;是政治和经济失意时,通过文化的自我保护和延续来寻求民族合理地位的一种诉求,是政治追求在文化上的异化。今后文化民族主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还将存在,但应该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走向两个极端,即文化保守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  相似文献   

7.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生态保护论”与“生产性保护论”的争论,在总结陕西省渭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服务性保护论”,即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机制,实现二者的相互融合,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后,就如何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联动互促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河北省是文化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要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必须科学保护、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合省内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需要以政策法规为根本保护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市场、产业相结合,形成产业集群。同时,要深入开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内涵,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与推广,强化与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品牌与形象,坚持"活态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做到保护与开发并重,杜绝过度开发。  相似文献   

9.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在分析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肯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取得的一些成绩,详细剖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非物质遗产被不正当商品化、非物质文化载体被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管理欠缺、传承出现断脉、民众意识薄弱、保护教育匮乏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态、保护物质载体、健全保护信息系统、保护传承人及文化空间、提高民众保护意识、开展保护教育及进行旅游开发等一些策略,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相似文献   

10.
生态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是个有机的生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环境因素所形成的场对其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的关键就是构建和保护适宜的生态场.具体地说就是:构建意识场,通过宣传和教育改变人们的文化观念,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营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环境;恢复生活场,恢复和保留有关生活习俗、信仰仪式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基础;优化文化场,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优化文化的运作环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改善物质场,进行多渠道投入,探索新的运作方式,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物质环境;保护自然场,重视自然环境对文化发展的影响,保护美丽、富有特征的自然环境.  相似文献   

11.
民族文化旅游进程往往在空间和时间上表现为旅游开发的多样性与差异性,而其中的深刻原因是各个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民族文化多样性表现为各民族文化遗产的存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遗产的活体形式。旅游开发的历史效果必然地包括民族文化遗产特别是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要把握旅游开发的三个维度,从文化遗产的文化属性和资源属性的关系处理上寻找保护与开发的路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完整把握其历史环境遗存、传承载体和精神内质三个内涵层次;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土性、民族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区域开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性、保真性和系统性三个重要原则及保护存续空间、优化传承机制和增效社会价值的路径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沿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但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还不健全,通过对中国西北和西南9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结合国际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保护经验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应转变立法理念,由政府本位转为社会本位,加强私权保护机制;对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的转化进行探讨,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兼具文化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共享化价值;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属性,在赋予传承人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应赋予不同的权利范围,均衡处理社区与群体之间、公众与传承人之间的利益诉求;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许可制度,明确传承人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利用发展文化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加大政府、企业、公共组织的基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完善传承人权利救济机制,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保护基金、公益诉讼等特殊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与复杂性,以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本文分析了我国制定法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民间规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能性,提出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立法并应挖掘和研究民间规则以弥补法律的局限。  相似文献   

14.
凉山彝族传统手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急需得到保护。调查人员采用访谈、观察等方法深入凉山州进行调研,指出在当前的保护中存在保护资金匮乏;对手工艺文化缺乏全面系统的调查;传承人保护面过于狭窄;新一代的传承人培养不足;乡土资源保护不力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应从发挥多方力量,形成多元化的保护主体;扩大保护对象,实施全面保护;引入数字化技术,推进保护手段升级;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民族手工艺文化传承;挖掘手工艺文化的价值,从开发促进保护等方面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5.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只局限在狭义的文化空间范畴内,而应该从更广义的文化空间视角来展开。广义的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生存环境,这一生存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它有很多支化的成分,如文化政策、语言、民俗、宗教信仰、经济水平等。它们是非物质文化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对于福建土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从文化空间维护角度和文化空间再造角度两个方面展开。文化空间的维护主要包括政府的重视、民俗活动的支撑、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普查抢救、客家方言的使用。文化空间的再造主要包括以申遗为机遇、以区域联合为基础、以遗产旅游为依托、以教育引导为保障、以大众传媒为指引来共同营造文化空间。  相似文献   

16.
论科举文化遗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举文化遗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两大类,兼具传统考试文化、儒学文化和民族语言文化的性质,在中国古代教育史、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历史性、传承性与多功能性.应加强科举文化遗产的教育、宣传和保护工作,普及科举文化遗产知识,深入开发科举文化资源,进一步发挥科举文物、文献的人文与经济价值.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基本形成体系,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程度远不及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参见200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Declaration of Istanbul).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遗产生态发生了变化,一些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的减少.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以风险理论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行法律制度,根据风险产生根源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风险会表现为制度运转失灵风险、制度功能偏差风险和公平性缺失风险。化解制度风险,形成制度风险的维度,不可基于同一个标准,而是需要在大的框架之下论及制度风险的法律管控,需要有针对性地创构"建立私权,善用公权"的多元法律控制体系,并在体系内引入技术规制,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权",推动民间习惯法与法律制度、公法与私法的互动式发展。  相似文献   

19.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面对城镇化问题时,有可能会按照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自然而然地去应对变化.面对变化,必须构建强大的保护工作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首先要做好基础工作,比如理论研究等问题.还可以通过文化遗产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进行预测和评估,最大限度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得到妥善保护.对于需要规范和纠正的行为,可以先由文化主管部门适时发布一些相关的、细致的、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意见.此外,建国以来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的历史也该梳理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体研究亦应深入展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