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物权法草案中之“物权性质”条款即“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视为物权”之条款几经删改,该条款存废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是否突破和违背了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反映了立法界与学理界对物权法定原则及该原则之缓冲所持态度的差异。虽然新通过之物权法最终并未吸纳此款,但该条款仍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实际上,只要立法对物权性质作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界定,那么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就可以通过“法定的”物权性质而得到立法承认,就不会对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造成冲突,并且该条款的出台亦为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视为物权"之条款可谓我国物权立法过程中的一大创新。但是,因被认为突破和违背了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而遭质疑,最终未能得到物权法之采纳。实际上,该条款并未违背物权法定,而是为物权法定之缓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其最大的缺陷在于物权性质的不明确,导致实际认定何种权利属于物权时存在困难。物权法不应轻易地抛弃该条款,而应对其加以完善,即对物权性质作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界定,使之更适于实际操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并成为中国物权法之亮点。  相似文献   

3.
作为物权的房屋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但是,作为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商品化产物的"房改房",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其产权却存在一定缺陷,是一种不完整的物权.为了适应房改房产权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必须对其进行物权制度、产权政策和交易市场等方面的补救,使房改房产权成为完整的物权.  相似文献   

4.
在矿业发达国家,正在开采的矿山由三种分别独立的基本权利构成:矿产的归属物权、可以开发的特许权和实际开发的探采权,即"三权分立".矿产物权属排他性支配权,不需行政许可;特许权和探掘权是政府依法管制的市场准入,要经严格许可;其以"三权分立"为基本框架构建整个矿业制度.在我国,是"三权"合一的"一权制"矿业制度,比如采矿许可证是矿的产权证、市场准入证和采矿企业批准书的"一证制"."一权制"与"一证制"使矿业制度走入困境.应按‘三权分立"模式重构我国矿业制度,制定以社会管制为核心的<矿业管理法>.  相似文献   

5.
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的土地开发利用方针指导下,对搞活农林牧副渔有着重大潜力可挖的"四荒"土地应格外受到关注.确立"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地位尤其是民法地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应对"四荒"土地使用权予以调整和规范,包括它的取得、期限、主体、客体、权能、效力以及法律保护等内容.这对于充分、合理和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 ,学术界对物权行为理论有不同的探讨和认识。其核心是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问题 ,也就是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债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的结果是一个法律事实还是两个法律事实 ,以及作为物权变动根据的法律事实即所谓物权行为是否独立于作为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的问题 ,而其争议的根本是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7.
物权冲突与物权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物权冲突的详尽分析,说明和阐述了物权冲突对经济秩序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力求寻找解决和避免物权冲突的途径,以此确定我国物权法所应选择采取的基本原则,即一物一权主义,物权法定主义和优先权原则  相似文献   

8.
论物权行为     
物权行为在民法学界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本文诠释了物权行为的概念 ,考察了其历史沿革 ,分析了物权行为理论 ,并进行了分类  相似文献   

9.
物权公示对象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变动说"、"物权状态与变动说"、"物权状态说"各有其合理性.物权公示对象的不同观点与物权变动的学说及其立法是有着极大的关联的.物权公示是与物权变动密不可分的,就主流情形而言,物权公示基本就是变动公示.但是,我们决不能完全否定物权享有的公示现实.不过,物权的享有也有一个起始点,而这个起始点,即是某个物权变动的结果.从总体上着眼,"物权变动说"应当更为科学可信.  相似文献   

10.
物权观念从绝对到相对,物权变动模式从要件主义到对抗主义,是物权基本范畴的必然逻辑进化规律.我国当代物权变动规则的形式主义化有德国法影响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管制"型产权治理模式的弊端体现.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府职能从"管制"到"激励"、从"规范"到"引导",突出物权变动中的自治性因素,是实现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从形式主义到对抗主义变迁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1.
关于物权的理论依据,各国学者提出众多学说,可谓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在分析介评已有学说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综合阐述了物权法则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2.
物权观念是整个物权法藉以建立的逻辑基础.物权观念经历了由古典绝对物权到现代相对物权的变迁.普通法系早在15世纪末就顺利地实现了这一变迁,大陆法系中的法国法系也在18世纪末产生了成熟的经由契约变动物权的相对物权思想,而德国法系的物权法则始终囿于古典的绝对物权理念.我国未来物权法应当顺应物权观念演进的历史潮流,实现由绝对物权到相对物权的历史性更新.  相似文献   

13.
物权行为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在契约生效至履行这一段时问内,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因素如当事人的适格性,意思的真实性,内容的合法性等会发生变化,一个有效的债权行为并不必然导致一个有效的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相对独立性是客观存在的现实,而物权行为无因性却是立法技术的产物。在权衡利弊之后,作者认为。在债权行为无效,而履行时无效因素消失导致物权行为有效的情况下,此时即系缔结了一个新的有效的债权契约并据以履行,这就既坚持了物权行为有因性,合乎生活情理,又确保了物权行为的效力,保障了交易安全,不失为一种更好的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14.
物权的支配性特点,只反映了权利人与物的关系,是物权的自然属性。排他性是物权的法律属性,也是物权的本质属性。认识排他性的意义在于区分不同的私权利的界限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增强人们对公权利与私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意识。解决不动产物权的优先性,可以借鉴我国专利法保护专利申请权的原则,先申请登记的物权优先更加合理。“预告登记”使债权具有了对抗其他买房人的“物权效力”。不动产交易的善意保护不同于动产交易的善意保护。区别的关键在于公示的方式不同。侵权法和侵权责任解决不了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完整的支配状态的恢复问题,在物权的请求权不足以保护物权利益的情况下,再适用侵权的请求权,把侵权的请求权作为物权的请求权的补充手段,更有利于全面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15.
论物权法框架下的船舶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船舶物权既具有物权的共性,又具有特殊性,对其建构应立足于船舶物权的上述特点,在物权法整体框架下进行制度上的安排。目前,我国船舶物权在一般制度和登记上均存在一定缺失,无法与《物权法》有机衔接,应当通过完善船舶物权立法予以解决。论文最后对船舶物权中是否存在船舶用益物权的争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物权的性质决定物权的效力,相应的物权的效力可分为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追及效力。在2007年10月1日,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将正式实施。在动产与不动产就有关物权效力方面都有新的规定。我国新物权法的颁布虽然明确规定了物权效力的内容,对比以前的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很大的突破,但是它的不足仍然存在其中。物权法结合我国实际对物权效力的进一步研究,使我国的物权效力趋向完善。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古今中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及内容分析,通过对物权公示的对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修改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以登记、交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证书以及公证等可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的方式为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的立法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也符合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论,还足以保护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18.
优先权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法律机制,澄清优先权的概念、性质等基本理论对我国的物权立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优先权的研究首先应从哲学的高度探索优先权蕴涵的基本理念,以认清该制度的质;其次,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历时性与共时性二维视角考察各国学说及立法,分别探本溯源,权以优劣,衡以我国国情与需要而定取舍与变通,创造优先权制度的中国化模式;最后,从体系化的视角完善优先权本身的内部结构,协调优先权与相关制度的冲突,实现优先权制度功能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9.
物权冲突与物权优先效力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物权冲突和物权优先效力原则的详尽分析,阐述了物权冲突的存在原因和对法律秩序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物权间的优先效力原则对物权冲突的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20.
在物权变动中,物权行为占有主要地位。物权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同样包含法律行为之要素。本文从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入手阐述了物权行为中效果意思的体现及其对物权变动的影响。笔者认为物权合意其实就是物权行为中的效果意思。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