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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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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指导,在制度设计上赋予离婚亲子关系对抗离婚的力量,是各国在离婚自由背景下,保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立法思路。监护制度、抚养制度和探望制度,是离婚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本制度体系。我国离婚法建立了完整的子女权益保障制度体系,但是尚存在有些制度设计粗糙、可操作性不强等不足。我国离婚法应明确规定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丰富有关制度的内容,以更充分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离婚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它还会产生极大的社会影响,具有深刻的社会性.因此,离婚制度一直是一项普遍而重要的法律制度。作为离婚的后果之一──未成年子女的保护问题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我国近年来离婚率的上升,有必要尽快地完善我国的离婚法制制度,从司法制度上有效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以利于其成长。  相似文献   

3.
论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不同的法律样态,大陆法系国家以亲权制度来调整这一法律关系,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以监护制度来调整。虽然两大法系在立法模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都是要解决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对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保护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4.
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离婚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方面的不足之处,从确保未成年子女仍处于父母共同亲权保护的角度,对夫妻离婚后的亲权行使原则提出三点构想.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必经程序,但我国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应当在离婚诉讼中建立专门的离婚调解规则:规定离婚调解中的和解制度;对参与离婚调解案件的法官的综合能力应有具体要求,并特别注重对其法律工作以外的社会经验的培养;实行离婚调解和离婚判决的分离,加强我国离婚诉讼中调解的功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6.
基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数据(2014—2015),从家庭结构与家庭资源双重视角考察了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影响及其中介效应。研究发现: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教育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家庭结构缺损和资源被剥夺是影响未成年子女教育的重要中介机制。从家庭结构看,"母亲缺位"和"双亲缺位"对子女教育的负面影响远大于"父亲缺位";从家庭资源看,离婚导致了家庭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不同程度的受损,进而影响子女教育,其中家庭社会资本除了对子女教育有直接中介效应外,还对家庭文化资本产生调节作用,影响文化资本的代际传递效率。应从制度与非制度两个层面为离婚家庭建立保护机制,以减少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负面冲击。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半流动家庭的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婚姻家庭权益保护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待于通过完善立法和强化司法保护来加以解决。我们应当根据半流动家庭离婚案件和留守妇女权益保护的特殊性,认真贯彻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修订离婚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留守妇女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以加大对离婚留守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家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在该原则指导下,许多国家的离婚亲子法观念从传统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转变。当代离婚自由主义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愿,是现代婚姻的应有之义。虽然子女并非离婚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但离婚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过分强调离婚自由降低了婚姻的可期待性,已经影响了婚姻传统的"家"功能。离婚自由与儿童最大利益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国家亲权是儿童原则限制离婚自由的重要保障,国家、父母、儿童构建的新三方关系已经将儿童置于权利的主体地位。为了在家事案件中更好体现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立法应尽快整合相关概念,注重儿童主体身份构建,在法律上明确子女的独立人格地位,避免子女在此类事件中的工具性角色。司法应审慎解决离婚纠纷,采取有效方式解决夫妻矛盾。  相似文献   

9.
民法亲属编离婚制度之探讨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2  
在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同时强化离婚救济 ,实现保护弱者利益的社会正义与法律公平的离婚立法指导思想之下 ,本文建议在起草民法典专家建议稿时应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是通过“另案”的方式 ,提出与原有规定不同方案。同时 ,在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更强调保护子女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当前,不抚养一方妨碍抚养权利行使是我国子女抚养权判决执行难的一个突出问题。应该通过加大对拒不履行子女抚养权判决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拒不交出子女的父母一方适用司法强制措施,明确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规定的情形,简化子女户口迁随抚养一方的手续等法律措施,保障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对离婚设立了三项救济制度,司法实践证明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难以实现并且弊端重重,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经济帮助制度还有待完善。由此,在借鉴各国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救济制度,既能解决婚姻当事人因离婚而陷入生活困难的后顾之忧,保障离婚自由,又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2.
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2012年全国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率增幅首次超过结婚率增幅;2013年攀升到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①以上数据说明我国离婚率正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一趋势是在多种因素,如社会的、道德观念的甚至是立法方面的共同作用之下产生的。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项权利,因此,结婚和离婚都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这种权利的形式或多或少的会给家庭以及社会带来一定的伤痛和危害,尤其那些离异家庭中孩子们,给他们带来的伤害可能是长期的、持续性的。本文结合我国目前有关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确定的相关立法以及实践中法律的实施情况,针对离婚后父母不执行法院对于子女抚养的判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如何进行补救谈一些个人想法。  相似文献   

13.
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作为其重要内容的离婚制度,在进行立法设计时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指导原则,即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坚持明确性原则及坚持一致性原则等.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离婚制度和婚姻法.  相似文献   

14.
离异家庭越来越多,离异时及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障却不充分。抚养费、探望权通常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提高设置更高门槛限制高离婚率、规定更人性化的探视规则、增设亲权制度来强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完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等,以更充分切实保护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立法强调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就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主要采取的是单亲抚养制度。然而,只有母亲或者父亲一方单独抚养的孩子得到的爱是不完整的,有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其合理性值得反思。在解决离婚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时,应当摒弃父母权利本位思想,用轮流抚养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实施保护和教养。  相似文献   

16.
邢绡红 《延边大学学报》2010,(5):107-110,128
严重的留守未成年子女犯罪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留守未成年子女犯罪是个体、家庭和社会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就决定了要预防留守未成年子女犯罪,不仅需要完善家庭教育和学校课程设置,还必须加强立法、司法和执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构建,从而建立起适用于留守未成年子女犯罪的社会综合防治体系。  相似文献   

17.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现象,是社会经济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家庭伦理道德的缩影。离婚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最直观地体现出人们对于爱情、家庭、婚姻、子女、财产等诸多问题的综合考量。法律对于离婚标准的认定,是收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者努力立足离婚现实状况趋势,剖析其背后所隐藏的本质问题,试图从法定离婚标准存在的问题着手,尝试提出完善法定离婚标准的探索性建议。  相似文献   

18.
利用CHARLS2013年全国基线调查数据,以是否有孙辈及孙辈的数量等为自变量,以父辈的养老行为作为因变量,研究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父辈是否会增加、改善自身的养老行为,以做出示范性表率,期待晚年得到好的照顾。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表明,相比无子女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对祖辈的生活照顾、经济支持等养老行为显著增加,每增加一个子女,生活照顾概率增加24.67%,经济支持概率增加12.41%;父辈的文化程度与示范动机呈正相关性,受教育程度每增加一层级,生活照顾和经济支持的概率分别提高7.14%和9.09%;性别方面,女性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有所提升,但提升并不显著。建议国家提倡"家"文化,积极推进"全面二孩"政策,大力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家庭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融合,促进家庭养老行为的可持续性发展。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南京市六家基层人民法院四年(2011-2014年)的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书为样本的实证调查研究发现,离婚案件中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司法解释存在未成年子女年龄段划分不科学、缺乏对发现父母双方均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不利因素时的处理规定和对轮流抚养的前提规定较为抽象的问题;审判实务上存在片面考虑子女现状、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原则体现不够和简单拆分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现象.因此建议重新划分需考量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段,明确规定不应当判决抚养权归属给不利方的情形并删除隔代抚养的考量因素,修改轮流抚养的前提条件,倡导多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抚养的审判理念.  相似文献   

20.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成长帮扶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企业发展和维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融入社会的重要举措。受政策、体制、文化等因素影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在学业适应、心理适应和融入适应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为此,应通过制度保障与社会行动相结合、社区组织与社会组织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构建政府、用工企业、社区、学校、家庭五位一体的帮扶体系,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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