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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作为刑事程序体系发展所取得重大成果的刑事特别程序,其概念界定当前并未形成通说。根据已有研究,主要存在普通程序对立说、特别刑事实体法实现说、简易程序说和刑事普通程序补充说,而这些学说都存在一定的欠缺与不足。根据尊重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内涵明确、外延周延和尊重程序基本法理等基本原则;通过将刑事特别程序这一复合概念解构为刑事、特别和程序三个简单概念;结合立法背景和基本法理;可以将刑事特别程序的概念界定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在刑事司法领域内,适用于特殊类型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处理特定刑事司法事项的非刑事诉讼程序的统称。  相似文献   

2.
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特别关注和保护。虽然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特别程序,但是相关制度还不是很健全。法治国家与人权保障是设立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护性制度的价值缘起,医疗救助与社会防卫是设立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护性制度的内在逻辑,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应建立鉴定留置和缺席审判两项保护性制度以保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后程序是指除审判监督程序外刑事判决生效后一系列程序的总称,包括刑事执行程序、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程序以及刑罚被执行完毕人员的前科消灭程序等内容。刑事诉讼法学界除了对作为刑事审后程序重要内容的刑事执行程序研究较为充分外,还没有人对刑事审后程序作过系统的专门研究。对刑事审后程序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被害人损害赔偿制度和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刑罚被执行完毕人员前科消灭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作为一项针对特定类型犯罪主体所设置的特别程序,其适用前提建立在其他诉讼程序所作出的事实判断的基础之上,因此其与其他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是这一程序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所在。要分别从正向和反向两个角度研究强制医疗程序与刑事普通程序及其他特别程序之间的衔接关系。应当从明确程序属性,防止制度异化,完善衔接程序设计,实现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协调,充实程序运行基础,加强配套措施建设等方面入手,保障程序间衔接的顺畅有序。  相似文献   

5.
刑事程序理性是政治文明的测震仪,政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会推动刑事程序朝着理性的至上性方向发展.科学的发展现作为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人本主义关怀,贯彻全面、协调发展的理论,必将对以人权保障为首要价值日标,以协调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合理平衡为价值追求的刑事程序带来深远的影响.在科学发展观人本主义思想指导下,充分认识特定历史条件下,司法正义的有限性;在科学发展现协调理论的指导下,注重刑事程序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6.
审查起诉环节中刑事撤案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实际中,审查起诉环节中刑事撤案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处理模式,但是在理论上研究不够深入,在具体操作上存在的随意性、撤案不当、撤案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刑事撤案程序的运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正视刑事撤案制度中存在的"法外司法"等打擦边球的隐性司法的做法,进一步明确撤案的运行程序、监督程序、救济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刑事撤案制度,对刑事撤案进行规范,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存在对被不起诉人权利保护不充分的重大缺陷,严重影响被不起诉人的人权保障与司法公正的实现。以被不起诉人的权利救济为视角,引进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赋予被不起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检察机关错误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被确认无罪的权利,具有多重必要性。该特别程序应当从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程序提出的"禁申请期"、证据的提出和审查、审理组织与期限以及特别程序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建构。  相似文献   

8.
谦抑是刑事立法的帝王法则。刑事立法情绪化、想象化、道德改善化等违反谦抑性标准的提出,描绘了当下中国刑事立法不断违反谦抑性的刑治事实。在批判性吸收刑事立法应当如何谦抑存量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程序来实现刑事立法谦抑性的制度路径。刑事立法谦抑化要有通过SWOT模型验证的前置立法风险评估程序;要有刑法条文审议、辩论和质询等刑事立法过程的程序完善;要有刑事立法事后程序跟进,特别是刑法“落日条款”的制度设计。以“谦抑地立法”实现“谦抑的立法”,助益国家刑事立法科学化。  相似文献   

9.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作为国家建立的特殊救济制度,主要针对因刑事损害遭受严重损失但又无法获得有效民事救济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具有法理学和司法实务上的重要制度价值,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与保障。要通过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方面的完备立法,进一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作为国家建立的特殊救济制度,主要针对因刑事损害遭受严重损失但又无法获得有效民事救济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具有法理学和司法实务上的重要制度价值,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与保障。要通过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方面的完备立法,进一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都能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因此,刑事程序正义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刑事回避制度正是体现与保障刑事审判正义的基本诉讼制度。如何设置回避的程序,使回避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已成为各国刑事回避制度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本文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刑事回避程序进行了比较考察,并针对我国刑事回避程序现行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刑事审前程序指从刑事诉讼启动到法院审理前的程序,具体包括侦查和起诉两个诉讼阶段。与审判程序相比,审前程序具有追诉性、启动程序的主动性、强制性、秘密性和非终局性等特点。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程序具有重要的地位,既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也制约甚至决定着审判程序的进行。审前程序的形成主要缘于国家权力对追诉活动的积极介入及诉讼职能的分化。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的刑事再审司法实践表明,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比如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设计不合理,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与程序要求不具体,提起再审程序的时效及次数未做限制,等等。基于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原理以及利益衡量原则,结合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现行刑事再审程序之问题和不足,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应坚持以下价值取向: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合理衡平,突出程序公正前提下兼顾实体公正,优先满足诉讼公正的同时不可偏废诉讼效率,坚持以法律事实支持司法裁判。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完善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的申诉权的同时,取消法院刑事再审提起权;明确和具体界定刑事再审提起事由;限制刑事再审提起期间及次数;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排除"疑罪从轻"裁判。  相似文献   

14.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别于普通刑事程序,因而,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监督具有某些特殊的要求:一是检察监督应以实现"儿童最佳利益"为目标;二是检察监督应涵盖诉讼的全过程、全方面;三是检察监督应突出及时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刑事审前程序指从刑事诉讼启动到法院审理前的程序,具体包括侦查和起诉两个诉讼阶段.与审判程序相比,审前程序具有追诉性、启动程序的主动性、强制性、秘密性和非终局性等特点.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程序具有重要的地位,既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也制约甚至决定着审判程序的进行.审前程序的形成主要缘于国家权力对追诉活动的积极介入及诉讼职能的分化.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以实现国家刑罚权为首要任务。刑罚权既是权力又是义务,二者的同一指向是权利。权利占据法学理论的中心,权利语言可以左右利益合法的主要规定性。从权利的脆弱性,侵害权力的扩张性以及二者矛盾的内在性和尖锐性,刑事诉讼的运行状况更能反映一国法治程序的全貌。因此,以刑罚权基本属性为基点研究刑事诉讼程序,意味着"权利保障"是刑事诉讼程序自身的一个重要特质。实现宪政,构建刑事法治程序,必须正确认知刑罚权的权利保障属性,使刑罚权的行使最终归于权利规则之内。  相似文献   

17.
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是刑事速裁程序中的救济对象。理论上,程序回转机制能够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与反悔权,使得速裁程序失效、普通程序重启,形成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救济;上诉机制能够保障被告人的程序及实体权利,制裁程序性违法、纠正实体性错误,形成对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的双重救济。当前,程序回转机制具有申请主体不明、启动阶段固化和救济情形单一的缺陷,而上诉机制则存在二审不开庭、二审形式不明确和上诉事由单一的困境。未来,应当更加注重一审及审前阶段被告人权利保障,强化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程序救济权以及辩护权,逐步形成"程序回转机制—被告人上诉机制"的救济阶层,以此重构刑事速裁程序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刑事契约的典型形态,是平衡被害人、加害人和国家三方利益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其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有赖良好的程序机制予以保障.科学界定刑事和解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的区别,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与辩诉交易制度相配套的刑事和解程序,有利于增强刑罚可接受性,推进广义上的人权发展.  相似文献   

19.
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现代法治社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一项必要措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人权的保障,又降低了精神病人对其他公民再伤害的可能性,对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仅有五条,操作性不强,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应坚持社会防卫与医疗救助并重,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化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细化审理程序规则,完善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20.
随着《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改,检察机关的权力配置发生了较大的调整,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在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化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的重塑性改革,"诉讼监督、指控犯罪和权利保障"三位一体的新时代刑事检察格局基本形成。刑事监督的专业性整合、公诉职能的适应性调整和权利保障的阶段性提升,使重塑后的刑事检察成了刑事审前程序中最主要的权力形式。我国检察机关不仅可以通过调查核实权和审查逮捕权等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还可以通过审查起诉控制审前程序的流程。同时,其还肩负着保障诉讼权利的职责。毫无疑问,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占有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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