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陈春火 《源流》2012,(23):46-47
陆丰市西南镇石艮村,是一个纯农的革命老区村,辖下八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5000多人,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过去,各个自然村之间没有一条水泥路,甚至去县城也要走一段3公里的泥路,这些泥路由于年久失修,道路坑洼不平,村民生产、生活、交通十分不便,严重制约着该村经济的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2.
廖春花  李子亮 《源流》2012,(12):46-46
陆丰市西南镇石艮村,是一个纯农的革命老区村,辖下八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5000多人,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过去,各个自然村之间没有一条水泥路,甚至去县城也要走一段3公里的泥路,这些泥路由于年久失修,道路坑洼不平,村民生产、生活、交通十分不便,严重制约着该村经济的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3.
2017年全椒县大季村被民政部确立为安徽省唯一的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全国村民自治试点村,形成了行政村和自然村片区两个层面并存的、以"党领民治、两级联动、复合自治"为主要特征的以促进治理有效实现为主要目标的村民自治体系。在行政村层面村民自治体系由村党总支领导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协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组成,形成了"领导、决策、执行、监督、协商"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在自然村片区层面村民自治体系由片区党支部领导的片区村民(户代表)会议、片区村民理事会、片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自治组织组成,分别行使领导权、决策权、协商治理权和监督权。村民自治的"全椒样本"之所以成效显著,主要在于通过对行政村和自然村片区两个层面的村民自治体系进行了增量式改进和突破性创新,在组织构成、制度设计和功能运转上形成了以双层多维互动为机理的"党领民治、两级联动、复合自治"新型村民自治体系,实现了双层多元共治、两级多重善治和双向多方巧治。  相似文献   

4.
(一) 常熟市在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在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的基础上,由专业户带头引路,形成了一批专业村。所谓专业村,是指以村、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从事某项专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形式。具体点说,凡从事某项产品生产的专业户占全村总农户的50%以上;专业生产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50%以上;产品率达80%以上的村或生产队,都可算作为专业村。按照这三条标准计算,至1983年底,常熟市已有110个专业村。其中大队规模的专业村有5个。比如,古里乡的元通村,全村500户中400多户有草包编织机,成为名符其实的草包专业村。生产队规模的专业村占大多数。还有少数专业村是以自然村为基础的。比如,淼泉乡石边村,是有4个生产队的自然村,在103户中有82户从事豆制品加工副业,成为远近闻名的豆制品加工专业村。  相似文献   

5.
“村改居”中的社区管理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十一五”社区建设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就是撤村建社区——将原来的村委会建制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即“村改居”问题。当前我国“村改居”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将整个村直接转变成为社区;二是将若干个村合并为一个社区;三是村居合并,以村的整体或部分为主体与周边的居民小组合并,或者以居委会为主体合并旁边的村民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精神,“村改居”就是将原先处在城市的边缘、现在已经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县(市)机关所在地、乡镇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改成居民委员会。可以说,凡是已经具有一定的城镇特征、且农村村民委员会覆盖不到的区域,都纳入城镇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这样的变化,使得相当一部分以往属于农民身份的人,由此纳入城镇居民管理的范围。从表面看,这是居民自治管理在名称和管理区域上的转换,实质上则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转换。  相似文献   

6.
村民自治是我国村级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村民自治基本单位是行政村。现实经验表明,行政村自治缺乏集体经济作为物质支撑,难以获得村民的社区认同,实践中也只能采取分而治之的“联邦制”治理模式,村民自治实践存在文本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张力。村民自治基本单位与农村社会结构的不适应,容易造成选举为少数政治精英所操控进而使得选举形式大于内容,村干部缺乏应有的民主监督而演变成分利的中间层,自然村的自治也容易被行政吸纳或者制度忽视而受到削弱。从改革和完善村级治理体系的角度看,可以探索将自然村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将村委会改造为以公共服务和地方事务协调为主要职能的地方自治组织,建立一种“双层自治”的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成才与就业》2013,(19):19-19
早在2010年,奉贤区南桥镇开展全民教育活动,镇党委提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把村民学校延伸至宅基地,设立“宅基课堂”,每月活动一次。由此诞生的“宅基课堂”,至今已走过三个年头。自然宅基是农村最基本的单位,是由几户到几十户不等的农家自然形成的最小的居住群落。  相似文献   

8.
建文 《中华魂》2008,(2):36-38
辽宁省庄河市前洼村,1500亩耕地,378人,原为庄河市宫洼村的一个村民小组(自然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宫洼村11个生产队中除前洼外,其它10个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洼仍然坚持集体经营。随着经济的发展,前洼村民小组的建制已经不能满足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2003年1月,经上级批准,撤屯建村,成为一个独立的建制村。  相似文献   

9.
以村民理事会为研究对象,以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为目的,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调查法以及比较研究法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载体展开系统研究。以传统的"大行政村"为基本自治单元和村民委员会为组织载体,总体已不适应当前村民自治新需要。以自然村、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基本自治单元,以多层次多类型的村民理事会为组织载体,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满足了全国各地不同地区乡村治理复杂性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一) 现阶段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的级差土地收益.是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由于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土地位置不同以及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追加投资的生产率高低不同而产生的一种补充收益.它是社会总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资产主义下的级差地租.有着本质的不同:级差地租是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是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中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而由农业资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法律、政策及实践的角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主体及实践载体进行了考察。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私有私用""私有公用""公有公用"和"公有私用"4个时期,不同时期土地产权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及处置权的归属和配置不尽相同,产权的法律主体和实践载体也屡有变化。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时期,基本核算单位及集体产权主体从公社所有到生产大队所有再到生产队所有不断下沉;在废除人民公社过程中,不同省市和地区在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建置及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置方式上不尽相同,对原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做出不尽相同的制度安排。但从法律、历史及实践来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身并不是集体经济及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绝大多数地区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及其集体单位是集体土地产权的真正主体和载体。为此,当前必须正本清源,进一步清理、明晰和固化集体产权主体,推进村级"经社分开""村社分离",在确认和保障农民及农民集体完整的土地产权的同时,让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和资源真正流动起来,促进农村及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针对行政村村民自治存在的现实困难,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广东省云浮市与清远市的改革较为典型,两市均通过自治重心下移释放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活力,其创新思路及机制、实践特征及效能、改革局限及风险等值得进一步探讨。从当下的自治条件来看,新时代村民自治要实现“行政—自治”适度分离,加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一级的村民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建设,赋予村民充分的自治权;确保“政经分开”,理顺村民自治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开辟农村基层治理新局面;因地制宜设置参与有效的自治单元与供给有效的服务单元,最大限度释放治理效力。  相似文献   

13.
潘志方 《金陵瞭望》2009,(23):61-62
六合马鞍机场.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实施的重点工程之一.征地拆迁涉及马鞍镇的3个自然村23个村民小组,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为保证机场工程8月初顺利开工建设。六合区在此次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以抓效能促拆迁方式开展拆迁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仅用15天,顺利地完成了23个原村民小组、  相似文献   

14.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行政权与自治权冲突,村两委矛盾较突出,村民自治制度整体绩效欠佳等问题,为此,需要改变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具体做法是在理顺乡镇与村一级关系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则下移到由村民小组重组而成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阶段在村民直接选举村官中有制度可依,但在实践中存在有制度不依,贿选村官现象;村民臣民意识的存在是村官贿选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具体来说,村民们的盲目顺从、苟安、消极等待观望心理,使得他们或者不愿、或者不敢、或者不会与贿选行为作斗争,以致对贿选行为无所作为;我国村民的臣民意识转化为公民意识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后,村官贿选现象还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相似文献   

16.
覃启灿 《源流》2012,(12):56-57
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是革命老区行政村,是抗日战争时期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第六团经常活动的地方。该村有15个自然村、22个村民小组、823户、3396人,有耕地面积4500亩。过去,该村地理环境、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差,交通不便,生产用水困难,往往因干旱有种无收;同时,村民受自种自给的小农经济观念束缚,商品意识淡薄,是岗美镇比...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单元的讨论与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遇到了“自治悬空”甚至是“村民自治无自治”的发展困境.导致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村民自治的基本单元——行政村与传统自治单元——自然村基础的脱节.面对上述困境,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建立在自然村基础上的、重构村民自治单元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地方性改革与实践说明,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与社群自治的统一,需要建立在相应的乡村自治的社会基础之上.而村民自治本身的发展或已进入探寻自治内在动力的第三阶段,其发展的理想标的应是自治功能与行政功能兼顾的模式,其有效实现单元可能是在现有行政村基础上的、同时向自然村拓展的多级自治形式.  相似文献   

18.
在涉农村土地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认定涉案犯罪主体时分歧较大,集中在村民小组是否为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这一问题,当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村民小组是我国农村产权改革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历史产物.文章试从刑法中单位犯罪视角出发,梳理农村产权改革历史脉络,结合民法中特殊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相关理论,在厘清村民小组自身属性、其与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并证成村民小组原则上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但在涉案村已经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涉案犯罪并不能反映单位意志时,村民小组则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19.
覃启灿 《源流》2012,(23):56-57
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是革命老区行政村,是抗日战争时期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第六团经常活动的地方。该村有15个自然村、22个村民小组、823户、3396人,有耕地面积4500亩。过去,该村地理环境、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差,交通不便,生产用水困难,往往因干旱有种无收;同时,村民受自种自给的小农经济观念束缚,商品意识淡薄,是岗美镇比较贫穷落后的  相似文献   

20.
方勇 《源流》2011,(7):47
曲江区马坝镇位于广东韶关市区南部,是曲江区政府所在地及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属省级中心镇。有16个村委会227个村民小组,其中15个村委会163个村民小组是革命老区。近年来,马坝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不断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