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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矿权是指因矿而产生的权利的总称。我国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探矿权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而是具有债权和行政权混合性质的权利。采矿权是他物权,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统一。我国矿权的体系,包括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采矿权。采矿权,又包含若干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权利分支。  相似文献   

2.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性质及其法律关系多有不合逻辑之处,原因在于现有法律将行政关系夹杂在民事关系之中。实际上,探矿权和采矿权是纯粹的民事财产权,依据其自身的特点,两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用益物权,后者是自物权,根本无法将它们纳入统一的"矿业权"概念之下。碍于现有的国家所有权制度,《物权法》将采矿权亦归入用益物权,但是并不能对其进行合理定位。理顺采矿权涉及的法律关系,必须承认采矿权的自物权性质,允许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转让。虽然这会引发损害公有制的担忧,但这其实是多虑的。因为矿产资源具有消耗性,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其他主体掌握的状态并不会长时间存续。  相似文献   

3.
采矿权是矿业的核心权利,但我国采矿权的客体仅为特定的矿产,于是,矿地使用权的享有成为采矿权行使的前提。然而,当采矿权和矿地使用权分别属于不同主体时,如何取得矿地使用权?立法上没有予以明确规定,实务中现行的取得方式弊端诸多。为了合理、合法地最大限度地实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又基于采矿权民事权利性质的确定,应以地役权解“采矿用地”之结。  相似文献   

4.
采矿权与采矿企业是否为一体?在认识层面,综合采矿权含义的各种论述得出采矿权与矿山企业是同一的:采矿权是经过行政许可后开采和获取矿产品的权利;在实质层面,采矿权与采矿企业必须相互独立而不允许融为一体;在法治层面,采矿权与矿山企业同一,是科学构建相应法律体系、有效转变行政职能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障碍。  相似文献   

5.
如何界定检察权的属性将直接关系到检察制度的整体设计及其应有的制度功能.明确检察行为的性质是界定检察权属性的前提.界定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权的属性,既要立足干我国宪政理论与实践,又要结合我国立法实际与司法现状.在我国,检察权不是一般的行政权,检察机关虽然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权并不是简单的法律监督权.必须承认,我国的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属性.在坚持这一认识的前提下,我们还必须理性看待检察权是兼有行政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的准司法权的认识和主张.  相似文献   

6.
由于多种矿产资源是战略性物资,许多国家都在其宪法、民法或矿产资源法中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在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公权或私权属性上,学者们持不同态度。然而,传统公权私权的截然划分已经不能解决包括矿产资源在内的公共物品问题,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兼具公权和私权属性,公权在和私权衔接的同时也在限制着私权的滥用。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实现仰仗市场手段下的开发利用,国家所有权人收获税费或权利金,采矿权人取得权利孳息——矿产品,然后换取对价。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理论没有将矿产资源物权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部分。传统民法教科书中,只论及采矿权。本文作者认为,矿产资源应当划入不动产物权中;在不动产矿产资源物权权利群中,包括矿产资源所有权;并在矿产资源所有权之下派生出探矿权、采矿权和矿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8.
矿业权法律关系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矿业权制度不完全遵循民法关于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国有矿山企业处于主导、核心的地位,相当类型的矿业权只允许特定的主体享有。在探矿权法律关系中,探矿权人享有矿产资源勘查权、采矿权的优先取得权和对新发现矿种进行开采的优先取得权等,负有及时完成勘查工作等义务。在采矿权法律关系中,采矿权人享有矿地使用权、开采权等,负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等义务。  相似文献   

9.
客体是一种权利的逻辑起点。一种权利的客体对于一种权利成为其自身而与其他权利相区别至关重要。在我国,知识产权的客体一般认为是无体物,从而认为无形性是其基本属性。其实,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对象是一致的,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意义上的有体物或物权的客体)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非物质性是其基本属性。民法典严谨科学的体系必须建立在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民事权利的相对准确界定和清晰区分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0.
矿产资源产权的分析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矿产资源产权管理,明晰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实现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矿权是从矿产资源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财产经济权,它主要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产资源产权的交易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组成,矿权的转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实践的必然结果.我国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矿权转让,建立规范化的矿权交易市场,首先要确立采矿业主体;其次要实行矿产资源国家统一所有,具体权能政府分级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再次要建立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出让与转让两级市场,实行两权流转;最后要实行矿产资源资本化,财产化制度,并加快立法,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矿产资源上的权利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禁止其流转,矿产资源的流转要依赖于矿业权的流转,在矿产资源的权利配置上形成了自物权与他物权(他项权利)并行的权利安排。矿业权特别是采矿权的流转从实质上是矿产资源所有权发生转移,可以允许所有权流转而实现资产管理与资源管理的分离,并使矿业权成为资源管理的手段即行政特许权,矿产资源上的权利形成私权与公权并存的新的配置。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兴旺,土地的稀缺性和重要性正逐步体现出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保障这种宝贵资源的正常流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其的性质作明确认定.法学理论界对此亦存在四种不同的学说:行政行为说、行政合同说、经济法律行为说、民事法律行为说.由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在认定上认识不一,导致了法律实践上的诸多混乱,如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规则混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命令色彩过于浓重;受让方权益不受尊重;出让方有职权没有得到充分而适当地行使等.本文立足于论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希望借此厘清此类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13.
认定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对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保障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妥善解决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已有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权利流转的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立法应当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方式,减少对权利流转的限制,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合一的原则,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取得过程的公开化,增加利用外资和民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有时会对民事行为据以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这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确定往往成为民事诉讼审理和裁决的先决条件。对于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也众说纷纭。法院必须走出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观念误区,并对民事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5.
公民环境权及其行政法治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一项新的基本人权,是环境权中最基础最核心的权利,是环境行政法治的出发点和归宿。由于我国行政法治的不完善,公民环境权没有得到应有保障,因此,应建立健全行政法治保障体系,从法律上明确公民环境权,拓宽公民对环境行政的参与渠道,实现我国环境行政法治化。  相似文献   

16.
自然资源利用权对民法物权理论的新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然资源利用权是一组新兴的权利群,其权利类型包括水权、探矿权、采矿权、养殖权、捕捞权、狩猎权、采伐权以及放牧权等。自然资源利用权与传统用益物权有很大的差异。自然资源利用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也亟待协调。自然资源利用权催化民法物权理论发生变革:可持续发展应该成为物权法的价值之一;应该从客体的角度对我国的用益物权进行分类;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与不动产的含义应重新理解。  相似文献   

17.
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申请人受益权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以行政许可申请人的权利保护为视角,讨论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受益权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申请人受益权的主要特征及我国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申请人受益权保护缺失情况,进而提出首先应当在自然资源特许经营许可制度中设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受益权,并加以严格的界定和合理的制度设计,以平衡政府权力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8.
构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和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大学内部的权力主要由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构成,我国大学权力构成主要属于行政权力主导型。这种大学管理体制强调行政权力的作用,普遍存在着忽视学术权力的现象,造成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应该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内涵,实行学术民主管理等途径建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和谐的运行机制,才有助于明确大学管理中的责权,提高大学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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