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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法律承认对自然生态利益的保护,但不是以一种简单直白的方式表现,而要通过人的传统法律权利作为间质,转化为人的利益加以规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态法的根本价值在于对人的自由与理性的弘扬。  相似文献   

2.
何谓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在法律利益体系中的地位、角色和边界如何?是一个极具现实重要性,又兼具理论争议性的法学命题与法律适用问题,中外皆然,历久弥新。在传统主流法理学的利益分类理论中,公共利益常常与个体利益、社会利益及国家利益并列而用。该利益分类理论模式及其制度成果,直接导致公共利益被人为地戴上了一幅普洛透斯(Proteus)面具,使得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应用者困入了具有迷幻色彩的公共利益"罗生门"。在批判继承传统法律利益分类学说的基础上,尝试借助"价值—工具"两层次法律利益分类范式,透过概念辨析和假设检验等方法,对公共利益及其在法律利益体系中的地位、角色和边界进行再解读。作者认为,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价值形态的利益存在;个体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等则属于工具形态的利益存在。价值形态利益和工具形态利益之间互相映射,但二者不可化约等列。最后,借助部门法语境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变种形态,验证了"价值—工具"法律利益分类范式,并进一步揭示了法律利益体系中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以期为打开长久困扰人们的公共利益"罗生门",提供一把可能的方法论钥匙。  相似文献   

3.
商业秘密法可以被看成是在商业秘密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商业秘密法保护的利益主要有商业秘密权人的利益、社会公众的利益、商业秘密权人的竞争厂商的利益等。商业秘密法的平衡机制主要体现于对信息流动限制与公众自由获得信息的利益平衡、商业秘密权与雇员劳动就业权的利益平衡等方面。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法可以被看成是在商业秘密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商业秘密法保护的利益主要有商业秘密权人的利益、社会公众的利益、商业秘密权人的竞争厂商的利益等.商业秘密法的平衡机制主要体现于对信息流动限制与公众自由获得信息的利益平衡、商业秘密权与雇员劳动就业权的利益平衡等方面.  相似文献   

5.
法与利益     
法与利益问题历来颇受学者关注 ,在当今提倡法制的社会背景下 ,法律作为各种利益的体现 ,如何对各种利益进行适当的调节和取舍 ,不仅是法学研究的课题 ,也是法律实践中需要值得关注的问题。在阐述有关利益的属性 ,利益观的发展的基础上 ,着重介绍了利益对法的决定作用和法对利益的重要作用 ,并结合中国入世后即将面临的现状 ,分析了我国在平衡利益方面的立法缺陷和世界与中国的利益选择问题。对中国入世后对利益的选择和相应法律上的改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违法者     
脑子可以制定法律管束血液,但当血液沸腾时,它就要跳越冷酷的法律了。——莎士比亚就像一个人在一生中会遇到很多对手一样,法律在其从出生到死亡的一生中也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对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法者。由于世间资源的稀缺和意见的差异,法律作为利益分配的工具当然达不到十全十美,总是在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增加一部分人的利益、漠视一部分人的利益、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四种作用方式同时存在。得不到照顾的人当然会对法律不满,即使得到照顾的人有时也会对法律的照顾程度或方式感到不满,这也就注定了法律的一生就是与违法者斗争的一生。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法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大众对文化、信息需求权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它存在的价值就是实现平衡知识产权人垄断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激励知识创作和社会大众对知识、信息的需求的实现。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下,知识产权法的修正是最频繁的。具体讲它是由一系列专有权构成的利益系统。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都包含其中。其发展的推动力量就是利益平衡与不平衡之间的矛盾。其法律的基础理论就是"平衡理论"。  相似文献   

8.
文章从比较法上探讨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与人格权,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利益是自然人与生俱来的一种精神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所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之一;人格权就是以这些精神利益为基础而依法产生的权利,它体现了法律强制力对自然人人格利益的保护。鉴于自然人人格利益具有显著的抽象性和任意性,因此,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立法上不可能将所有的人格利益都纳入法律救济的范围,而是要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并具有法律保护价值的人格利益,将其上升为法律上之权利,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9.
信息已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对于信息的保护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准确理解自然意义上的信息和法律意义上的信息有助于确定刑法保护信息法益的种类和范围。法律对于信息的保护必须满足人们对于信息的利益诉求,人作为主体对信息享有多种利益,这些利益受到法律调整即成为信息法益,刑法作为保护的最后盾,在信息法益的保护范围上有着自己的特点,信息的时效性和财产性等特征将会对信息法益的刑法保护带来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西方学者对法的本质进行了长期的思考和讨论,其着眼点一般在于揭示法律实质是一种社会秩序或公平、正义的理念。而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从实然法和应然法两个角度探讨法的本质,可以发现:在实然法层次上法律是对权利和利益进行分配,以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而在应然法层次上法律是在规制人性的邪恶和有扩张趋势的人欲。实然法和应然法二者统一于对人性的关怀,最终促成每个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法律关系理论具有普适性,也是分析和研究人权、刑事诉讼人权保障问题的工具性理论。人权法律关系,是由人权法规定的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来看,其权利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义务主体在公法领域主要表现为国家,在私法领域主要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人权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即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包括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义务;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人的生命与健康、自由与尊严、幸福。  相似文献   

12.
在处理人与神、人与物质财富的关系上提出以人为本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上必须坚持生态为本,因为自然生态是人类存在之本、发源之源。人只能是有闽限的中心、生物中心、功能意义上的领袖和中心。生态为本和人类中心是本源和派生的关系,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自然生态要为人类服务,人类要尊重自然生态、维护生态平衡、获取有限度的服务。  相似文献   

13.
生态伦理观主张将人类道德关怀和调节的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动植物、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其影响,有学者提出法律本位应当向生态本位转变的观点。在分析法律生态本位观念可能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及其具体实施的不可行性和不现实性后,提出应当继续倡扬法律的社会权利本位观念,并吸纳生态伦理观的合理成分,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相似文献   

14.
自然人在民法上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民法上的自然人只是一种虚化,是适用于自然人的民事法律规范的人格化的统一体,其确切的法律称谓应是自然人人格。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人与自然人人格之间的关系从完全相分离的状态到部分回归,直到在民法领域实现完全复归,为自然人人格向自然人的全面复归创造机会。  相似文献   

15.
生态学认为,人与万物同是自然生态的一部分,具有同源性,人与自然生态不可分离。因此,陶渊明的田园回归就是人性与山水自然在生态上的本质呼应,而他的家乡浔阳柴桑则为他回归真性提供了一种可能,使他产生了返朴归真的生态心理,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同时,陶渊明所开创的委运顺化的"新自然"人生观形成了他生命的稳态,多维的生态位也使他的生活充满诗意和情韵。  相似文献   

16.
从"私法上的人"为出发点引出人格概念,然后导出人格权。明晰人格权与人格的关系,人格决定人格权,人格权的保护有利于独立人格的实现,人格权的价值在于对人类自由与尊严的尊重和保护,但两者不可混同;人格权不是财产权,也不是自然人权,而是私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同时结合人格权在近现代的发展以及各国立法的保护,从法理的角度分析论证,提出我国应以人格权单独成编的方式来构建完整的、以权利为轴心的民法典体系。  相似文献   

17.
一般人格权是具有“一般条款”性质的“框架性权利”。法律确立一般人格权的根本目的在于补充人格权的立法漏洞。一般人格权的理论基础是人格伦理主义和绝对权法定主义之排除,其权利主体仅限于具有“伦理意义”的自然人,而法人不是伦理意义上的人,不具有伦理人的尊严,因而不应享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一种开放性的权利,具有“一般条款”的性质,对于一般人格权的内容的确定,属于一项补充法律漏洞的作业。无论是在立法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中,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是无法也不应该事先确定的。  相似文献   

18.
生态女权主义述评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生态女权主义关注的是对妇女的统治和对自然的统治之间的关系。生态女权主义的核心观点是 :西方文化在贬低自然和贬低女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历史性的、象征性的和政治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父权制世界观。生态女权主义从生态主义与女权主义合流的角度 ,提醒人们对日益忽略的女性原则的极大重视 ,逐渐改变传统世界观 ,完成从价值观到行动的彻底转变 ,缓解日益突出的生态危机 ,最终建立平衡的自然循环 ,保护众多生物生存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民事权利能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是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组成部分.自民事权利能力的缘起、设计目的并结合我国关于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现行规定之缺漏及歧义考量,在人权保护日益完善之当今,权利能力制度的社会基础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实现其传统功能,不如说是长期适用该制度惯性的延续.现代民法均自民事主体诞生或成立起便赋予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者已不复存在.从法律实效性出发,应该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不同于以往地球上的任何一种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生态危机由人类自身活动和生产引发,是当今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必须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作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戴维·佩珀不仅关注到生态危机的本源,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的逻辑,还提出了从深生态到社会正义的一系列新问题。戴维·佩珀虽然是地质学家,但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构建中,他对各类生态思想进行反思和分析并结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论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探析,将生态实践导向生态政治、生态治理,从而构建一种新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在戴维·佩珀的生态理论中,环境问题不再是单纯的生态问题,而是一种社会问题的延伸,因此要实现生态正义就无法绕开社会正义,或者说实现社会正义就是实现生态正义的前提,生态学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不应被颠倒,在争取自然权利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人类权利。同时,以人为本的生态观也更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相一致的科学生态观。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结合历史与现实经验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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