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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3 毫秒
1.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相关犯罪的调整范围较窄,主要体现在虐待罪、遗弃罪等少数几个罪名中,在当下已不能满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要求。相较而言,菲律宾刑法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立法范围则较广,除了打击虐待、遗弃行为外,将监护人滥用监护权、严重监护失职及利用监护权的性侵行为都纳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同时,该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不当监护人之监护资格的剥夺。借鉴菲律宾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刑事立法规定,我国刑法一方面应扩大不当监护入罪的范围,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增设剥夺监护资格的资格刑规定。  相似文献   

2.
监护人主体资格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特定民事主体的一种资格,监护人是依法履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目前人们对监护权和监护人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明确区分监护人与监护权,并从立法上完善监护人主体资格的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细化监护人的资格条件,适当调整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显现出对监护人资格、义务规定的不适宜,监护诉讼程序不符合司法效益原则,对诉讼当事人有不当限制等不足。因此,应根据国情并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若干规定,对该制度在监护人资质及权利、加大公权力介入以及建立亲权制度和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关于监护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婚姻家庭法部分中专章对监护制度作了规定。设未成年人的监护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二节。与《民法通则》中关于“监护”规定的比较 ,建议稿从监护的设置、监护人、监护人的欠格、监护监督人、监护人的职责和费用、监护权的中止与丧失、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以及对被监护的成年人的监护特点等各方面作了补充修改 ,初步形成了我国亲属监护制度的框架。  相似文献   

5.
阿诤 《社区》2005,(13):22-22
近来,一个在社会上被称为“社区孤儿”的未成年人群体的“监护权”问题,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这个问题看起来是“儿童福利”的问题,但首先要解决的却恐怕是“社区孤儿”的法定权利的问题。在《民法》中,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㈠祖父母、外祖父母;㈡兄、姐;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同时,《民法》还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  相似文献   

6.
结合具体案例,从指定监护的成立条件、委托监护与诉讼代理的关系、监护资格的否认等三个方面,探讨精神病人涉讼时代理人的确定问题。在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没有放弃监护权、或者没有被依法剥夺监护权时,其他人是不享有监护权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使将参加诉讼的权利委托给其他代理人,其作为该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也仍然不会改变,被委托人也只能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7.
监护人的权利与责任是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在我国立法上还没有全面系统的规定,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对成年被监护人所享有的人身监护权、财产监护权、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代理权以及监护人自身所享有的获得报酬权、监护人的辞任权和拒任权,并细化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和成年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的监护人责任。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我国《民法通则》、《民通意见》等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与其他国家立法规定的比较,能够发现我国民事立法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民事责任的规定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其一,未成年人责任能力规定的缺失;其二,以未成年人有无独立财产作为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存在不足;其三,监护人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具有不科学性;其四,单位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的规定具有不合理性。最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几点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其草案中的监护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之进行了完善与创新。但是,仍然存在着理念纳新不足,个别规定缺乏合理性,对成年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意定监护需求考虑不足,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建议结合我国监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监护改革的经验,确立国家是未成年人最高监护人以及维持(残障者)生活正常化、尊重(残障者)自我决定权的理念,明确监护的国家公务和社会义务性质,确定国家对监护的一般监督与最终监护责任,细化监护人资格、职责、意定监护开始等规定,增加监护监督、监护人拒任、辞任以及报酬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由于社会经济关系发生的巨大变化,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局限性逐步暴露出来。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应立足于中国国情,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规定,对该制度在监护人资质及权利、加大公权力介入,以及建立亲权制度和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面对当前社会中监护人严重失职行为,现行有关法律却难以规制。文章从未成年人权利和父母权利、家庭自治和国家亲权、情理与法理的反思等方面进行分析,确证监护人失职应承担包括刑事法在内的法律责任。立足于我国家庭文化传统,借鉴域外有关监护失职的法律规定考察失职监护人责任承担的形式,建议应建立相应的保安处分与刑罚处罚并存的二元化刑事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2.
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应区分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根据失职与侵害二分法重塑监护撤销制度,明确监护撤销与新监护人指定的独立关系,调整撤销诉讼主体配置,给予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并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  相似文献   

13.
预备被监护人是指即将被安排监护的当事人.经过十余年改革,美国成年监护制度形成了保护预备被监护人权益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实质性损害"标准、最小限制性替代措施、"功能性行为能力"标准、正当程序原则.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理念相对落后,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来重构和完善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的泛滥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科研发达的国家也已经开始运用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端行为入罪符合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科研不端行为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科研不端行为入罪应当坚持“严而不厉、宽严适度”的刑事政策,置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在本类罪中,应少适用短期自由刑,由罚金刑来替代,并且要完善资格刑。  相似文献   

15.
探寻一条科学的入罪路径是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刑事规制的前提。我国刑法的入罪路径包括司法入罪化和立法入罪化。在立法时机成熟之前,应充分利用现有立法资源,先行实现部分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但是,科研不端行为的司法入罪化很难实现法益的全面保护,并且,某些特殊的科研不端行为无法通过司法入罪化的方式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走立法入罪化的路径,通过创设新罪来规制科研不端行为,才应是最终的选择。科研不端行为的立法入罪化不宜采用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模式,而应采用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并以此为将来刑法典的全面修订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16.
自1999年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迅速增大,成年监护人缺口显著增加。针对这一情形,文章通过论证专业监护人制度的内涵、优劣和完善方式,得出成人专业监护制度具有专业化程度高、针对性强的优势,引入该制度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该制度存在利益冲突严重、地区城乡差距明显、人力不足、成本过高,以及与我国传统文化与道德标准不甚相符等缺陷,通过监护监督制度建设、增强专业监护人制度与其他监护人制度灵活结合、严格监护报酬相关规定、增加政府与社会公共支持等措施,可以高效承担专业监护职责,最大程度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犯罪早已有之,但二战以来,其呈现出犯罪急剧上升、恶性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等惊人势头,以致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被称为"三大社会公害"之一.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也呈现出与世界各国相同的态势,因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只有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等问题,确立综合治理的刑事政策,才能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8.
中国、日本与大陆法系国家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历史演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大陆法系国家和日本近来都纷纷修改成年人监护法 ,实现了由“个人主义”监护模式到“国家主义”监护模式的转变。大陆法系国家和日本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可作为我成年人监护制度从“家庭主义”到“国家主义”跨越发展的借鉴。  相似文献   

19.
论监护与亲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并未把亲权人和监护人分开。亲权的行使以亲子关系为基础,但关于监护权的归属并不当然地授予亲权者,即父母。由此可见,从法律制度上把亲权和监护加以区分,把亲权人和监护人区别开来,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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