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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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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中村”:城市化健康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是我国城乡不统筹的产物."城中村"严重制约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城中村"已成为困扰我国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问题.要提高城市化质量,提升城市素质,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相似文献   

2.
当前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进程中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 如“土地与人口”“土地与收益”“土地与城镇化”“土地与‘家’在何处”等关系问题。在各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丰富实践中,广东“叶屋模式”与山东“东斟灌模式”具有制度创新的比较意义。广东叶屋村的土地整合,基本是一个土地重新分配、调整和置换的过程,是由村民自主发动、自主协商、自主整合的自治实践,是基于反复协商讨论、民主决策之上重新组织化的自我行为。而山东寿光东斟灌村,以蔬菜大棚种植为主导型产业,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入股制度为核心,加之果蔬合作社、资金合作社一体联动,走出一条合作化规模农业发展之路。二者反映出一条共同规律:土地制度仍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制度,土地仍是城镇化进程中最后的保障制度。 未来,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视角下,推动城乡一体进步的“一体化制度安排”,必须思考以下问题及其所催生的制度性变革:农业现代化与当地城镇化、城市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农民工-市民三个方面的“一体化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不断地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潜能,改善集体经济的运营机制。松江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以股份合作社的形式,采取农龄和土地份额相结合的配比方式,将全部资产量化到人,既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共有性质,又保障了集体成员的个人收益和实现形式。还有效规范了集体资产的经营权,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妥善地处理了其中所蕴含的各种关系。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优先性,是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率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法律、政策及实践的角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主体及实践载体进行了考察。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私有私用""私有公用""公有公用"和"公有私用"4个时期,不同时期土地产权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及处置权的归属和配置不尽相同,产权的法律主体和实践载体也屡有变化。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时期,基本核算单位及集体产权主体从公社所有到生产大队所有再到生产队所有不断下沉;在废除人民公社过程中,不同省市和地区在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建置及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置方式上不尽相同,对原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做出不尽相同的制度安排。但从法律、历史及实践来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身并不是集体经济及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绝大多数地区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及其集体单位是集体土地产权的真正主体和载体。为此,当前必须正本清源,进一步清理、明晰和固化集体产权主体,推进村级"经社分开""村社分离",在确认和保障农民及农民集体完整的土地产权的同时,让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和资源真正流动起来,促进农村及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是我国城乡不统筹的产物。“城中村”严重制约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问题。要提高城市化质量,提升城市素质,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要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相似文献   

6.
转型社区从乡土村落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不只是居民身份、基层行政建制与组织形态的变化,更主要是土地产权性质与空间结构的改变。土地产权与空间结构是形塑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形态的基础要素,转型社区实质上是城乡二元空间结构与制度安排在社区场域内的投射。作为城市化发展与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转型社区的性质特征必须在城乡二元体系中来理解。基于城乡二元土地产权与空间结构的视角对转型社区进行研究发现:转型社区的土地产权存在集体产权、国有产权以及混合型产权三种形态,分别形塑出不同的社区经济关系与公共服务关系;转型社区的空间变革主要有集体主导的局部空间改造与行政主导的整体性空间再造两条路径,相应形成不同的社区空间形态与治理任务。从土地产权与空间变革的角度能够解析转型社区的不同实践类型及其属性特征,进而为探讨转型社区的有效治理奠定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城乡统筹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集体土地入市范围有限、集体土地入市依据不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征地制度改革的关系尚未厘清、河南"地票"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的探索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不足。上述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原因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不明晰,产权体系良好运行机制尚待发掘,土地用途管制下不同政策探索中的内生矛盾一直存在,地方政府对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政策内、政策间的协同性耦合性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政府应该摸清集体土地入市土地情况并探索确立入市主体及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入市的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完善征地制度为集体土地入市奠定基础。政府作为政策推动者和利益主体的角色不能忽视。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的城市住房问题,已经从民生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现有的解决手段在尚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前,显得缺乏力度,基本丧失有效性。在这个事关亿万居民生活的关键问题上,必须寻求制度上的突破。本文认为,现有城镇土地管理体制必须变革,集体性质的土地应加入到城镇住房建设中去。城中村和小产权房的建设,是以集体性质土地解决城市居民居住问题的有效办法,应予规范改进,进而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9.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演变的3个阶段,即相对宽松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严格管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试点阶段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并考察相应阶段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表现,提出在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创新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1)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成为流转主体;(2)实行征地价格市场化;(3)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4)细化耕地保护,完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0.
“城中村”是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当前“城中村”社区在治理体制、土地产权关系、人口结构和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失灵”现象。基于治理理论,“城中村”改制工作的关键是彻底改造原有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为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使“城中村”社区的发展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匹配,形成同步发展、良性互动的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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