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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目前试行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存在着相当的局限性,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立足国情、循序渐进视角出发,对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路径选择和原则确立做了宏观考量。从明确救助主管机关、界定救助范围、规范救助标准、完善救助程序、设立救助基金五个方面对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进行了微观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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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来发展来看,背负更多政治使命和道义责任的中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产生只是权宜之计,建立包含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在内的《国家补偿法》,并使之与《国家赔偿法》并行呼应,才是我们期冀的国家救济体系的理想模式。但是,就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而论,我国眼下并不存在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无疑是时下中国最好的选择。在筹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时,应当首先厘清国家刑事赔偿与国家刑事补偿,以及国家刑事补偿中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与刑事被害人救助之间的关系,这是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乃至相关立法体系的构建基点,也蕴涵着中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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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人文本质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刑事司法体制中的被害人蜕化为国家惩罚犯罪的工具,其自身所受侵害难以得到合理补偿和恢复。这与现代法律制度所普遍赋有的人文主义本质显然相悖。当代各国给予刑事被害人的救助行动标示着被害人保护领域人文精神的复归。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积淀的物质财富和人文精神为构建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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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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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者,而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犯罪人,被害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地救济.由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保护被害人的一个普遍潮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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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救助路径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仁亮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33-38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现代人权保护的重要转变,发达国家已将其作为刑事犯罪领域的重要课题。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研究时间较短,国家立法层面上作为较为迟缓,但地方已经展开探索。因此,从社会维稳需求、刑事利益平衡、刑罚理念基础三方面对刑事被害人救助进行法理思考。同时,认真分析国家最新的立法动态,总结各地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综合从救助原则、救助对象与范围、救助标准与方式、资金来源、救助机构、救助机关以及救助程序上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基本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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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不够完善。基于此,应当建立在被告人无法赔偿或无法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赔偿的制度。法律还应赋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精神赔偿的权利,以及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判决时的直接上诉权,从法律上给予被害人更为充分的诉讼权利,彰显法律正义,保持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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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社会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27-32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刑事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知网(CNKI)数据表明,我国对该制度的研究呈现出阶段性和不平衡性,研究初期成果较少,近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其原因有三:一是被害人救助制度缺失引发的被害人困境引发了社会及学界对该制度的关注;二是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实践探索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三是“和谐社会”政治语境的指引和导向。我国对该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研究持续性不够,研究视角比较狭窄、研究方法比较单一,“学术跟风”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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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刑事公诉案件之调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报应型刑事司法对被害人利益的漠视导致了被害人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加剧了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冲突。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被害人利益需求的独立性和损害恢复的可能性、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认以及犯罪概念和刑罚观念的革新。确立刑事调解制度能够使刑事司法更加人性化,有助于被害人利益的恢复和犯罪人的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对确立刑事调解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规定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加大加害方的预期本成,使其不敢贸然行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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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从原初社会状态的惩(刑)罚执行者到犯罪起诉者,直至成为当下的社会旁观者,传统的"三角诉讼构造"将被害人搁置一边,对被害人的边缘化难辞其咎。搭建可转换的四方诉讼构造,能全面描述被害人与国家及被告人动态的多样化的关系,可以让被害人在需要在场的时候现身,在不需要在场的时候保持隐身,通过三角模型与四方模型的转换,让被害人有机会在刑事诉讼结构中现身,从根本上改善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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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巩燕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5):72-74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为案件当事人,但是,刑事被告人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刑事被害人却没有相应的上诉权,甚至连基本的民事赔偿也不能得到满足。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缺失,必然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就会引起刑事被害人对司法公正的不信任。所以,应当在立法上增加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规定,赋予刑事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建立统一的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等等,以利于实现公平和正义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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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视野中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当下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都应具有的人文关怀精神入手,对我国施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作了阐述,同时,以比较分析的方法提出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基本定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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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熙琳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Z1):52-55
我国司法实践中部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已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本文首先探讨了国家责任论与道义责任论的本质,认为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应以道义责任论为基础;根据国情,应明确救助范围;为预防犯罪,也应明确不予救助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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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价值目标之一的人权保障,不仅包括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也包括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包括控告权、参与诉讼权、异议权、求偿权等多项权利内容.通过对司法实践的分析可以看出,应进一步扩大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权利,明确规定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具有与被告人的辩护人同等的权利义务,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应送达被害人,为人身安全仍然受到威胁的被害人提供保护,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明确法人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方式,并完善被害人获得赔偿的相关制度,使被害人人权得到切实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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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的地位与权利保护已成为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刑事被害人在各国刑事程序中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高低,已经成为国际刑事司法发达程度高低的标志之一。实际上,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一个不仅关系到被害人权利保障,还关系到起诉权的配置、诉讼构造的建构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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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在二战以后广泛被新西兰和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纳的。而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的实现。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和谐的体现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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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集团诉讼制度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建立刑事集团诉讼制度根源于刑事诉讼价值的内在需要,也是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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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再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三方面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进行研究 :一是从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历史沿革的角度考证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总体把握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不断强化的发展过程 ;二是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出发 ,着重介绍欧美各国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 ,揭示其共同的发展趋势 ;三是结合我国对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被害诉讼地位进行合理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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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范围刑事自诉案件的存在,能够充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利益、弥补公诉权的不足、有效配置司法资源、实现诉讼效益。但我国刑事自诉案件范围的界定不合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界限模糊、范围过于宽泛,应该进行调整,即重新界定第一类自诉案件范围,具体规定第二类自诉案件范围,取消第三类自诉案件,建立被害人申请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