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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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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外围”立法与解释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没有将“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这一核心行为纳入犯罪圈,而是通过刑法对非法获取和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这种立法模式称为“外围规制”,它旨在实现刑事立法的妥当性与效率.“外围规制”是一种立法技术,这种立法模式避免了对“非法利用个人信息”行为定型化的弊端,而是通过截断信息的传递减少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符合司法功利主义和司法便利主义的要求.但是,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解释的过程中,应当以“非法利用”为解释的核心与落脚点,将“非法”理解为“以非法利用的目的”,从而将合法取得非法利用信息的行为纳入到本罪的调整范围中.另外,应当采用吸收犯的原理妥善地处理本罪与其他罪名的罪数关系.  相似文献   

2.
经过两部刑法修正案和一部司法解释的修订与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罪状模式和刑罚规则已较为完整。然而随着数据产业的深入发展,通过对该罪335份生效刑事判决的实证分析可知,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存在保护法益滞后、法人责任追诉缺失、信息认定规则模糊、罚金刑适用差距大和缓刑适用不确定性高等主要问题。对此,应确立个人信息权为保护法益、优化法人责任结构、细化信息认定规则、完善罚金刑裁量标准和为缓刑适用注入确定性,以期进一步提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的实效性与法治性。  相似文献   

3.
网络社会语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呈现出膨胀和多元的态势,“偷拍”“偷录”等能够被评价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另外一种表达,旨在突出规定的相关性和广泛性,但是并不降低国家规定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的定位.个人信息是指与个人有关的信息,不要求可识别性.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不是对立关系,个人隐私在内容上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个人生物信息和个人社会信息、个体信息和涉众信息、动态信息(行为信息)和静态信息、识别信息和非识别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多种分类,可以为以后新类型信息识别打开通道.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是一个泛称概念,包括所有自然人,也包括死者.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上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并不包括非法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而实践中经常发生非法滥用“宽口径授权”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此类行为因严重侵犯个人信息自主权和公共安全而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非法滥用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虽然属于合理授权的范围,但如果将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牟取经济利益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并且造成严重损害即属于犯罪行为.在刑法没有将此类行为直接作为犯罪行为作出规定时,并不意味着此类行为不具有可惩罚性,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司法机关可以合理地适用“以刑制罪”对“宽口径授权”情形下滥用个人信息造成严重损害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必须严格遵守运用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5.
中英个人信息犯罪的差异表现在诸多方面。立法模式上,英国采罪群模式,《2018数据保护法案》共规定了13个罪名,可分为四大罪群;我国采单一罪名模式,《刑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统一规制买卖、提供与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定罪模式上,英国检察官与ICO均有权起诉,警告是案件分流的重要措施;我国以司法解释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标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犯罪构成上,两国在个人信息的定义、犯罪主体、行为方式、主观过错上存在异同。刑事责任上,英国只配置了罚金刑,我国配置了自由刑和罚金刑。未来,个人信息犯罪将围绕具体的个人信息权利、义务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发展,公民个人信息背后所承载的价值利益也在与日俱增,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高发态势。《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遏制非法泄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切断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立法规定的概括性和"应急性",导致对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在司法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困惑性问题,诸如对于"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认定尚无明确界定,为了有力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必要对于打击此类行为的罪名进行优化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然成为人民群众利益保护的核心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激增态势,我国刑事立法不断地使制裁范围更加严密,司法实践也在贯彻从严惩治政策,试图通过纯粹的刑事制裁机制来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有效治理。但是,当前我国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过分依赖国家公权保护、强化刑法事后惩治性的威慑预防、偏颇定位个人信息保护法益等问题,这导致了事前合规式风险防控机制缺失,不利于个人信息协同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刑事合规通过前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风险控制基点、构建多元化防控机制、提升企业治理的激励性方式,将合规的事前规划式激励预防与刑法的事后惩治性威慑预防融为一体,有利于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理论层面,合规计划融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符合可能、必要且可期待等标准。在实体法层面,应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免责程序条款,发挥行政处罚程序的出罪功能,同时将单位认罪认罚作为量刑从宽情节,赋予刑事合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罪和量刑的双重功能。在程序法层面,应严格限制涉罪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完善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  相似文献   

8.
徐敬文 《南方论刊》2022,(1):61-62,75
人脸识别的广泛应用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产生了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人脸识别黑产泛滥等问题.生物识别信息具有直接识别性、不可更改性、易采集性、法益特殊性以及不可匿名性等特征.现行刑法在生物识别信息保护方面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及司法解释滞后、无法有效规制非法使用公民生物识别信息行为等问题.可通过完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条款、增设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罪以及明确罪与非罪界限等路径解决.  相似文献   

9.
黄陈辰 《天府新论》2021,(4):127-135
人脸识别信息指的是以电子方式记录的、通过对自然人面容进行人脸识别技术处理所得到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自然人面容本身并非人脸识别信息,后者的产生必须经过特定设备的数字化处理。因此,“抓拍”并非对已经存在的信息进行采集,而是人脸识别信息的生成与初次录入,其虽不符合通常意义上“移转式”获取的含义,但属于从无到有的“生成式”获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知情同意规则”是判断获取行为合法性的主要标准,“无感”意味着权利人对抓拍行为并不知情,更不存在同意,因此属于“非法”。无感抓拍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第3款规定的“非法获取”的含义,在满足其他要件的情况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无感抓拍设备生产者的生产、销售行为造成法益侵害的潜在风险,但针对该行为本身,我国《刑法》中不存在恰当罪名,因此无法构成独立犯罪;当设备使用者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生产者的生产、销售行为构成该罪的帮助犯。  相似文献   

10.
面对民事法律、行政法律保护力度的不足,刑法对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保护作用日益受到立法者重视。合理设置个人信息保护之刑法规范的前提是准确界定个人信息。从实质内涵上分析,个人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可识别性、载体性和价值性;从司法认定的角度看,个人信息还应具备关联性和目的性。刑法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治体现了对公共安全的保护,因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具有公共安全性。为强化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应当完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法规定,在客观方面增加非法利用行为、明确主管人员的替代者责任以及网络信息控制者的不作为责任等,并且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进行调整,真正实现量刑规范化。  相似文献   

11.
民族国家理念在《云南》杂志中的凸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宣勤 《学术探索》2003,(10):28-31
近代中国的反帝反封建斗争,是中华民族为适应时代变迁,试图调整自身内部机制所作的一种努力。直至辛亥革命前的几年中,先进的中国人在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探求历程后,才逐步产生了创建新型民族国家、实行现代化以救亡图存的思路。本文试以《云南》杂志为例,分析、阐述中国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  相似文献   

12.
我国社会学自恢复学科建制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在研究方法上仍然存在缺乏统一规范、不够本土化等问题,这就阻碍了学科内的沟通,影响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效力。通过对483篇有关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社会学研究整体层面的一些优势和不足。  相似文献   

13.
闫仁河 《兰州学刊》2008,(4):131-133
违约可得利益赔偿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赔偿违约可得利益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也是合同的激励功能所使然,有利于激励当事人追求利润,也有利于激励当事人履约。  相似文献   

14.
少数人作为道德王国的成员,其尊严也应得到尊重。伦理精神与少数人权利保护存在于统一的社会秩序之中,我们要在善恶因果律中把握少数人权利保护,在价值合理性中彰显少数人权利保护,在生态整合中体现少数人权利保护。在道德哲学层次,少数人的权利保护已不再仅仅是道德规范的实现,也涉及到伦理精神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日常生活美学”批判与“超越性美学”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中国美学发生了日常生活美学与超越性美学的对立。日常生活美学肯定大众文化,主张审美回归日常生活,建立以感性快乐为本质的新的美学原则;而超越性美学则主张审美超越日常生活,应该对大众文化进行审美批判。现代性分裂为世俗现代性和反思现代性,世俗现代性沦为感性异化,而审美属于反思现代性,是对世俗现代性的批判。因此,要吸收后现代主义的合理因素,重建超越性美学。对大众文化,应持一种辩证的态度:一方面,肯定其合理性,承认日常生活审美化丰富、美化了人们生活;另一方面,警惕感性异化,坚持审美的超越性,开展对日常生活的审美批判,建设精英文化。  相似文献   

16.
王亚明 《北方论丛》2006,4(5):144-147
历史法学派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如关于历史方法论、法律发展的阶段论、法律性质的反映论思想。历史法学派的思想对纠纷解决方式研究同样有很多启示,即在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使用上,应坚持历史的方法寻求纠纷的合理解决,反对纯粹的“理性司法”;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应发现适合本民族传统的方式,坚持民族化与国际化的结合,兼顾法的民族性与趋同性;注重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力量,使纠纷解决中法的不同渊源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17.
本文阐述党章研究的现实意义和有益的启示;分析党章文本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探讨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党章中的一些程序性、制度性条款,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真正确立党章在党内的尊严和最高权威地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的民主化建设。  相似文献   

18.
资源型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在资源型区域 ,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型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资源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进行分析研究 ,并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 ,已成为社会迫切关注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作者的生平事迹、著作等论述中存在着某些疏误乖违。本文依据地方志、别集序跋、小传等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提要》所论及的作者,如陈轼、彭师度、姚菱、储掌文、汤斯祚等,从他们的科第、仕历,到作品的著录、版本、卷数、存佚等,均一一作了订正和考辨。  相似文献   

20.
本文指出海南苗族什拱村民间音乐现状,显示出仪式音乐作为民间信仰的顽强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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