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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生的有机组成部分。“数字遗产”是人们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形成并可传于后入的宝贵财富。国内外“数字遗产”的相关案例及实践表明,“数字遗产”继承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法律应对“数字遗产”继承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2.
刘智慧 《江淮论坛》2014,(6):112-119
我国现行《继承法》制定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当时网络还未兴起,也未出现QQ、博客、游戏账号等这些数字概念,所以《继承法》对可继承遗产的列举性规定中没有、也不可能有这些数字信息资源.互联网以及数字技术的运用让数字逐渐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以至生存的方式.当世界开始迈向大数据时代,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网络数字遗产的继承即为其中之一.本文旨在从社会基础、理论基础以及法律规制三个方面阐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网络数字遗产的可继承性,提出可以通过修改《继承法》、颁布司法解释或发布指导案例等形式构建网络数字遗产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3.
近年有些论述把物质文明遗产同精神文明遗产一起纳入了“批判继承”的范畴。有的文章提出:“整个人类历史是在批判地继承中前进的,精神文明的发展过程更是如此。”物质文明遗产和精神文明遗产有无性质差別?继承的方针方法区别如何?这里略述浅见,向同志们请教。  相似文献   

4.
毛泽东批判地继承历史遗产的方法──内容篇彭易芬历史遗产.这里指人类在历史活动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不是单指史学遗产。批判地继承历史遗产,是马克思主义对待历史遗产的基本原则、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毛泽东作为中国最主要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历来...  相似文献   

5.
试论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杨浩文重视和研究道德遗产的批判继承,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近几年,道德遗产批判继承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本文结合分析“传统论”倾向的一些观点,就道德遗产批判继承问题...  相似文献   

6.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是财产继承法律制度建构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不但关涉到法律对遗产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还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我国《继承法》对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适用的是无条件的限定责任继承制度,这一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以保护遗产继承人利益为主,以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为辅的制度。因为,法律制度的设计缺乏对遗产继承人权利制约的机制,不能有效地保护遗产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遗产被继承人所有说认为,遗产属于被继承人所有,基于信托理论,管理人支配遗产。该理论虽然能够实现遗产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分配,但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遗产继承所有说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为核心,忽视了遗产债权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利益的保护。遗产虽具有客体属性,但赋予其主体属性的目的在于实现其客体属性,因而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不但要反映继承人的利益需求,还应考虑遗产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继承法是遗产分配法,它是债权法的特别法,我国应以遗产为中心来设计遗产分配法律制度,建议将《物权法》第二十九条修订为: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遗产管理人分配给其遗产时发生效力。  相似文献   

8.
为了研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批判继承历史遗产的关系问题,我们将六十年代中期国内理论界集中讨论如何继承历史遗产问题的主要观点,分几个方面进行了整理,供同志们参考。当时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何继承“道德遗产”与“思想遗产”两个方面,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历史遗产”不尽一致,这一点请予注意。  相似文献   

9.
我前夫1997年病故,去年我与郑某结为夫妻。婚后我前夫生前创作的书出版,出版社寄来的2万元稿费由我作为遗产继承。最近,我们夫妻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分割财产时,郑某认为这2万元稿费是我们结婚后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各分一半。我认为这笔遗产是我从前夫那里继承而得,应归我个人所有。请问,这笔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某  相似文献   

10.
关于思想遺产的批判和继承問題,它所包括的范围很广,这里只想談談有关批判和继承的标准問題。有些人对于思想遗产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他們倾向于无批判地继承,主张不要一定的标准,特別是反对运用馬克思主文的阶級观点去批判和继承思想遗产。其結果,只能是糟粕精华不分,把它囫圇吞枣地全盘接受过来。如果按照这种主张行事,实际上就是传播封建的或資产阶級的毒素,使社会主义的文化不能健康发展。所以,我們对待思想遗产必須批判地继承,必須把继承和批判密切結合起来。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独生子女家庭,这使得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大大缩小,被继承人的遗产往往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而成为无人继承的遗产,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大量涌现。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扩大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秦序 《江西社会科学》2005,(10):227-239
查阜西先生是中国近代以来保护、继承古琴遗产的先驱,是新中国保护、整理和传承古琴遗产的功臣。他从青年时代起,便努力学习,立志振兴古琴。建国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下抢救、整理古琴遗产的辉煌业绩。查先生整理、研究古琴文化遗产的宝贵思想和经验,尤其值得后人学习借鉴。今天,我们在继承、享用查先生等前辈努力保护的古琴遗产的同时,也要努力学习他们自觉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和科学求实精神,为中华文化传统的发扬光大尽力。  相似文献   

13.
继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就意味着当家族中某个人去世后,一定范围的人有资格也有权利取得死者的遗产。本文将着重探讨为什么这些人有资格和权利来继承这部分遗产,为什么“子承父业”的制度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4.
王礼锡不但是诗人,同时又是诗歌理论家。 他注重继承中外诗歌遗产,强调从抗战这一特定的时代以及抗战中的中国这一特定的地域来继承我国千百年来优秀的民族涛歌遗产。他重视诗歌的形式,注重运用平仄,注重诗歌用韵。他对我国传统诗歌有很深的造诣,研究李贺,发明尤多。  相似文献   

15.
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调整公民遗产关系的基本准则,目的是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它对于妥善处理现实家庭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就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财产继承权问题略析如下。 一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说明继承关系的成立,一是有被继承人死亡,二是被继承人遗留有个人合法财产,三是有遗产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被继承人的  相似文献   

16.
何菲 《兰州学刊》2014,(1):198-200
2010年大陆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颁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同年台湾地区对其1953年《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作了全面修订。在继承法律适用立法原则上,大陆一直采用分割制,但在新法新增的遗嘱效力法律适用中却采用一律适用属人法做法,似有反增立法原则混乱之嫌;台湾地区保持原则上采用单一制的一贯态度,且更符合遗产继承国际立法发展趋势。对于继承准据法适用范围,大陆采取分割处理方法对遗产管理单独规定冲突规则,有利遗产管理在遗产所在地实施,但使继承案件适用的法律复杂化;台湾地区采取统一处理做法,简化案件的法律适用。对于反致制度,大陆立法持反对态度,台湾地区新法缩小了旧法承认的反致范围,仅保留直接反致与间接反致,两岸的对立态度为海峡两岸继承案件的统一处理提供一定可能性。  相似文献   

17.
养母不幸病故,弟弟却一人独占遗产,还口口声声说母亲留下了“口头遗嘱”,气愤的姐姐将弟弟告上法庭,弟弟却在法庭上一下子提供了四名证人。不久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法庭对这起蹊跷的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老人“口头遗嘱”无效,遗产由姐弟俩均分,姐姐戴女士依法继承遗产共计19万余元。  相似文献   

18.
怎样继承哲学遗产,至今仍是哲学史方法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回顾上个世纪 50至 70年代的学术文化史,在这一问题上,“批判继承”和“抽象继承”两种观点就曾进行过激烈的较量。前者是“庙堂”的说法,后者则是“山林”的意见。不用说,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中,冯友兰和他的“抽象继承法”会遭遇坎坷的历史命运。   1957年,冯友兰发表了《中国哲学遗产的继承问题》一文。该文认为,某些哲学命题可以区分为抽象意义与具体意义两个层面,抽象意义是可以继承的,具体意义是不可、也不必继承的。譬如《论语》开篇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一…  相似文献   

19.
俞吾金 《社会科学》2013,(5):101-110
在如何继承中国传统哲学遗产的问题上,中国学术界一直在两个极端——虚无主义和偶像主义——之间滑动。冯友兰先生于1957年提出的所谓"抽象继承法"试图走出这两个极端。我们的研究表明,尽管他提出这种方法的动机是好的,但这种方法仍然是缺乏理据的。合理地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遗产,不仅需要在本体论层面上做出新的思索,也需要超越抽象继承法,重构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来,本刊和许多学术列物都发表过一些研究历史遗产的文章。在这些文章里必然涉及到研究历史遗产的观点和方法的问题,即如何对历史遗产批判继承的问题。本刊过去对这一问题有过讨论,最近又收到一些这方面的稿件,许多作者都热心参加讨论。用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去研究历史遗产,对历史遗产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批判的总结,以服务于创造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这是我们思想战线上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要研究历史遗产,必须认真学习属列主义关于历史遗产批判继承的学说。拒绝和轻视这种学习,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方向。所以,欢迎一切在这方面有学习心得的同志发表意见。同时,认真分析我们研究历史遗产的实际,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重新评价我国的历史遗产,也是必要的。有关以上这些,本刊欢迎学术界同志,根据在马列主义思想指导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踊跃参加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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