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清末修订新刑律过程中,有作为过渡之用的《大清现行刑律》,从历史渊源上说,此律的修订是接续清朝修律定例。它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并经宪政编查馆审核。但事实上,这一名为沟通之用的刑律案于条文内容仅作少许修改,真正实质性的变化体现在体例的诸多变迁上,不过亦为配合官制改革而来,并不是出于修律者回归"一依于礼"的唐律的主动选择。唯一关键之处在于,由于宪政编查馆的核复,体现宪政原则的人权首次大规模进入中国律典。 相似文献
2.
《大清新刑律》是晚清修律最重要的成果,也是中国刑法近代转型的开端。西方的法律文化成为指导《大清新刑律》的精神支柱和理论基础。修律者在西方近代法律文化的影响下,接受了“天赋人权”、“刑罚人道主义”的思想,并贯彻在刑罚制度中。 相似文献
3.
4.
从《大清新刑律》看中西法律的冲突与融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活动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但由于修律本身只是清廷变法自救的产物,因而《新刑律》在内容上就不能不是一个新旧杂处的矛盾体。一方面,《新刑律》吸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刑法制度中的精神、原则和立法技术,确定了罪刑法定主义原则,废弃了沿袭几千年的肉刑和酷刑:另一方面,传统法律制度中的“十恶之罪”、“容隐”、“尊卑”等维护封建常纲礼教的内容也被大量地保留下来。这实际上是中西两种不同质的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在近代中国法律移植运动中,各种新型法律概念生成。“习惯法”一词正是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借鉴《瑞士民法典》的产物。在现代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如何认识、界定、评价、吸纳与整合既有的本土习惯是一个重要课题。清末,“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虽然在立法中确立,但由于缺乏实证化和司法化的机制,导致民商事习惯无法转化为确定的形式化法律条文,民商事习惯调查成果也被束之高阁。民国以降的主流法律理论深受德国思想影响,倾向于贬抑“习惯法”的作用。近代中国法律史上“习惯法”的命运,对当下中国的民法典编纂,仍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古今刑法之中,侵犯人身和侵犯财产的犯罪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古代刑法称此罪为强盗罪,"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正是指的这种罪.现代刑法称此罪为抢劫罪,列于侵犯财产罪一类的首位.作为中国封建刑律的集大成者——唐律,总结唐以前历代刑律中关于强盗罪的情况,以较为完整的律文体系加以规定,基本形成了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定义,并为后来的历代王朝沿袭,影响深远.比较古今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重新评估唐律对中国现行刑法的影响,不仅具有法制史方面的意义,而且对我们深入理解刑法中抢劫罪的渊源和实质,有着重要的认识价值.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主要由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1988年5月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医疗故事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构成。本文在肯定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积极意义之同时,重点剖析了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不足与缺陷,揭示了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与其他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之间的冲突,认为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亟待修订。 相似文献
8.
《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体现了儒家道德对传统法律的渗透和改造,对后世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文化诸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说法认为,《唐律》的颁布标志着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春秋》决狱也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本文重点探讨《春秋》决狱和中国古代判词文化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由此得出结论,《春秋》决狱作为一项生命力顽强的司法传统,一直存活在中国古代的判词文化中,以迄近代。 相似文献
9.
10.
由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有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而引发,因而现行法律有关执行制度必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适用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目前法律对执行权司法性质的规定和审执一体化的制度设计,严重妨碍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而要解决该问题,就必须以程序公正为视角,以刑事诉讼理论为基础,结合执行制度的改革,创设一个具有执行权、刑事侦查权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法院从现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程序中的复合地位回归至中立的裁判者地位。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犯罪圈,体现了刑法法益保护前置化的思想,适应了当前民众惩治危险驾驶行为的心理需求。对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有"情节恶劣"之要求,需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对醉酒驾驶行为应以"实质说"的抽象危险犯理论理解。应当进一步细化危险驾驶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该罪与其他相关罪名之间的界分以及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2.
从教义学的立场出发,在司法适用中恪守污染环境罪的形式及实质双重判断标准,显然是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本身的回归。通过对个案以及类案的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入罪以及量刑近来都呈现出明显的变化,单位追诉率的走低、务工人员入罪尺度的不一、量刑上的非规范化都是在司法适用中对教义学立场之偏离。污染环境罪教义学视阈下的司法适用应以新"十六字方针"作为价值引领,以严格依法定罪量刑作为基本要求,以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来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相似文献
13.
非法经营罪的现行立法因其有"兜底条款"而被认为是立法技术的一个成功体现.但是,"口袋罪"又让非法经营罪的现行立法在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的应然价值面前显现出缺陷.现已进入非法经营罪规制范围的行为类型应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置,从而使非法经营罪的立法和司法更加精准到位.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201-208
受过行政处罚作为被拟制的犯罪不法行为类型,《刑法》中涉及四个罪名,但司法解释对"受过行政处罚"作为入罪条件予以了扩张,拟制入罪约30个罪名。"受过行政处罚"作为入罪类型的司法扩张表现为标准的不统一、地位的不对等、罪量影响的不规则、刑罚质与量调节的不一致、主客观因素的混同等。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刑法典尊重的缺乏、科层制行政思维惯性和司法解释权过度扩张。在司法谦抑理念下,有必要对其予以限缩:作为入罪条件的司法拟制及自然犯中"受过行政处罚"作为构成要件要素应当禁止;主观要素认定之推定以"明知"为限;加大从重处罚或限制加重处罚的适用力度;加大限制性或禁止性从宽处罚的适用力度。 相似文献
15.
16.
17.
迄今,学界对董仲舒学说及其思想已有较多研究,对“春秋决狱”也有较高关注。但对董仲舒与法家的关系、董仲舒思想中的法家渊源以及所呈现的法家思想痕迹的探析,并没有太多涉及。“春秋决狱”是儒家经典学说指导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存于《通典》《白帖》和《御览》中的六个案例是研究董仲舒“春秋决狱”问题的重要文献资料。董仲舒以“原心定罪”“亲亲相隐”“诛首恶”“罪同异论”等《春秋》经义来审判司法案件,实际上是对儒家意旨与法家刑律的有机结合。所以,本文旨在从“春秋决狱”案例的具体分析出发,对董仲舒在其中的儒法交涉进行一定的阐发。 相似文献
18.
19.
伍廷芳是晚清遐迩闻名的政治家、外交家。他是我国近代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奠基人之一。理论上,他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封建军阀专制独裁,向往民主共和;他还参与修改《大清现行刑例》,结束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历史。本文对其法律思想作一探究。 相似文献
20.
我国法律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上的多方面的监督制度, 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致现阶段我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有效的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监督机制。行政诉讼中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体现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定的审查, 本文主张应当在此基础上建立对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性审查制度, 并认为这是一种与我国现行宪政体制和司法实践相适应的具有特定内涵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