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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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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再延包三十年政策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就是先根据人地关系的变化进行土地调整,还是自动顺延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阻断了农户在承包期内调整农地的机会,同时推高了农户二轮承包到期后调整土地的愿望和预期,正如过去几年推行的农地确权因与农户的调地意愿有距离而在不少地方遭受冷遇那样.那么,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做好政策衔接.当然在政策衔接中,我们更应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他们的主体地位,并为地方的因地制宜和创新尝试留出空间.  相似文献   

2.
推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不仅能够增强制度稳定性,提升农民对土地预期,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还可为未来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变革预留空间。但这项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再延长30年是沿用第二轮的承包关系,不重新分地,还是再延长30年,按照农村人口的变化结构,合理调整承包关系重新分地?为科学解决这一问题,未来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应慎重考虑土地政策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科学处理好“生不增死不减”问题、“土地确权”历史问题、“三权分置”的土地流转问题并及时答复农民未来土地政策问题。同时,应在未来5年时间内,从“筹地”“筹钱”“筹股”“筹业”“筹保”五个层面做好配套工作,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3.
农地撂荒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农户非农化带来的农地撂荒问题需要通过农地流转来解决.确权颁证增强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排他性,在农地流转便利、流转收益较大的情况下会促进农地流转,进而减少农地撂荒.采用四川省9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区市426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内生转换Probit(ESP)模型的分析表明:已确权颁证农户的农地撂荒概率显著低于未确权颁证农户,土地确权颁证能够有效抑制农地撂荒;土地确权颁证减少农地撂荒具有区位差异,确权颁证对农地撂荒的抑制效应在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和山区依次递减;土地确权颁证减少农地撂荒具有时间效应,越早确权颁证的农户农地撂荒的概率越低.各地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但不能为"颁证"而"确权",要与"三权分置"改革相配合,切实保障农户土地权益,有效促进农地流转;在山区和偏远地区,还应克服农业生产及自然条件的限制,降低农地经营成本,扩大农地流转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上升趋势,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状况成为当前土地确权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历时三年(2013—2015年)对东、中、西部多个省(区)不同类型农户土地纠纷现状的调研发现,区位关系、经济水平、政策及乡规民俗等是导致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的主要原因;土地纠纷发生率在10%以内是大概率事件,且农户之间分布较为分散,各地区土地纠纷发生率存在差异,解决途径仍以自行调解和村委会调解为主。为此,需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土地制度和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并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强化仲裁渠道作用,为预防和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及原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土地价值的上升,土地权属的争议也开始大量涌现。在调研乡镇,按照纠纷主体划分,当前的土地纠纷主要包括三种基本类型: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争议以及村民小组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争议。在某种程度上,三种类型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升值所导致的利益之争。因此,土地纠纷的化解既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更需要一种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土地承包农户纠纷的制度原因及其化解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双重功能,农民对土地具有某种生存性依赖。由此,政府延长土地承包权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这符合国家战略并以土地承包法为实施依据;而农户间的土地契约是连接土地保障功能和生产功能的一种装置,这符合农村资源禀赋特征且以合同法为执行基础,农户土地纠纷的实质是政府的政策目标和农民的契约基础之间存在不一致。为了协调政府政策和农户契约,根本化解农户的土地纠纷,必须正确理解政府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规定,回应土地生产和保障双重功能的特征,采取措施逐渐弱化农户对土地的生存性依赖。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是我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该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对征地补偿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构建相配套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及收益分配新规则显得十分必要。研究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应包含农地农用状态下的权利价值和农地转用下的发展权价值两部分,国家通过税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剩余土地增值收益在集体经济组织、失地农民之间根据既定规则进行有序合理分配,同时应兼顾无地农民、农村妇女、农村大学生、农地转入方等特殊群体的利益。最后,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下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应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关联互动,实现相关政策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与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农地流转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农地流转制度的设计必须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要求.要进一步搞好承包土地“确权”工作,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土地流转制度与户籍管理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形成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强化对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监管.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这使稳定农地承包关系,发展规模化经营,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从农地承包经营流转权的前提、主体、形式、融资和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进行农地的确权、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创新农地流转形式、完善农村社保机制、盘活农地融资方式等措施,从而促进农地集约化发展,建立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0.
政策认知、确权方式与土地确权的农户满意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众的政策评价是衡量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维度,有必要从农户满意度的视角分析土地确权政策实施的效果.利用对苏、鲁、赣、皖四省农户的591份调研问卷,基于农户满意度视角,考察农户的政策认知和地方政府的确权方式对土地确权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分析发现:农户对土地确权政策了解程度和工作参与程度均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满意度,而确权方式由于本身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而与农户满意度无显著相关性;平原地区的农户和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的农户对土地确权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较高,而家庭人口数较多的农户满意度较低.地方政府应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户参与等方式提高土地确权政策实施效果;采用何种确权方式既要尊重农户真实意愿,又要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11.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必然。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一是建立农地市场机制,明确产权关系。其中确立农户市场主体地位是前提,搭建市场体系平台是关键,政府依法监管和处理纠纷是保障。二是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法律机制。其中市场主体机制是基础,权利机制是核心,行为机制是桥梁,责任机制是保障。  相似文献   

12.
通过土地合理流转实现农业产业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农地经营模式单一,农业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势。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户承包地经营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土地流转明显加快。我们要以土地流转为契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合约及合约交易的维度,分析了农地流转中利益纠纷的形成机理及其特征。分析表明:第一,农地流转合约主要表现为"关系型合约",并具有不稳定性;第二,缔约对象的亲缘性、缔约形式的非契约性、以及农户普遍存在的"价格幻觉",是引发纠纷的关键。本文认为,强化农地流转的组织化与契约化,保障缔约的自主性、缔约程序的规制性、合约内容的适度完整性以及契约维护的规范性,是缓解流转纠纷的重要方面。文章进一步指出,将耕地质量保护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结合,并达成政策目标的相容,应该是农地流转政策调整必须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的核心在于强调农户家庭内部家庭成员对承包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地权固化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为有效化解无地农民的土地问题提供了新思路。然而,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存在着主体范围不清、客体来源不明、权利义务关系模糊不清等现实困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制度,需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农民主体地位的政策原则,通过规范主体资格认定规则、界定客体来源范围与建立公平合理的权利行使与义务承担机制,科学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的制度体系,提升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内共同共有的运作效能。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农户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农地经营制度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要求,这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经之路.笔者在对银川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银川市土地流转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促进银川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流转成本与治理绩效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农地流转各利益相关者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的差异,我国的农地流转方式可分为政府主导型、集体主导型和农户主导型,但不同的流转方式会引致不同的流转路径、经济绩效,最终诱发不同的社会治理成本.中央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及时淡出地方政府主导型的农地流转方式,通过培育农户主导型流转方式进一步壮大集体主导型流转方式,从而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捍卫农民利益,构建农地流转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7.
目前,一些学者对农地制度与农村社会和谐的关系存在误解,错误地主张以土地私有化来化解土地纠纷.征地纠纷及其上访针对的主要是城郊农村的土地,牵涉的主要是土地的级差收益,不能作为中国农地制度的经验基础.在户均不足十亩、分为十多块的农地上,农业生产需要农民合作提供公共品,土地私有化会使合作格局崩盘.农用地纠纷及其上访多发,这与取消农业税、农产品市场变动、土地制度预期等多因素有关,与土地集体所有制基本无关.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中国农村现实,它赋予村庄集体的治权,能够保证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和纠纷的顺利解决,可以真正保障农村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地被征用,出现了大批的失地农民,因而引发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保障农民土地经营权不受侵害,笔者认为,应当从法律上界定农民土地权利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根本性地提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9.
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与中国农业阶段性增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业阶段性增长的原因在于农地产权性质发生变迁.1978~1992年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多地赋予了农民剩余索取权,农民并不拥有多少剩余控制权;1993年后,农民不仅获得了剩余索取权,而且获得了剩余控制权.与第一轮土地承包相比,第二轮土地承包赋予了农民更长的承包期,并在农民这一层面上实现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统一,因此,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更利于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增长因而表现为一定的阶段性.  相似文献   

20.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几个重大判断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是现在学界与政府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对于是否存在流转市场也没有形成共识.文章认为,虽然中国农村有土地流转,但"有流无转"、"有市无场".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农地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符合四大要件:农民为流转主体、有流转规则、有流转平台、有流转机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做好规划、建章、立市、管理、服务、监督、保障七个环节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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