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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任强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2(4):98-104
本文运用“制定法”、“判例”与“法律解释”三个范畴对中国古典文本中的法律形式的源流和演变进行了梳理,指出在古代中国,尽管三种法律形式的含义和作用不同,但是它们很早以来就是并存的。由于三种法律形式之间的互补,使中国传统法律维持了稳定性和灵活性。 相似文献
92.
李挚萍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0-17,138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启动了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纪元,其重要影响之一是推动了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回顾历史,各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出现了两次高峰期,一次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一次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之后。这两次会议之所以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是因为它们汇集了人类对于环境保护思想的大智慧,提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环境保护新思想和新策略。历史进程表明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需要重大理论支撑,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和公共性,要求使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合作。国际环境法对国内环境法具有深刻的影响,尽管中国环境基本法落后于世界,但是从环境基本法发展的规律来看,中国环境基本法实现飞跃的时机还在,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把握好机会。 相似文献
93.
环境健康问题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本利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3):239-244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健康的事件频发,环境健康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我国政府向来重视环境健康问题,但是环境健康问题的法律规制仍存在诸多不足,如环境与健康孤立立法、环境健康影响评价的范围有限、缺乏环境健康标准等.因此,需要加强环境健康立法,确立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原则,完善环境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环境健康标准体系,确立环境健康信息公开及共享机制,形成有效的环境健康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以切实保障人们的环境健康. 相似文献
94.
碳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挚萍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6-62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的政策催生了碳交易,也诞生了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特殊的新兴市场,兼具环保市场、能源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特点,这些特性导致各国政府需要对该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以防止市场滥用、价格操纵、市场欺骗等现象,保障温室气体减排行为和市场行为健康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若干可从事碳交易的交易所,部分省份正在进行碳交易试点,碳交易市场机制及监管机制必须同时建立及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是综合的,监管主体包括综合经济管理、环保、能源和金融管理等部门。 相似文献
95.
孙琳玲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5(3):95-100
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律规避,这一规律在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市场中体现无疑。法律规避与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是不可分割的两个问题。以"法律规制——法律规避——行为效力"为分析框架,对现有法律规制环境下的私主体法律规避行为予以类型化划分,并结合金融衍生品领域内法律规避行为的特殊性提出规避行为的判断标准。应综合考量三大因素即规避的后果、所规避的强制性的类型以及所规避的强制性规范的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对金融衍生品领域中的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96.
王欢欢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5(4):67-72
环境法刻意忽略了社会性别对其的刺激而无所应对,从而带来了环境法正当性的危机。这源于作为一套统治策略的父权制在环境法治中的存在。虽然父权制的存在不能抹煞环境法治中社会性别关系的变革性,但环境法治结构优化依然需要改变不公正的社会性别关系。为此,我国应全面评估现有环境立法及运行中性别等级化的制度、规范与性别盲点,建立长效的机制,促进社会性别在环境法治中的主流化。 相似文献
97.
郭天武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0(2):201-208
自由证明是严格证明的对应概念,是指在审判过程中裁判者解除了对严格证明的两大限制所进行的相对较为随意的诉讼证明活动,即裁判者不考虑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证据的要求,以及证据是否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而选择的证明方式。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自由证明与适用简易程序目的相一致,亦与间接审理的合理性相契合,它体现了对国家利益保护以及诉讼效率的要求,也是保证诉讼公正的一种证明救济方法。证据材料经过自由证明或严格证明后,方取得证据能力,成为法官进行自由心证的基础。 相似文献
98.
孙莹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3(4):163-173
代议民主理论中有精英主义代表模式和多元主义代表模式。从理论渊源和制度设置来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符合多元主义代表模式的特征。随着改革开放后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分层的加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结构比例出现了对新社会阶层的倾斜。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这是对人大制度实际运作的一种纠偏,也是理论上向多元主义代表模式的回归。人大代表的结构组成,既要吸纳新兴社会力量,也要兼顾传统的民众基础,达致社会各阶层在代表权上的平衡。 相似文献
99.
商标混淆的主观认知状态可以借助消费者调查进行测度。法院通过调查总体的界定、抽样方法的选择、调查问卷的设计等因素来控制调查证据的质量,通过混淆率的解读来确定侵权是否成立。调查实验旨在将分散的消费者不确定的心理状态转化成一种可计算的形式进行科学界定,尽可能真实地对消费者主观认知进行模拟,为法官判案提供必要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0.
庄劲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3(5):172-186
当代法解释学原理与罪刑法定主义存在尖锐矛盾,根本在于学理对两个“法律”概念——“法律文本”与“法律意义”的混淆。前者是立法者制定的符号,属于客观范畴;后者是解释者对前者阐发的规范观念,属于主观范畴。法律解释正是使前者向后者转化的过程。罪刑法定之“法”,是指法律文本,而非法律意义。据此,法律解释与罪刑法定的矛盾可得到消解:其一,即便是事后创造性的法律解释,因未变更法律文本,仍符合禁止司法造法和禁止事后法原则;其二,以解释填补法律漏洞,只是新、旧法律意义的更迭,与成文法原则不悖;其三,具有语义模糊性的法律文本,只要公众对其法律意义可达成理性共识,仍符合明确性原则;其四,凡在语义向度上能与公众达成理性共识的扩张解释,均非禁止的类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