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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勇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786-790
国内行政主体理论的变迁可分为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转型期4个阶段。国外行政主体理论的引入在前3个阶段为国内行政主体理论的创立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国内行政主体理论从一开始就与国外行政主体理论存在较大背离,因而它虽然在我国行政法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社会变迁和理论发展,其固有的内在缺陷也逐渐被发现,并由此步入了转型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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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净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3):127-132
安乐死问题上聚讼纷纭的不同声音,交织了道德的纷争与政策上的考量。因而适度的区分道德与法律问题是必要的,这其中安乐死的分类成为讨论安乐死问题的一种策略和分析路径。尽管各种分类的道德差异尚不清晰,但其中的一些基础分类已为国外的法律和司法判决所支持,成为探讨安乐死的正当性并逐步获取道德共识的进路,也为法律和公共政策谨慎处理安乐死事案提供了可行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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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条款中关于“公共利益”的判断是长期困扰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难题,对这一概念模糊的界定导致了许多行政征收行为的偏差。考究康德、罗尔斯、哈贝马斯三位哲学巨人的公共理性观,可以从哲学层面清晰地看到,公共利益的实质是公共理性与利益多样化对抗后的一种平衡。平衡点的波动引发了公共利益判断上的模糊性。法庭可以遵循必要原则、开放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公共服务原则、分担损失原则的过程判断方法来还原公共理性,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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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上虽然仅有"人格尊严"这一用语及其保护条款,而缺落了可与诸多立宪国家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又或"个人尊严"相提并论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但彼此之间在语义脉络上也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尤其是与德国基本法中的那种以"人格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可互换的意义空间.正因如此,同时也基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本身内部规范结构的规范分析,吾人可以对这一人格尊严条款作出一种新的、更为合理的解释,此即本文所提出的"人格尊严条款双重规范意义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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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6):786-790
国内行政主体理论的变迁可分为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转型期4个阶段.国外行政主体理论的引入在前3个阶段为国内行政主体理论的创立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国内行政主体理论从一开始就与国外行政主体理论存在较大背离,因而它虽然在我国行政法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社会变迁和理论发展,其固有的内在缺陷也逐渐被发现,并由此步入了转型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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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勇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40-45
行政规范合法性审查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审查行政规范是否合法的活动,可分为合规则的审查、合原则的审查与合体系的审查三个阶段。基于各审查阶段的内容,可以选用相应的法学方法。合规则的审查需要采用文义解释等法解释学方法。合原则的审查,除了采取前述方法之外,还需要采用法原则识别法、法原则选择法以及法原则权衡法。合体系的审查则需综合运用前述方法重新审视、检查行政规范是否符合法体系的整体意义、脉络和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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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学说认为,知识产权请求权是类物权请求权,侵权即应适用停止侵害。这种类推是知识产权物权化的表现,容易使知识产权保护过强而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本质上,知识产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是知识产权侵权之债的内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造就独特的事实状态,不仅牵涉知识产权人和侵权行为人的利益,而且可能卷入第三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法院应基于侵权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原被告对侵权发生的过错,平衡各方利益,公平地确定知识产权侵权之债的具体履行方式,采用灵活的措施修复侵权损害的社会关系,不应机械地判处侵权人停止侵害。在知识产权法无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我国法院应类推适用民法有关债之履行的一般法律规范,在特殊情况下不判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改为责令其赔偿权利人损失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来实现充分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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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本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资本投资是目前学界和政界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国内相关研究成果比较匮乏。本刊特意组织的五篇文章或慎重地对"以自然规律为遵循的人类生存发展之道究竟应当包含哪些内容,从法学的角度进行猜测";或力主"生态经济是自然资本经济,其内容就是自然资本投资","自然资本的非资本化主要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的不当安排造成的,中国现行法律安排已远远落后于自然资本投资的实际需要,法律必须建立自然资本市场制度";或探讨了自然资本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启示;或质疑自然资本投资的法律保护属性,认为其制度设计属于民商法和国际法范畴;或对自然资本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的契合性加以审视,认为将自然视为资本离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差距尚远。希望通过对这些文章的推介,将对自然资本投资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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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作出了重大修改,所有权的担保功能化进一步增强。所有权保留买卖具有多维性,具有担保构成、所有权构成和合同构成的不同面向,这决定了所保留的所有权既不是完全功能化的担保物权,也不同于动产所有权。所有权保留在担保功能实现的条件和程序上有别于动产抵押,在适用"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抑或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上也可能存在分歧。所保留的所有权属于特定目的所有权,无法依照所有权规则自由处分,即使未产生物权变动仍要求"登记"。所有权保留属于买卖合同的附款,但买卖合同的解除权、风险负担规则、物上代位以及出卖人的所有权移转义务等,都会受到所有权保留特性的影响。无论是内部体系还是外部体系,都不应简单化地将保留的所有权视为担保物权或所有权,而应根据相应制度目的的不同分别考虑所有权保留的何种特性起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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