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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
重大邻避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着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具特殊性,也意味着该类决策的稳评将会面临更为复杂的困难局面。这些困境表现在邻避设施决策稳评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建设以及理论指导等多个方面。要有效摆脱困境,就应从体制上理顺维稳办与其他评估责任主体的关系,建立异地评估与备案审查制度;在技术层面努力提高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风险沟通的形式、内容和权重方面做出改善,保障公众充分的知情权和平等的参与权;在法制层面从根本上明确稳评的法律地位,理顺与其他风险评价法律依据的关系;从学理上阐明公众邻避情结的路径依赖,加强对公共信任脆弱性的研究,构建风险感知-风险沟通-公共信任的理论分析框架,提升邻避设施项目风险评价的理论指导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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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诉讼立法和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都将适格原告的范围限定于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限定难以有效解决现实中不断涌现的新型群体性纠纷,需要对适格原告的范围进行必要的扩张.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扩张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强烈的现实需求,可以赋予检察机关、相关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在特定务件下作为适格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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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种人事争议日渐增多,但人事争议当事人的诉求表达机制与权益保障机制并未健全,人事争议的救济途径有限.目前改变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立法滞后的可行方案是,通过司法解释将人事争议纳入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之中,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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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信息爆炸时代提高甄别信息的效率,作为信息受众的消费者会采取一定措施回避无用的广告信息,此行为无疑成为传统广告发展的桎梏。传统广告的低效率促使商家寻找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广告业演变为一种注意力经济,植入广告应运而生。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中国相关管制措施的不具备或不成熟,导致广告植入在实践中屡屡出现问题,更产生了大量诉讼案件。因此,调适广告植入适用环境、采取有效规制工具进行管理成为广告植入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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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后期“以法治腐”的背后有其特定的社会生活场景和价值观念。文化决定了人们对腐败的认识与法律对腐败的界定是不统一的,从而造成法律对“黑色腐败”的惩治无力和对“白色腐败”的无从惩治。唯有通过文化自觉,培养国民的民主与权利意识,改变其“群体无意识”,才能为反腐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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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风险社会下,医患纠纷案件的频发反映出我国医惠关系处于敌意状态.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互不理解,加上媒体等相关因素的推波助澜,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我们应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同时社会各部门对出现的各种医患敌意事件应加强民间调解、对话疏导,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推行恢复性司法,共同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氛围,从而使医患关系由冲突走向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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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刑法修正案(七)>的正式通过,"关系人"受贿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相比以前的规定,"关系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确定了关系人可以单独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关系人作为受贿罪的共犯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而对共犯构成要件的分析,也为共犯的认定提供了便利.结合修正案的规定分析关系人参与受贿的诸多情形,可以看出对"关系人"受贿的共犯认定仍然比较复杂并存在一些争议,还有待于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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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5):89-95
税法现代化的目标使得私人财产权的保护视角研究物业税立法问题成为必然,同时亦为税法现代化研究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保护私人财产权应当成为现代税法所承载的价值目标,亦是物业税立法所应追求的目标。必须通过具体的物业税收制度的设计将抽象的私人财产权保护加以具体落实。为此,应当以受益原则为物业税的主要征税依据,来展开以课税要素为核心的实体法律制度的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以房产所有者为物业税的纳税人,由地方在中央统一规定的比例税率的幅度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合各自特点的税率标准;将城镇居民房产纳入物业税的征税范围,并逐步扩展至农村;在计税依据方向应选择市场评估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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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广峰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8(1):37-39,52
文章在讨论了经济全球化与法律全球化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等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之路,必须考虑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考虑法律全球化的因素,更不可忽视本土资源的重要影响。只有如此,中国经济法才能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更新,实现全球化与本土化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0.
高志宏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8(3):52-58
隐私权是自然人对与其有关的一切无碍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个人空间和私人活动所享有的阻却他人知晓及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人格权。公众人物由于享有了更多的其他权利(权力)以及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应对其隐私权进行适当限制。应遵循权利平等、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平衡协调、人格尊严等原则,协调解决知情权、采访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在公开公众人物隐私的时候不应牵涉或影射与此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其他人,不损害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