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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管理世界》2017,(5)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质是要打破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存在的体制障碍,加强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相互融合。那么,那些具有跨体制(即跨越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两种体制障碍)联结关系的国有企业高管,是否会有助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呢?鉴于"国有企业向私营企业转让股权"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条重要改革途径,因此本文基于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数据考察国有企业高管跨体制联结对国有企业向私营企业转让股权的影响,研究发现:与国有企业高管没有跨体制联结关系的情况相比,当国有企业高管拥有跨体制联结关系时,国有企业向私营企业转让股权的可能性较大;当跨体制联结关系是由内部董事形成,对于发生在管制性行业和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股权转让,高管跨体制联结对国有企业向私营企业转让股权的正向影响越强。本文进一步研究发现,国有企业高管跨体制联结主要通过传递交易信息和环境信息、缓解意识形态障碍等机制影响国有股权向私营企业转让。这些发现意味着,搭建国有企业高管与私营企业高管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创造国有股权转让的公平交易环境,对助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2.
可转让信用证随着转口贸易及中间贸易的盛行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由于第二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受到限制,使得其在使用可转让信用证时面临诸多风险。本文通过相关案例,分析了第二受益人与转让行及开证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第二受益人在实际业务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43.
余秀宝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6):73-80
传统著作权理论认为作品系作者人格之外化或延伸,著作人身权与作者人格无法分离,故其无从转让;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转让之规定亦尚付阙如。然社会实践尤其于信息以"裂变"速度传播的互联网络领域,转让著作人身权之现象不时发生,学界于此形成了禁止转让说、自由转让说和限制转让说三种不同理论主张以维护或解构传统著作权理论。但既有学说在解释著作人身权之可转让性问题上则语焉不详,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论,发表权和修改权具可转让性,而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否;我国立法以此构建著作人身权转让制度具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44.
陈恺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4):61-65
为了对我国营业转让的实践和立法有所帮助,文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营业概念、营业转让的界定、营业转让中职工权益的保护以及营业转让平台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由于我国法律未对营业转让进行明确规定,以致营业转让活动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合法的因素,阻碍了营业转让的顺利实现.指出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借鉴国外法律,尽快制定全面、明确的营业转让制度,来规范、引导日益频繁的营业转让活动. 相似文献
45.
叶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6(1):21-25
农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型”到“市场主导型”农地信托的演变。目前的农地集合信托计划与此之前的农地信托流转模式相比,采取金融化与商业化方式改造农地信托,引入信托公司对农地进行信托管理,既强化了农地信托流转的市场化运作,改变了一直以来被诟病的政府主导型农地信托流转的弊端,有利于发挥信托公司强大的信托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又能更迅速地集合更多土地,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未来农地信托流转将遵循市场为主导的农地集合信托方向;以农地事务管理型信托为主,农地资金信托为辅的信托方向以及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46.
一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与主体看待该政策的态度密切相关。研究1基于1 002份有效问卷,引入态度的三维度模型,将农业主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态度分成认知态度、情感态度与行为态度。结果显示:主体对土地产权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对贷款政策的认知程度不高;对政策具有较高的满意度,认为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难问题,增加农业收入;但利用政策贷款意愿度并不高。研究2基于857份农户和145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效问卷,选用态度强度以及态度中心性,对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态度进行差异性分析。结果显示: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态度强度与中心性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态度强度上,行为强度差异显著,认知强度部分显著,情感强度不显著。中心态度上,农户的中心态度是认知态度,而新型经营主体是情感态度。此外,对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意愿进行关联性分析,发现影响贷款意愿的态度具有差异性。可见,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态度差异是影响贷款受益群体不均衡的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47.
农地信托中信托财产的性质为何,农地信托设定后信托财产所有权是否发生变动,已困扰我国学界多年.目前既有的承包权—权利转移说、承包权—权利不转移说、租赁权—权利转移说等多种学说均未能完美解决农地信托的理论谜题.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为解决上述谜题提供了新的机遇.将农地信托中信托财产界定为农地经营权,并将这项权利配置为"高度物权化的债权",有利于彻底解决农地信托的理论谜题. 相似文献
48.
个体网络借贷发展迅速,但监管缺失导致了该行业的畸形发展,刑事风险攀升。《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个体网络借贷做出规定,意义重大。个体网络借贷中债权转让和平台担保两种模式游走于罪与非罪的模糊地带,在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出台前,对这两种平台经营模式,刑法应该保持谦抑,谨慎介入。 相似文献
49.
黄锐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89-93
对于抵押物的转让,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由于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核心用词为"不得转让",引起了学界对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合同效力问题的争论.本文认为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司法裁判时应尽量注意相关法律适用上的体系性协调,对《物权法》中限制抵押物转让的条款应作符合整体价值目标的解释. 相似文献
50.
江钦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4(4):52-60
对于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主要有合同成立未生效、合同无效两种不同的观点。究其原因,要么忽略了《矿产资源法》第3条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适用,要么对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规范性质认识不一。由于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应将该强制性规定识别为"效力性强制规定"。矿业权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转让合同因违反该效力性强制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