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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王泽华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新闻舆论监督在我国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对舆论监督中“新闻侵权”及防范加以探讨,既具有理论学术价值,又对现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亟待新闻法的出台。 相似文献
992.
孙秀成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7-50
校园网站因其公益性质而区别于诸多商业网站,但是校园网站的网络链接不当同样可能引发严重的侵权问题。为此从链接的技术角度出发,分类研究高校校园网站链接设置行为可能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并提出了避免侵权行为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993.
论药品侵权责任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责任,它是产品责任的下位概念.这种产品责任的构成与一般产品责任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药品缺陷的判断标准应采用不合理危险标准,而非质量标准;在缺陷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理论的适用上提出疫学因果关系和市场占有率决定因果关系适用的可能性;为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发展缺陷或科技抗辩不能作为责任的免除事由. 相似文献
994.
本文根据我国名誉权保护的现实,提出名誉侵权认定和处理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试图对名誉侵权案件的准确认定和处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95.
中小型超市分布密集,在广大农村、城郊、城市里处处可见。但中小型超市由于受信息和资金的限制,往往成为销售侵权商品的藏污纳垢之处。本文剖析了中小型超市侵权的原因和防止侵权的对策。 相似文献
996.
试论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轶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1)
在虚假广告侵权责任中公众人物承担广告责任,而非产品责任.公众人物之所以承担侵权责任,是因为消费者对其的信赖及其从消费者的信赖中获得利益.公众人物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应当采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非补充责任.亲自使用(而非试用)该产品,并达到产品宣传的效果,或者已经超过代言期限一定时期的广告,或者没有达到一定的对广告的误解比率,公众人物可以免除责任. 相似文献
997.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是其核心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借鉴法国法将医疗过失分为医学科学上的过失和医学伦理上的过失的做法,将医疗过失分为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伦理过失。由于两种类型的医疗过失存在差异,因此认定标准也应当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各种学说和判例的推动下,从争议到形成通说,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体系。英美法系将诊断、治疗领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确定为"合理医师"标准,将信息提供领域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确定为"合理患者"标准。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将"善良家父"标准作为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而日本则确立了"医疗水平"标准。我国法律有义务指导医学界形成明确的医疗过失认定标准体系。有鉴于此,借鉴了两大法系关于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的相关理论,诠释了"当时的医疗水平"的含义,将"合理患者"标准作为我国医疗伦理过失的认定标准,最后探讨了医疗过失认定标准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998.
马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9-85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八种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而这些责任可以根据其功能上的不同分为防御型责任和补救型责任,两者各自独立,互不影响,构成了民事权益保护的并行轨道。但在补救型责任内部,又可以分为金钱责任(赔偿损失)和非金钱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两种方式,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互替代性。基于民事责任的救济性,债权人在责任承担的方式上虽有一定选择权,但亦受经济合理性的限制。 相似文献
999.
论婚内一般侵权责任制度的建立——兼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郗伟明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0,47(3)
我国婚姻法禁止婚内侵权责任的存在,而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又存在诸多缺陷,无法充分有效地保护婚内被侵权一方配偶的合法利益.从保护受害人、制裁侵权人及预防侵权的角度出发,应建立一般性的婚内侵权制度.婚内个人财产的存在为该制度的建立提供物质基础,婚内侵权救济的提起并不必然带来婚姻解体.现行婚姻法应废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婚内侵权责任规则.婚内侵权责任在成立要件上与一般侵权责任无异,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可灵活设计. 相似文献
1000.
吴慧文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6(2):85-86,89
英美法系国家认定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采取"两分模式",即先由陪审团根据一般常识进行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如事实上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该行为就不构成侵权;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再由法官进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