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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中国现阶段的城乡二元化土地制度决定了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地程序,而这一过程就形成了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之一。征收农用地的收入不断增加,已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给部分农民带来短期收益,但难以给被征地者带来长期根本保障,且给国家的粮食安全带来影响。长期看,最有效的办法是取消政府土地征收制度,但目前基本可行的则是规范和完善相关征收制度,并采取切实措施允许农民个人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相似文献
91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征收住宅时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原则,并将具体办法的制定权给予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通过对22个省份的规范分析,可得出住宅征收中住房保障可分为优先权模式和增设保障类型模式,所增设的保障类型是现有住房保障方式外另一种特殊的重要的住房保障类型。上海市的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制度是其中代表。通过整理分析上海市居住困难户保障的条件及在各征收补偿方案中体现的裁量标准,并与一般住房保障规范的条件比较,可发现实践中保障对象放宽,不以实际居住困难而以未从国家取得住房福利为标准,并不审查是否有自行取得适居住房能力,申请人资格被主要限定在房屋的财产权利人的现象。这表明该制度承担了经济利益分配的实际功能,偏离了一般住房保障的生存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913.
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不仅是为取得实现"公共利益"所需土地,其具有更为复杂的目标,也因此造成诸多问题,使得制度设计的初衷无法有效实现。因此,必须从根源上重新审视土地征收制度的目标,厘清参与者的利益取向和行动选择。从而推进做实集体土地所有制,打破政府对土地供给的垄断,明确土地征收的范围和裁决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性的基础性改革。 相似文献
914.
王书娟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8)
正当的土地征收程序应当具备保障公平、提高效率、化解纠纷、保护权益等功能,但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层面考察可发现,现行土地征收程序在功能发挥上存在障碍。究其原因,除立法偏差和法律实施的失范外,还有土地财政的驱动和违法成本低廉等深层次根源,因此,应当从价值目标的重新定位、程序制度的优化设计、法律实施的内外环境等多个层面通盘考虑,使土地征收程序的功能从应然走向实然。 相似文献
915.
运用文献计量工具,对CSSCI数据库收录的发表于2000-2012年间的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揭示这一研究领域的现状与问题。结果显示:征地制度改革研究作者群体庞大,汇集了国内土地管理知名学者;研究机构以国内知名高校为主;相关研究紧跟政策导向,为社会发展和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文献质量较高;相关研究主要有3条路径。关于征地制度改革研究的不足:知识基础略显薄弱;学术结论向公共政策的转化能力不强;研究热点分布不均;研究所属学科和研究方法不均衡。提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相关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的重点:加强部分重点问题的研究;注重从应然向实然转化的研究;注重多学科的结合。 相似文献
916.
本文以建立村级农地产权界定为核心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探寻衣地征收冲突的治理方法。运用文献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理论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归纳综合法:设计出以村级土地产权界定为核心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创新了农地产权与农地资源管部门的联系机制,有效解决农地征收冲突,土地管理方式也由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发生转变。 相似文献
917.
欧阳君君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0(4):48-56
土地征收审批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行政内部行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并无一致观点,这不仅导致了对土地征收审批行为管理的混乱,还致使被征收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困顿.土地征收行为属于多阶段行政行为,按照显名主义原则,行政主体应为公告机关,土地征收审批行为只是审批机关的参与行为,是行政内部行为.但是,借鉴台湾地区尤其是德国的理论学说与司法实践,土地征收审批行为应属于显名主义原则的例外情形,在性质上应被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科学合理地认定土地征收审批行为的性质,对于构建土地征收行为的正当程序及明晰被征收人权利救济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18.
919.
李爱荣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5(6):66-71
房屋征收是因公共利益对私有财产权进行限制,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因为公共利益具有模糊性和容易扩张性的特点而使权利救济成为必要,而且在权利救济的过程中,不仅必须注意处理好权利救济与合理补偿的关系,还应处理好权利人的权利救济与其他相关主体的权利救济的关系。权利救济原则所针对的并不是权利的某一方面,而是在各方权利明确的情况下,通过救济权利的规定对所有的权利一致地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920.
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100-106
征收取得土地特定空间的使用权,必须对土地所有权人补偿。这种补偿的性质应该是财产权之限制所生特别牺牲之补偿。土地空间征收补偿的原则一般包括完全补偿说、相当补偿说及折中说三种。征收取得土地空间,应采取完全补偿的原则。征收取得土地空间的使用权后,其土地补偿的价格,与一般征收土地,取得其所有权的征收补偿不同。区分地上权之补偿因仅使用土地之上空或地下空间,其补偿系参酌临近土地或类似土地之正常交易价格乘以该特定土地立体利用阻碍率计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