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84篇
  免费   12篇
  国内免费   1篇
管理学   6篇
民族学   1篇
丛书文集   29篇
理论方法论   6篇
综合类   150篇
社会学   5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4篇
  2021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7篇
  2014年   9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13篇
  2011年   18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2篇
  2008年   15篇
  2007年   18篇
  2006年   18篇
  2005年   14篇
  2004年   12篇
  2003年   11篇
  2002年   6篇
  2001年   8篇
  2000年   5篇
  1999年   2篇
  199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9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91.
在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与罗尔斯正义论两种立场迥异的分配正义观中,两个社会群体分别成为各自伦理判断的基础,即最大多数人与最少受惠者。然而,两者都未能确定无疑地界定谁是真正的最大多数人或最少受惠者,导致两种分配伦理原则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难。功利主义用最大多数人替代全体人,致使其界定的最大幸福含义模糊不清,据此,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很难准确判断特定的受惠对象,最终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换取最大多数人的幸福。罗尔斯则将正义原则建立在最少受惠者利益基础之上,克服了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的不确定性,以收入指标确定最少受惠者地位,但对个人标准的表述却又过于具体与特殊,以至于无法给出一个清晰的标准,同样给决策者以模棱两可的信息。由于两种正义观的理论矛盾并非通过其自身的理论修正可以克服,因而需要在冲突中相互吸收与融合才能得以消解。  相似文献   
192.
童中平 《兰州学刊》2005,(6):84-87,69
密尔的自由主义受早期功利主义的影响,并对其进行了不断地修正.功利主义的伦理观是其自由主义思想的伦理基础,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其最终的价值目标.他详尽地阐述了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与限度,划分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界限,突出了个性发展对社会福祉的重要性.代议制政府是自由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3.
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功利主义倾向及其引导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受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价值观念以及大学生自身特点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功利主义倾向.在探讨大学生价值观功利主义倾向的表现的基础上,从正负两个方面分析了功利主义倾向对大学生的影响,并提出从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义利观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和注重社会主流文化三个方面对大学生加以正确引导,使其价值观上的功利化倾向趋向合理,呈良性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194.
教育评价结果是评价活动和实践改进的桥梁,只有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才能形成教育质量闭环的提升过程,凸显评价的发展价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评价结果要么不被重视,要么呈现为竞争性、等级性等不利于评价持久发展的现实样态,尚未充分发挥以评估结果落实"强硬度""长牙齿"、推进教育治理效能提升的目标。当前学界在谈及评价时通常会涉及评价结果相关问题,但缺少专门研究。实践和理论的双重不足为开展评价结果研究提供了空间。2020年10月,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在对当前流行的结果评价的负面影响认识基础上进行反思,改革阻碍高质量教育发展的"五唯"倾向,促进"双一流"大学建设,进而以评价赋能育人。该文件的出台既体现了国家对教育评价问题的重视,也突显了解决评价中所出现问题的紧迫性。基于此,以"改进结果评价,强化结果使用"为价值追求,从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反馈方式及相关主体的秉持态度、解读路径和运用取向等方面全方位谛视高等教育评价结果。发现当前教育结果评价普遍存在"五轻五重"现象,即呈现形式上重量化轻质性、反馈方式上重告知轻协商、对结果的态度重接受轻质疑、对结果的解读重实体轻关系、对结果的运用重功利轻价值。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是能追溯造成问题的根源,只有如此,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遵循"理念—制度—操作"的思维逻辑,深入系统地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发现其既有教育评价理念的偏差,也有评价制度的不科学,还有评价结果运用的复杂性。完善结果评价运用,落实《方案》的评价理念,实现"破五唯"的价值追求,是研究的归属和落脚点。鉴于评价落地的关键在于人,而人的任何行动都离不开制度的支持,所以,选取"人—制度"的分析框架,提出详实可行的意见,为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建立健全立德树人机制提供参考,推进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到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体包括提高行政人员的评价能力、增强实施人员的专业性、调动落实人员的积极性;健全评价过程的监督机制、优化评价结果的使用机制、建立评价改进的追踪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195.
Moral philosophy is a rich tradition that contains many alternative approaches to determining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A limited account that only considers (hedonistic) utilitarianism and deontology cannot do justice to moral philosophy. It is necessary to also consider the many other general-purpose moral theories that have been proposed, as well as the approaches developed in various branches of applied ethics, such as healthcare ethics, the ethics of technology, and the ethics of risk.  相似文献   
196.
作为一项新兴的生命科技,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可以改善个体和社会的境况,符合福利最大化原则。但这一技术远未成熟,贸然推广应用必将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可能损害未来的人的健康等权益。对此,主流的伦理观认为,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缺乏伦理正当性,但纯粹的不以生育为目的的医学实验在伦理上应被允许。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刑法之所以禁止基因编辑“造人”的行为,是因为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的伦理规范。立足于目前的生命伦理规范,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保护法益应是公共卫生秩序,而非人类基因库安全。因此,本罪是行政犯,以行为违反行政法规、行业规范等前置性规范为必要要件。  相似文献   
197.
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迅猛发展,对以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为根本存立前提的当代法律体系形成强烈冲击,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成为关键问题。目前,消极论和积极论处于相持阶段,加速了现行刑法理论体系的知识变革进程。"人造物"等不同程度的消极论,以现行刑事法律制度难以直接接纳及其所裹挟的潜在的刑事风险等为由,虽有其可取之处,但其逻辑机理正是过度释放人类中心主义的预设效应。完全按照人类中心的立场进行审视会得出无法调和的结论,也显示了智能技术应用的工具属性被深度放大之倾向,但上述消极事由不尽然合乎规制人工智能犯罪的现实需要,也与法律主体制度的演进规律不符,甚至会压制刑法主体的自主进化。"电子人"等不同形式的积极论,率先走出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及其观念束缚,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人工智能与刑法的互动及其动向,更加契合了人工智能犯罪的发展动态。而意志自由、刑事责任能力、道德伦理规则、智能程度与智能主体类型、刑事责任的客观存在、算法的特殊地位与意义等既有的知识框架与新的要素累积,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在发展的刑法体系中实现衔接与契合。经由不真正完全背离刑法原理的认识扭转,亦供给了学理层面的支撑。而且,遵循功利主义的理路,以及在一系列有关人工智能主体方面的先行立法之做法的引领下,应分阶段、类型化、动态化厘定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使其在法律拟制的路径上可以继续延续和拓展。在人工智能的刑法主体地位得以澄清下,有必要接受智能主体可以享有一定的新兴权利之现实情状,但应具体地确证权利类型等具体内容。在现阶段的技术代际之策动下,智能主体的权利内容与范围目前是限制性的,无法采取与"人"对等的保护策略,保护方式也应有别。这种"降维"保护有其现实合理性,通过积极制度设计与规则配置,能够最大限度策应人工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之更迭态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