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174篇 |
免费 | 360篇 |
国内免费 | 5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612篇 |
劳动科学 | 56篇 |
民族学 | 141篇 |
人才学 | 112篇 |
人口学 | 9篇 |
丛书文集 | 2913篇 |
理论方法论 | 461篇 |
综合类 | 5651篇 |
社会学 | 566篇 |
统计学 | 6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0篇 |
2023年 | 172篇 |
2022年 | 130篇 |
2021年 | 218篇 |
2020年 | 308篇 |
2019年 | 262篇 |
2018年 | 102篇 |
2017年 | 184篇 |
2016年 | 261篇 |
2015年 | 456篇 |
2014年 | 850篇 |
2013年 | 621篇 |
2012年 | 689篇 |
2011年 | 769篇 |
2010年 | 757篇 |
2009年 | 685篇 |
2008年 | 763篇 |
2007年 | 602篇 |
2006年 | 537篇 |
2005年 | 454篇 |
2004年 | 377篇 |
2003年 | 291篇 |
2002年 | 262篇 |
2001年 | 263篇 |
2000年 | 165篇 |
1999年 | 103篇 |
1998年 | 59篇 |
1997年 | 70篇 |
1996年 | 30篇 |
1995年 | 37篇 |
1994年 | 20篇 |
1993年 | 10篇 |
1992年 | 4篇 |
1991年 | 5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6篇 |
1987年 | 8篇 |
1986年 | 5篇 |
1985年 | 3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35年 | 1篇 |
193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51.
52.
53.
54.
丁玉峰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0(1):14-1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赋予中国马克思主义从文化维度发展的新使命.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文化之维,就是要不断打造蕴含马克思主义的优秀文化成果,通过这些“硬通货”不断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并在国际间的交流交融中增强马克思主义影响力,开创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这就要求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要坚持文化传承,特别是要坚持文化性质的传承、文化定位的传承以及文化基因的传承;借鉴和吸收有益的文明成果,运用其有效的文化话语表达方式,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审视其有益的文化政策;实现文化转化,有效把握文化内在的层次转化规律、差异协同规律和结构功能规律,促进中华优秀文化成果的现代转化,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软实力,增强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引领力,实现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相似文献
55.
《江西社会科学》2018,(2)
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93份有效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存在扩大化适用的现象,法院未正确处理特殊侵权规则与一般侵权规则、特别法与一般法之间的关系,导致法律适用错误;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法律推理过程错误。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缺乏选法理由,直接援引法条作出裁判;另一方面,说理过于简单,法律推理混乱,如存在适用第44条中不存在的系属公式、未审查当事人是否达成选法合意、未对"经常居所地"进行认定等问题。因此,我国应细化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并构建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6.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33-40
目前学界对"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的理解千差万别,这既有词语训释上的原因,也源于理论认知方面的差异。经由辩证诸种注释歧义,并结合《天论》篇政治哲学的文本性质,可以看到此句所蕴含的理论问题:其一,荀子区分了"天"(自然之天)与"道"(礼义之道),并分立了二者在达致合理的政治秩序上的价值。其二,就政治体系而言,政治秩序的达致需要政治角色履行相应的政治职能。荀子所理解的"官人"与"圣人"在政治职能上有本质差异,一者在"守天"(观察、研究自然现象),另一在"守道"(持守、遵循礼义之道)。辨明"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一句的意涵,有助于深入理解《天论》篇的理论主旨与义理脉络。在《天论》篇中,"自为(圣人)守道"是"明于天人之分"的必然要求,也是"制天命而用之"的根本前提。在荀子看来,只有"道"才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原则,"天"只是治理天下的物质资源。 相似文献
57.
58.
59.
60.
中国首例同性恋矫正侵权责任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引出了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究竟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的问题.同性恋不属于疾病,为其进行矫正治疗,构成对同性恋者人格尊严的侵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同样,为同性恋矫正治疗作虚假广告,也构成虚假广告责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确定虚假广告侵权责任,与为同性恋者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