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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学院学报》2019,(6):38-42
菲律宾在2013年单方面提起了南海南仲裁案,在七项诉求中环保诉求涉及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体系等,指控中国岛礁建设以及不合理的渔业活动破坏了南海海洋环境。针对指控中关于南沙岛礁建设的污染,我们在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内容、南沙岛礁工程建设的过程控制以及岛礁的环保整治措施等基础上,驳斥菲方的无理之说。同时,中国也在南沙岛礁环保方面有新进展,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设施,正式启用中国科学院岛礁综合研究中心,不断摸索创建海洋环保的南海模式。中国有义务法维护南海海洋环境,应适时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鼓励公众参与,推进《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完善《岛礁保护法》等专门性立法,在加强环保宣传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求南海国际环境合作,以期从低敏感领域解决南海争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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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当事人在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变化的情况,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执行的效率,这就需要针对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的程序构建进行研究,才能更好地解决当前民事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的范畴、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程序的启动、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事项的核验以及民事执行当事人变化的事后救济等,希望能够为民事执行的效率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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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瑰宝,在保护、弘扬、发展方面,立法不能缺位。国家相关立法尚存缺陷和不足,地方性立法的价值更加凸显。经统计,我国各地区已经出台民族医药单行立法共计十四部,其进步性与合理之处主要表现为:凸显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重视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强化民族医药文化传承与弘扬等;也存在部分地区对民族医药立法重视不够、大部分民族医药尚未纳入地方立法保护、现有地方立法对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不足等问题,应当对民族医药地方立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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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推行拉开了中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重构的序幕,灾害救助和扶贫开发领域的发展不断完善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内容。而针对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特殊救助以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的专项救助,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新型社会救助网络格局的实践进程是与近年来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的,该制度结构有其内在逻辑性,不仅需要理论上的诠释和归纳,也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规范和巩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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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地方立法是我国学前教育立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截至2020 年1 月,我国现行有效的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 规章共61 部,呈现出立法时间跨度大,立法主体覆盖面广,立法模式体例多样等特征。地方立法一定程度上规范着地方学前 教育的有序开展,但也存在部分省市立法机关对当地学前教育立法关注度不高、部分立法难以满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表 达不规范、可操作性欠佳、缺乏地方特色以及冲突与越位等问题。对此,应从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地方立法内容、建立地方性法 律适时更新制度、健全学前教育地方立法调研制度、加强地方立法专业化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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