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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卯轩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Z4)
理性主义奠定了以立法为圆心的法典中心主义的法治进路 ,其思想资源是自古希腊开端的实在法与自然法分离的自然法思想传统 ,它促成了近代法治基本结构和观念的形成 ,法治的普世主义和浪漫主义也由此而生 ;而历史法学、社会法学直到后现代法学则在质疑法典中心主义法治观基础上 ,进一步将实在法分裂为法与“活法” ,在降低立法重要性的同时铺展了更为开阔的法治进路。法治的重心转移到了活法。立法的性质和原则在变迁中的法治语境下被赋予了不同的涵义 相似文献
2.
论美国宪法政治形成发展的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昌华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96-102
美国宪法政治形成和发展的原因 ,在于有英国立宪政治的深厚文化与思想做基础 ,在于社会各群体有在法治状态下生活的习惯和传统。济济的法律人才在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上起了主导作用 ;社会经济制度为美国的宪法政治确立与发展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国家不豢养和保存大规模的常备军 ,人民的代议机关能牢牢控制国家武装力量 ,尤其能控制国家武装力量的经济命脉。另外 ,北美独立运动不是一场专制王权与民主力量之间的冲突与斗争 ,而是一场殖民地力量壮大以后争取分离的运动 相似文献
3.
洛克论宗教宽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u Fei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
洛克的《论宗教宽容》,是现代西方处理宗教冲突的基本理论依据。但新近发现的文献表明,洛克早年是反对宗教宽容的。本文将洛克对宗教宽容的几次讨论放在十六十七世纪英国宗教冲突的政治背景之下,指出洛克前后期虽然主张不同,但都遵循同样的理论基础,即《第二篇政府短论》中提出的"神法—人法—兄弟法—私人法"的法律结构,只是针对英国现实问题,在这一框架当中适当调整。无论他主张宗教宽容还是不宽容,目的都是为了清除天主教在英国政治中的势力,围绕圣公会建立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他晚年与普洛斯特有过多次争论,但所涉及的并不是原则性的分歧。我们今天思考宗教冲突与宽容问题,应该看到洛克宗教宽容思想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4.
程华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1):99-104
赛缪尔·普芬道夫是17世纪德国法哲学的开创者,是近代世界范围内最杰出的自然法学思想家.普芬道夫对法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对自然法的捍卫上,作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在德国的主要代表,其著作中处处充满着自然法思想,尤其是契约论思想更是影响深远.在自然法学说方面,普芬道夫的思想联结着格老秀斯和霍布斯.与其他古典自然法思想家不同,他特别重视对义务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廖艳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30-34
自然法从早期的希腊自然哲学中汲取了大量的养分,在希腊城邦的历史终结时,它演变为一种伦理秩序,经过西塞罗和务实的罗马法学家的转化,它最终成为法学上的一个永恒的命题。 相似文献
6.
欧洲近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最早产生于英国,对于“自然权利”问题的关注成为其产生和发展理论的起点。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理论正是以自然权利为依据从人的角度来界说国家和政府的产生及其存在的合法性,这可以说是近代政治哲学发展中从理论上或观念上摆脱神学-政治的最初努力。 相似文献
7.
侯冬梅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摩莱里《自然法典》站在唯理论的立场上,根据自然法和自然状态学说论述了一个自然法一直被忽视或被否认的真实精神。将道德观念视为政治社会的立身所在,揭示出社会与人不是一个对立的关系,社会应是与人的发展完全一致的完美的人的生存形式。 相似文献
8.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
法的正当性问题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历久不衰的经典问题,关乎法律价值、法律理念、法律文化、法律权威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而其中的要害在于法与道德的关系。在形塑西方现代文化风格的启蒙时代,古典自然法学说是针对该问题进行研讨的经典学派,对后世学派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对其围绕法正当性问题的研讨思路进行结构性分析,是在该问题上获得理论创新的逻辑起点。在使人的主体性获得空前解放与现实效应的同时,典型的古典自然法学说在论证思路上主要面临两大问题。首先,以世俗人性作为论证法律道德正当性的现实起点在经验上面临瓶颈;其次,以实然要素作为理论支撑论证该种正当性在逻辑上存在瑕疵。 相似文献
9.
郑灿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8):50-52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一书中关于“丛林法则”和自然法的思想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仍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丛林法则”的生存土壤,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的运行机制,社会问题是“丛林法则”的不良后果,道德训诫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自然法是实现道德训诫的思想依据,正义是强调道德训诫的价值基础。而... 相似文献
10.
孟涛在《法学的性质:技术、科学或哲学?》一文中指出,中国法学目前只是停留在技术化的第一步,离真正的技术化还有很长的路;社科法学有助于了解中国法律实施的真实状况,有很大的扩展领域和发展空间;法律本身是否合理,需要进行深层次的哲学思考,特别是要进行古今中外思想上的深层次对话。鲁楠则从比较法视野进行反思,眼下的中国法学流派之争究竟在争论什么?宋旭光则试图从流派之争的背后问题出发,明晰法理学学科性质并探寻法理学研究的进路。杨天江则告诫自然法理论研究者,出于对自然法理论研究尚未迈过初级阶段的原因,不仅不应介入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还应主动避免被迫的卷入。刘振宇对自然法之是否介入当下的学派之争则持另一种观点,现有流派都不足以将带有政治因子甚至于以政治话语为主的泛法律信息转化为法律话语,而自然法理论则可,从而推动形成中国法理学第三种智识。黄涛从古典法学的视角相对超然的审视流派之争,即认为需要适度地超越一种经验性的考察法律现象的方法,探寻人类应过什么样的法律生活,建构何种法律世界,以找到真正支撑规范生活的内在动力源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