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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法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学界已经讨论了很长时间,主要有三种学说,即法人拟制说,法人是在说和法人否认说。法人的本质又与其责任能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本文对法人的责任能力和责任形态做一些粗浅的阐述。  相似文献   
2.
原因自由行为是为给那些由于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然后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处罚依据的一种理论。然而,这一理论从一引进来就引起了学者们的激烈争论。对于这一理论,如何认定其着手,学者们意见分歧,本文认为在解决着手的认定之前,首先应当明确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罚对象。原因自由行为中原因行为的可罚性。能否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赋予原因行为具有实行行为性,这是解决原因自由行为着手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3.
醉酒,在医学上又称为酒精中毒、乙醇中毒,是指由于饮酒所致的精神障碍。[1]这里的精神障碍并不是在刑法领域通常理解的精神障碍,而是指因饮酒而导致的兴奋、过于自信及昏迷等现象。酒精是酒类饮料的主要成分,它对  相似文献   
4.
安乐死的问题非常复杂,不能笼统的表示肯定或否定.死亡不仅是一个客观事实,作为一个法律事件,死亡的医学标准与安乐死是否可行无关.现代社会自杀不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帮助安乐死、受嘱托实施的安乐死行为仍应承担刑事责任.近亲属无撤除无责任能力患者的生命维护系统的决定替代权.  相似文献   
5.
通说认为,中国大陆刑法对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仅在刑法第18条第4款上涉及。立法上,该条款不分情况的“一刀切”模式不符合法理和情理。立法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错误的处理思路,司法实务人员倾向于直接引用该条款追究行为人的完全刑事责任。以醉酒犯罪为切入口来探讨原因自由行为,重点针对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借鉴域外关于自陷行为之立法例,探讨我国立法之困境,对其进行反思与完善,得出既适用于一般又考虑个别的“总则加分则”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鲁新安 《学术研究》2007,1(8):47-51
提出道德责任的理念和认同道德责任建设,不意味着自然而然地产生道德责任的行为,也并不必然会带来社会生活以及个人实践方式朝着责任伦理所预示的方向转化的结果。因为道德责任主体为自己的道德实践行为寻找合理性根据而进行的理性认知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深刻认识当前我国社会公民所面临的现实伦理处境以及在道德实践中的两难选择,进而研究"道德责任能力"的伦理价值、建构驾御各种复杂伦理关系的包含理性认知能力、心理能力和实践能力三大能力要素的体系,切实地加强道德责任能力建设,是实现上述转化的必要环节。惟有如此,方能使纯思辨的价值探讨凸显其应有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格健全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长期性的问题。但是公司法人格健全只解决了“立”的问题,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应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这是个“破”的问题。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包括利用公司规避法律,逃避合同义务和其他债务以及公司形骸化,中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尚未真正建立。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公司人格否认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企业家是一种特殊的、稀缺的、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社会资源,在中国经济转轨的背景下,企业家作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角色,其成长对经济快速发展和竞争机制逐步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发现,东部地区上市公司企业家能力水平较高,但企业家能力指数的区域间差异并不是很明显;金融保险业、其他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企业家能力水平较高,而房地产业、水电煤气业、石化塑胶业的企业家能力水平普遍较低;无国有股份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和国有绝对控股公司的企业家能力水平较好。  相似文献   
9.
随着智慧社会的到来,人工智能体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智能水平不断提升,与之相关的犯罪问题逐渐走向理论和实践的焦点。人工智能体冲击着刑法教义学主体和客体相区分的二元结构,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探讨人工智能体的刑法地位应当改变混同分析主体性和能力性的思路,区分不法和责任两个层面进行研究。应基于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明确现阶段人工智能体仍然属于弱人工智能,因此其无法成为犯罪人或被害人,也无法具备责任能力或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人工智能体日益可能成为犯罪对象,与之相关的自然人和法人犯罪也应当受到重视。探讨人工智能相关的刑法问题应当立足于教义学的基本立场与理论范式。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典》对监护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成年监护、社会监护、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原则等内容既完善了监护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监护人责任规则的立法基础.在新监护体系下,监护人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面对监护制度新发展提出的挑战,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缓解有关矛盾是当下比较适宜的选择.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明确:监护人责任为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具有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能力;无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虽无侵权责任承担能力,但是应当以其财产对受害人承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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