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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婚姻效力瑕疵的规定应该解释为具有封闭性。从法政策的视角看,欺诈行为只有在涉及婚姻实质时才会影响婚姻效力,而法定的涉及婚姻实质的欺诈只有隐瞒重大疾病这一种;重大误解不足以构成撤销婚姻的事由;采取虚伪表示不影响婚姻效力的立场,反而更加有助于减少假结婚、假离婚等行为,且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公信力,至于附带的经济损害则可以通过区分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的法律技术加以救济;除未达法定婚龄者外,其他人不纯因其行为能力欠缺而致婚姻效力受影响,否则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弱势群体结婚的权利;《民法典(草案)》中曾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婚姻登记”,是为了解决“被结婚”这种特殊的婚姻不成立问题。从教义学的视角看,结婚的意思可以分为实质结婚意思和形式结婚意思,在我国法中,二者只要具备其一,就符合“自愿结婚”的要求,可以成立有效的婚姻。 相似文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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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栏,在报纸版面上发挥着突出版面思想、突出中心工作、增加版面信息量、美化活跃版面的重要作用.研究报纸专栏形式特征和办好专栏的路径,对提高报纸的宣传引导作用和提高报纸的质量是十分有益的. 相似文献
5.
屈原赋"看视"概念场词语语义丰富,呈现"方向""情态""距离""结果""时间"等多个认知角度。每一认知角度呈现出不同的语义场,每一语义场又含有不同的"看视"概念场词语,精细多样。从运用形式来看,屈原赋"看视"概念场词语既有"单用"又有"并用"。屈原赋通过使用"看视"概念场词语,产生了显著的艺术效果。这些词语在屈原赋中是形象的活化点、画面的切换点以及情感的寄寓点,其运用促进了诗歌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康有为完成于1904年底的《意大利游记》为说明性个案,试图呈现其欧亚文明论的基本面貌。文章将文本与这位“先时之人物”所处的时代相联系,勾勒出康氏的旅欧行程、意大利考察和文明叙述的轮廓,梳理了康氏在其“异域志”中表达的有关升平一统(帝国)、中西文明之异、文明关联互动等看法。文章指出,《意大利游记》是古代华文异域志的近代遗响,而康有为借之表达的看法,实构成一种“文明-现代性”主张。本文为作者所写有关法国社会学年鉴派文明与文明研究构想之论文的续篇。文章指出,康有为对文明的界定与其同龄人涂尔干的看法有诸多相通之处,但也有不同点:康氏与涂氏都将现实发生的文明界定为“超社会现象”,视其为国族与世界之间的中间范畴,但相比于从结构观点看文明的涂尔干,康氏在考察文明的存在方式时更关注其历史的治乱轮替动态,也更为重视其政体实现形式。文章最后,作者思考了20世纪康氏欧亚文明论的遭际,指出相比“国族营造”之社会科学,康有为融通“我他”文明的叙述依旧有其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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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当前面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的新问题制定的一套具有规范化、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法律保障机制。从农民工工资支付法治化保障机制的制度特点来看,《条例》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化,处罚方式强调规范化,监管过程具备严密化,监管主体呈现多元化。《条例》采取全程协同监管手段消除“灰色治理”的“梗阻”,用“法律红线”落实并明确各方的法律主体责任,以细化规定的方式打通工资支付的“绿色通道”,从而能够保障《条例》的有效落实。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条例》主要从实践逻辑层面上落实法治化保障措施:明确不同监管主体在监督检查领域中的职能定位,对用人单位实行严格的资格认定与法律责任制,在监管领域中始终关注劳有所得的民生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