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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李庄案又有了新情节。就在上周,最高检和重庆市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就其申诉和控告事项了解情况。此次约谈,是源于2012年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检寄出的控告书,称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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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0月,广西颁行《人民告发官吏暂行办法》,赋予民众请求撤销或变更行政官员违法损害之权利,随后民众援引该法控告官吏尤其以县长为被告的"民告官"案件大量涌现。通过对此时期广西民众控告县长案件的梳理发现,尽管此类案件的处理从实体到程序,都并未严格遵照法律规范,是一种有强烈行政色彩的司法行为,却张扬和强化了公权力与民权诉讼地位平等以及通过法制平台弥合社会利益冲突的理念。"民告官"热闹背后,宝贵地呈现出现代性法制气象,即便其成色因政治竞争背景而削弱,也与当时中国社会整体现代性进程不大协调,却映射出剧变时代民国社会治理和法律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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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啓铮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5(2):55-59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不能仅仅成为国家追诉犯罪的工具,而应该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其权利应当得到保障。控告犯罪是刑事诉讼的起点,我国被害人控告犯罪的权利存在着诸多缺陷,不能保障被害人的有效参与。应当完善被害人控告犯罪的权利,保障被害人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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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彤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9(11)
1935年川政统一后出现了大量民控官的事件,这些控案多数是民众依<控告官吏递呈办法>向军事、行政等有实际权力的机关呈控而来的.而依法律向法院或监察院呈控的则相对较少.控案以贪污敛财、枉法滥刑、违反粮政等类型居多,反映了政府与民众的矛盾之所在.对于控案的处置,国民政府采取了对违法官吏和诬告者都予以轻处的平衡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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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安分局警察隋某,男,现年48岁,共产党员,中专学历。2001年隋某在担任人民警察期间,倒换某大型企业内部付款委托书(内委)两起,涉及数额45.2万元,被其主管部门市公安局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违犯公务员纪律”,于2003年10月15日将其予以辞退。隋某对辞退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复核,原处理机关于2003年12月2日作出复核决定,维持原辞退决定不变。隋某仍不服,遂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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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正祥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1):128-133
申诉、控告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但是刑事申诉、控告概念未正确概括这两项权利 ,法律制度也存在明显缺陷。本文认为 ,犯罪嫌疑人申诉权的客体是侦查阶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申诉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改变错误的决定。控告权的客体是侦查人员实施的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 ,控告的目的是为了使侵权的程序结果和后续行为无效。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控告应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应当完善申诉、控告行为规则。本文最后对刑事申诉、控告概念进行了修正 ,并提出了完善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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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二十年间取得了从无到有的长足进步,建立了以申诉和控告方式为主的内部救济制度。但是现存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并不完善。本文试从当前的内部救济制度出发,寻找其中的缺陷;另一方面从外部救济思路出发,寻找外部救济制度对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