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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中现  邓毓 《探求》2013,(4):41-46
海峡两岸自"三通"以来,各方面交流日益频繁,逐渐展开了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入合作。其中经贸合作的发展尤为值得注意,但在金融证券方面,台湾为大陆企业设置了诸多的限制,影响了陆资企业赴台投融资,致使金融合作严重的滞后于经贸合作的发展步伐,呈现出单方向、不平衡的状况。而实际上,两岸的证券市场又有较强的优势互补性,且ECFA的签订已经为两岸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基础。要克服影响两岸金融合作的限制性因素,须从市场、机构、监管等方面加强两岸的合作空间。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化进程的加剧 ,国际投资成为驱动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国际投资的速猛发展 ,客观上促使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专门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多边条约的需求越来越显得迫切。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简称OECD)着手起草并组织谈判的《多边投资协定》(MultilateralAgreementonInvestment,以下简称MAI)可谓应运而生 ,尽管该约由于种种复杂因素至今尚未生效 ,但从某种意义来看 ,其体现了国际投资制度的发展趋向 ,尤其是对国际投资的待遇制度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将通过对…  相似文献   
3.
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法律基础及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理论界和实践中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基础认识上存在的模糊和分歧,作者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角度阐述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符合并基于WTO协议规则,基于中国区域合作战略和CEPA协议,并明确阐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CEPA协议的延伸和具体落实。文章还分析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CEPA法律地位上的差别和特点。  相似文献   
4.
从区域经济协调治理角度来看,粤港澳区域发展规划应当类似于区域一体化概念范畴,如何处理区域经济协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成为当前粤港澳区域经济发展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思想倡导自然权利和人权基本理念,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个人权利;利益法学的核心概念将社会秩序的背后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等。在区域经济协调治理确定的法律秩序范围内,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平衡关涉各方利益的协调,而找到平衡二者的路径、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对于粤港澳区域经济协调治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被学界、官方以及贸易实务界认为是二战以来国际贸易体制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人们普遍将争端解决机构视为“国际贸易法庭”。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是争端当事方介入程序、与透明度相关的诉讼程序及WTO书面报告的质量等方面。解决对策包括授予争端当事方充分行使参与的权利、建立协助发展中国家参与争端解决机构的机制、加强WTO成员方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配合等。  相似文献   
6.
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现实选择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本文对经济全球化的涵义及进程、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在面对全球化带来的问题时,我们不仅要从宏观经济机制的运作和经济体制的改革着手,还要在制度环境尤其是法律环境的完善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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