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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了一些较好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在技术手段、目标设置与治理格局诸多方面呈现出新型治理意蕴。但实际运行中,由于当前基层综合治理体制组织资源、制度资源的薄弱,导致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和结构面临了诸多困境和问题。从根本上看,农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社区公共服务,同时也属民生法治领域的治理范畴。由此,在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必须建构与农村社区法治需求相适应的民生法治体系,以“共治”为思路推进政府、社区与居民依法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以“民生”为前提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治理,以“法治”为保障努力把社区矛盾纠纷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形成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实现以民生法治为导向的基本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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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总体思路与具体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近期来看,制定村民自治组织法比制定村民自治法更为可行。如果尚不能出台村民自治组织法,那么修改村委会组织法则是当务之急。在这两种情形下,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委会选举法都十分必要。另行制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办法主要是考虑到,如果村民自治法尚不能出台,则该办法能够与修改后的村委会组织法、新制定的村委会选举法构成一个相对完备的村民自治组织法律体系。从长远和现实考虑,制定乡(镇)村关系条例都必不可少。目前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务公开条例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政策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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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应构建新的民事责任体系,这需要加深对民事责任诸多法律问题的理解: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民事制裁等相关概念具有实质性区别;民事责任与债经历了由融合到分离的立法体系演变;民事责任是侵权行为法律后果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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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卓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1(4):56-58
通过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研究,阐述了企业合并中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形成的依据,归纳出各国企业合并中反垄断法豁免的主要类型,进而提出了建立我国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农民集体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近年来农村社区腐败不断侵蚀农民集体权益,与产权改革的目的呈现冲突。农村社区腐败治理问题需要放置于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与变迁中进行理解,特别是从基础性的产权治理入手来进行探究。当前,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因集体产权归属不清、责权不明和保护不严等,使得农村社区治理逐步陷入缺乏合理有效产权支撑的困境,突出表现为社区居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区“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利益分配与集体经济主体缺位之间的矛盾。下一步,伴随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推进,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成为农村社区矛盾解决的重点,农村社区腐败治理的关键,就是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重点从明晰产权主体、实施政经分离、完善赋权增能等三个方面着手,通过采取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制、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参与机制等,有效建构起预防和治理农村社区腐败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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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的运行需要一套既能在科层体系中促进各行政层级之间的联动与协同,又能在空间地域内推动不同区域之间融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关键在于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思维方法,进行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以及主体性的分析。总体性视角重塑了市域社会治理在实现社会有序共同发展的重要性作用。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性主要体现在系统分层、整体目标、主体要素以及关联机制等方面。行政层级与空间地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两大分层要素。市域社会治理就是以市域内的市级层级和城市地域为主导,通过一定的关联机制来实现“善治”。一方面,通过层级各要素的主体吸纳、行动吸纳以及决策吸纳,实现“政府-社会-民众”共治共建共商;另一方面,通过空间各要素的知识扩散、政策扩散以及技术扩散,实现“城市-城镇-农村”共享共融共促。以总体性视角来探讨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在机理,为市域社会治理整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益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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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经验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基层的具体实践。以“两个结合”为分析视角,可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提供方法论指导,厘清“枫桥经验”在产生、发展、创新过程中的历史逻辑,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脉络。纵观“枫桥经验”60多年的发展历程,始终坚持以“两个结合”为指导,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不断进行理论上的守正和实践上的创新。新的历史时期,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以大抓基层为鲜明导向,以法治思维为工作方法,以建设平安法治社会为目标追求,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运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指导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实践,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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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务公开的问题剖析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突破和创新,向深层次、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迈进。理论研究领域也日益从村民自治转向村级治理等深层次研究领域,村级权力运作、村委会建设、村庄日常治理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引起中央高层高度重视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就变成了这些新的研究领域的实验场,村务公开的现状与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遭遇的困境、可能的解决思路等成为我们研究的主要考察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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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服务领域,打破政府垄断、肯定市场价值不仅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性选择,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理念的一次重要更新。回望"以钱养事"改革的十年历程,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不仅符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要求,而且展示出其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满足农民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实践适用性。因此,市场化理应成为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路径选择。但受限于农村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畅、市场主体未确立、市场竞争不充分、资金投入不足、队伍建设滞后、群众认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一些地方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运作不规范导致的。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通过优化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细化服务清单、创新管理机制,壮大服务主体、优化竞争环境,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服务能力,重视人才培育、规范内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农民参与等措施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