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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预期功能是构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优秀法官"选出"并"留在"一线审判队伍中.法官员额制实施以来,法官流失问题虽得到一定的缓解,但情况仍不容乐观,表明法官员额制的预期功能并未完全得到实现.造成这一不尽理想后果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拟订履行预期功能的审判团队在人员构成和运作模式上还不够完善;第二,法院体系内与法官员额制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素对员额制功能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强化改革的系统集成性,以各项配套措施的系统跟进来促成法官员额制的落实是实现法官员额制预期功能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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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观念变迁的视角出发,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工具性权利观阶段,第二个是个体化权利观阶段,而个体化权利观阶段又可以被划分为意志论的权利观阶段和利益论的权利观阶段。不同的权利观反映了其所属阶段的社会生活状态,并将这种状态通过权利话语表达在法律体系中。权利观变迁的背后是在形塑主体性过程中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变化,而权利冲突、权利滥用现象的普遍化所表征的利益论权利观的失灵恰恰源自主体在追求利益时对自身的遗忘。发展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法治实践的共同体权利观是解决权利冲突、权利滥用问题,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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