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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变迁及其内在经济动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成为社会对集体林权改革的共识。因此,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变迁的研究,对于明确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方向、深化社会宏观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不同历史时期集体林权制度对于产权主体的不同界定,将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历程划分为4个阶段,并运用经济学的生产与消费、博弈论、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对4个阶段的经济动因做了系统分析。结果表明:历次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方向是与国家当时经济社会环境紧密相关的,历次集体林权制度变迁实质均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最优化目标下的制度安排,与在此安排下农民作出的微观理性选择的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施均是宏观制度安排与微观理性选择相一致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私有化不是林权改革的方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有效率的林权(这是一种生产关系)必须是与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这是一种生产力)相适应的林权。我国提高国有林效率的核心措施是改革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取消分权,集中经营,以及剥离社会负担和改革用人制度等。那些国有林私有化和分权化改革的意见违背森林经营的原则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在确保国有森林资产的前提下,鼓励发展私有林是可取的,但私有林权分散和林主追求短期利益的动机必然损害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价值。国外的经验是一旦造林后国家就要帮助林主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合作化或规模化经营。森林经营和农田经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营,林业改革如果仿效农业改革将是一场灾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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