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2篇
  免费   2篇
管理学   1篇
丛书文集   9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3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2篇
  2019年   1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法律历史分析理论主要探究法律的起源和历史沿革,以及法律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历史背景,揭示当前法律的制约因素及路径依赖,乃至为当下的法律提供权威的规则渊源。它的兴起与18世纪自然法观念及体系论思想的衰落、弘扬历史和人的个性的浪漫主义思潮的繁荣以及民族国家的出现密切相关。从学科建制看,在欧陆国家,法学真正作为一门学科意义上的“科学”,始于19世纪的德国。德国当时的法学几乎是以萨维尼的历史法学为中心建构的。萨维尼同时提出了“体系”和“历史”两种方法,而“体系”又以“历史”为基础。这对德国法学…  相似文献   
2.
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制约因素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多个方面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制约因素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认为高等教育改革理论滞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高校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高等教育法制不健全、高等教育评估机制不健全是制约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和扩大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3.
担保制度内在体系的诸价值包括公正、自由、平等、安全和效率.《民法典》关注物上保证人和保证人的特殊地位,弘扬了担保领域的意定主义,凸显了物上保证人和保证人的平等法律处遇;并通过纳入实质担保观,提升了平等价值;确立了统一的受偿顺序规则,强化了对担保权的保障;扩大了"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买方"规则的适用范围,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通过促进抵押物的流转等革新提升了担保交易的效率.担保领域的新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了这些价值,但在制度建构和法律适用中,还需有力地推动这些价值的最大化及其融贯性实现.  相似文献   
4.
中美大豆期货的套利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鸿飞 《兰州学刊》2006,(7):146-148
本文通过协整与历史数据模拟的分析方法,对大连期货交易所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5月大豆合约进行了套利分析,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和很高的套利回报率,文中也进一步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实施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极为重要。专家们认为,应当以民法典为分析框架,来构建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民法典对于自媒体、电子商务和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治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为未来环境法典的编纂和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提供了制度基础。在价值引领上,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在案件裁判和民法教学中落实诚信价值观,民法典的平等、自由原则也为商法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制度空间。在制度供给上,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新规为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提供了支撑,同时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也在实践中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一步细化落实。  相似文献   
6.
库存控制是配送中心物流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配送中心库存控制的特点分析现有库存控制模型应用于配送中心的局限性,提出配送中心库存控制的目标和库存控制模型。  相似文献   
7.
违反强行法的法律行为无效是各国的共同规则,可称为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强行法应仅指公法上的强行法,私法上的强行法是自治规范,违反它的效力最严重的不过是"不生效"而不是"无效"。违反公法的法律行为是否无效,必须探究公法的目的,并运用比例原则来限制对公法目的的解释,以进一步区分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民法也不能排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适用。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功能截然不同,两者不能统一。  相似文献   
8.
论潜在损害的诉讼时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潜在损害是现代社会常见的损害种类,它与现代性迅猛发展引发的“风险社会”紧密相关。传统欧陆民法的时效制度几乎没有关注这一问题,导致潜在损害赔偿请求权往往因罹于时效而得不到任何救济。近年来,一些国家努力突破传统时效制度的限制,扩大对潜在损害的救济。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间,潜在损害是经济发展的代价之一,受害者多为消费者和劳动者。从利益衡平角度考虑,我国立法应规定潜在损害不适用最长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担保规则的体系化面临较为特殊的难题。担保规则的内在体系涉及自由、安全、效率、平等和公正诸要素,它们在担保领域都具有较为特殊的意蕴,而且两种或多种价值存在张力甚至冲突,需要精巧地妥协和融贯。在我国民法典将《担保法》分置于物权编和合同编的立法框架下,担保外在体系横跨两编,立法宜提取担保规则公因式,并将这些共同规则置于物权编,同时准用于保证合同。担保规则再体系化必须克服现行担保规则“商化不足”和“商化过度”的流弊,合理区分民商关系,以解决担保从属性和连带保证方式推定的难题。民法典宜引入“实质担保观”,从更广泛的优先权角度,将所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交易纳入登记公示框架,尽可能消除隐形担保和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划定了民法教义学的问题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教义学的想象力,但它将促使中国民法学进一步体系化和细密化。《民法典》解释论可推动通说的形成,且可确保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和安定性。民法学的中国元素并不影响法教义学的体系建构,而是本土民法学的重要部分。民法学研究应关注“活法”,尤其是典型案例和交易习惯,并提炼社会事实,将抽象的法规范的适用情形予以类型化。民法教义学特别是其内在体系的形成仰赖其他社会科学,但在形成之后,自足性成为其可欲的目标,往往使其排除其他社会科学。民法教义学不可能也不应拒斥其他社会科学,民法的历史社会学分析和多学科的协同研究值得提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