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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提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全胜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3):56-60
立法提案是指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或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特定的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法规的动议。立法提案与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有密切的联系。立法提案进入立法议程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定。我国立法提案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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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保护地理标志的现实意义,详细分析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提出了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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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新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2):7-13
城乡二元体制下,我国农地管理制度之首要目的在于限制农地权利,剥夺集体与农民的农地发展利益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基于此,农地管理制度具有管制过度、双重不平等以及忽视农地权利主体参与等特征。其规范配置以禁止性与强制性等强行性规范为核心。随着我国进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农地管理制度应成为工业反哺农业的有力保障。它应该确立扩大自治、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有机结合以及强化民主参与的立法理念。修改后农地管理制度的规范配置要弱化强行性规范的核心地位并减少其数量,增加任意性规范与倡导性规范的数量,注重它们在农地管理中的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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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永健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3(6):52-54
医事法律规范的创制应该整合伦理和道德的基本规范,鼓励医事立法对医生行为的调整,着眼于医生行为逐步向"善",逐步符合公平、公正、自由平等的伦理精神和各项道德原则;并论述道德化的医事法律规范路和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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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不只是一项保护人权的基本原则,从立法的角度看,更应该将它视为刑事立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并不仅仅限于被写入刑法典,它需要刑事法律规范一以贯之,否则罪刑法定原则则将徒具形式上的意义。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立法的要求看,其消极要求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一国的法治状况。对刑事立法的要求并不高,我国刑法已实现其消极方面的要求。其积极要求的实现的程度如何直接取决于一国的刑事立法水平。积极要求在我国的实现程度还比较低,原因在于我国的刑事立法水平还比较低。真正实现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刑事立法水平;另一方面应当有专门的刑事立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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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媒伦理问题的制度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伟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3(3):79-82,94
如果说人的自利性和“经济人”的理性为传媒主体选择不道德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可能的话,那么传媒制度是传媒主体选择不道德行为的主要决定力量。其中,传媒政治经济制度的失衡和传媒伦理制度的有效供给不足或约束软化,是传媒伦理问题得以存在和延伸的主要制度学成因。在传媒制度的规约下,传媒主体选择不道德行为的“风险”在大于“收益”时,传媒的伦理问题会大大减少,而其“风险”在小于“收益”时,传媒的伦理问题会大大增加。这是传媒主体利益最大化追求与传媒制度失衡或约束软化等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传媒领域实施道德“立法”,是消解传媒伦理问题的一条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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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大陆开始出现。我国《刑法》2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了规定。根据有组织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反黑法",从立法上细化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增加财产刑及对"保护伞"现象作了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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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刘畅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4):76-79
实践中,个别地方的行政立法回避制度是我国行政立法程序制度发展的重大突破。在分析重庆市的具体制度实践并归纳总结现有关于立法回避制度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对立法回避制度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反思,并最终认为,中国语境下的行政立法回避制度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其存在是有现实依据和合理性基础的。 相似文献
10.
论WTO争端解决中的司法积极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增产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3):28-36
WTO争端解决机构经过近10年的运行,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然而,由于WTO立法行政机构较之其司法机构太弱,WTO规则本身模糊性强,加之其他原因,WTO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在具体争端解决中产生了以法官造法和对行政机构职能缺乏尊重为表现形式的司法积极主义。司法积极主义不仅与WTO的现有规定不一致,而且引发许多严重问题,并导致WTO危机加深。鉴于此,有必要改变WTO的现有体制,使其司法、立法与行政在机制上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与制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