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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腐败发生的机理与对策
引用本文:赵尚东,段战胜.论腐败发生的机理与对策[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1):87-92.
作者姓名:赵尚东  段战胜
作者单位:1. 宝鸡文理学院,社科部,陕西,宝鸡,721007
2. 延安桥北林业局,陕西,富县,727500
摘    要:腐败的本质是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了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制,而侵犯公众利益,腐蚀,破坏社会有机体即现存在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腐败最大量的表现在经济领域,最严重的危害在政治领域,反腐败是严重的政治斗争,任何腐败行为均是腐败主体,腐败对象和腐败机会三大基本素的结合,其中腐败主体是主观人为因素,腐败对象和腐败机会是客观因素,腐败机会是关键因素。惩戒腐败,要根据腐败发生的机理,对症下药,综合治理,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科学机制。

关 键 词:腐败  腐败主体  腐败对象  腐败机会
文章编号:1008-4193(2003)01-0087-06
修稿时间:2002年9月28日

On the Mechanism of Corrup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Keywords:corruption  the subject of corruption  the object of corruption  the chance of corru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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