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部门的界定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兼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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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象明.关于公共部门的界定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兼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4(5):557-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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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象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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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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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整个社会部门可以被区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的一些部门,其情形非常复杂,一般统称为第三部门,不同类型的部门具有不同的特点。从第三部门的基本特征看,它与第一部门具有更多的共同点,因此可以把第三部门看成是“准”公共部门。从广义上讲,公共部门应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两个部分,公共管理学不仅要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问题,而且要研究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从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现状来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因此,公共管理学与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学既存在着紧密联系,又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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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部门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第三部门 公共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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