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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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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诗赋是唐代至宋初科举考试中的重要内容。北宋中期以后,诗赋受到越来越多的攻击,其地位逐渐下降。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中,诗赋与经义的斗争和党派之争、道德之争夹杂在一起,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元祐年间诗赋、经义分科取士,奠定了南宋科举制度的基本格局。  相似文献   

2.
宋神宗在位期间全面革新朝政,包括科举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神宗即位初期,就令朝臣对现行科举制度之利弊和变革发表意见.在朝臣中形成意见极其对立的两派.一派以王安石、司马光等为代表,要求办学选才、废罢诗赋、一定程度恢复乡举里选,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另一派只有苏轼、刘攽寥寥数位,要求坚持科举考试选才,反对废罢诗赋和乡举里选.科举变革大致遵从了多数派的意见,熙宁三年殿试制策,极大程度地改变了宋代士人的读书、写作风习.兴办学校、发展教育、选拔人才、取代进士试等,一直是神宗朝君臣努力的方向,朝廷最终为此出台三舍法.此外,省试经义,废罢诸科和制科,允许宗室参试,都是神宗朝在科举制度方面的举措.  相似文献   

3.
科举,即通过设科考试选拔人才。中国的科举制肇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至清朝末年废止,历时达1300年。 一般认为,隋炀帝大业年间设进士科是科举制度创立的标志。到了唐代,科举制度得到迅速发展。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由礼部每年定期举行,是生徒和乡贡参加的科举考试;制科是皇帝不定期下诏举行的,旨在选拔“非常之才”的考试。宋代的科举制度  相似文献   

4.
南宋时期,鉴于政治形势的需要、诗赋人才的匮乏以及社会右文之风的盛行,南宋政府决然恢复曾在北宋一度停废的诗赋取士制度.然而,在北宋长期实行经义取士的历史实际与儒学中兴的文化背景下,经义取士制度亦得以保留,而南宋政府兼收并蓄的用人政策客观上又强化了这一趋势.进士分科考试制度由此而确立,并延续至南宋灭亡.南宋进士分科考试制度的确立,最终结束了宋代科举史上的"经义与诗赋"之争.其形成契机揭示了宋代科举考试内容的衍变规律.  相似文献   

5.
胡燕 《南都学坛》2009,29(2):55-57
律赋是唐赋中极为重要的种类之一,至盛唐始大盛。盛唐律赋的体式并未完全成熟,骈律夹杂的作品不少。盛唐律赋虽限韵但还比较宽泛,对于韵目、平仄、韵部内的字数多寡及次序等都没有严格的统一规定,也还未真正地讲求四声八病的使用和避忌。进士科于永隆二年始试杂文,并于神龙元年最终确立三场试,由帖经、试策改试杂文的原因在于帖经仅需背诵,策文的题目又过于集中,不能考察士人的真实水平。而进士科所试杂文由箴颂、铭表、诗赋等调整为专试诗赋,原因在于诗赋更能展示才华,且题目千变万化,检测更具可操作性。而进士科由吏部考功员外郎知贡举改为礼部侍郎知贡举,对进士科专试诗赋更有直接影响。律赋发展至盛唐,其体式、特征、审美风格都日趋定型,加之,在尚文风气的影响下,进士科逐步开始专试诗赋,对律赋的创作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可以说,盛唐是律赋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时期。  相似文献   

6.
夹锡钱是宋代铸造和流通的一种特殊的钱币。一般认为,夹锡钱是徽宗时期为解决钱币外流和财政困难而铸造、推行的货币。事实上,不仅徽宗时期,而且太宗、神宗、高宗、孝宗时期都曾铸造和流通夹锡钱。  相似文献   

7.
论"诗赋取士"之前唐初科举与诗歌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宗永隆二年,杂文正式成为进士科的考试内容,进士科随后不久即进入"诗赋取士"的阶段.诗赋进入初唐科举,是一个逐渐渗入的过程.最初出于统治者个人对诗赋文辞的喜好,后来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尚文"风气,促使进士科加试杂文成为必然的改革.进士科沦为"辞科",与其科目性质有关.一大批文坛巨擘由进士科出身,科举进士科间接地促进r律诗的形成."应制唱和"是唐代科举省试诗的本质特征.省试诗与唱和诗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  相似文献   

8.
高丽朝科举呈现出由重诗赋而渐重经学、经世的演进特征,随着科举救弊之呼声兴起,文坛反骈文、律赋,尚古文、古赋之文风渐盛,其背后有宋代科制与文风的影响.高丽末期接受兼顾词章、经学的元朝科制,罢考诗赋代以策问和古赋,开启了朝鲜半岛科举考古赋的先河.朝鲜朝建国之后,古赋正式成为科举文体,并历时500余年,使得元代科制在域外长期延续.朝鲜朝初期针对科举考赋问题,发生过经义与诗赋、古赋与律赋、实用与否的多次争论,反映了时人对古赋文体及科举考赋问题的不同认识.  相似文献   

9.
晁说之年谱简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晁说之(1059~1129)是北宋一位不容忽视的经学家。他博通五经,尤精于《易》学,同时又是一位富有创作实绩的作家、画家,与苏轼、黄庭坚等苏门文人、江西诗派作家有着广泛的师友关系。由于元符上书入党籍,其仕途极其坎坷,长期沉沦下僚。他的一生经历了仁宗、神宗、哲宗、徽宗、钦宗、高宗六朝,是难得的一位身入南宋的"元名士"。  相似文献   

10.
宋初与唐代一样 ,也存在进士行卷。真宗、仁宗时行卷风逐渐止息的原因 ,是由于科举制度的改革 ,由“采誉望”变为“唯卷面”。又由于历史政治背景的差异 ,宋初进士行卷具有不同于唐代的特点 ,即主要定位在文学上 :文人由文学主张相同而相知 ,不再象唐代那样是政治上的“相须”、“相资”。这使宋初进士行卷成为集结诗文革新运动基本力量的手段 ,同时也为文学派别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科举制度开始于隋朝,延续至清末。它不仅对古代的政治、思想、学术、文化产生了 十分重要的影响,并且东传至朝鲜,南传到越南,促成了两国的科举取士制度。根据两国史书,科举取士 中诗赋占有突出的地位。相较于同时期的中国科举试赋,越南课艺赋与试赋的创作特征主要表现在题类 和取径的多元化,有汉赋体、唐律体、李白体等 ;题材也多种多样,诸如咏史、景物、记事、拟古诸题的创制。 而从赋史看,越南辞赋艺术对词章之学的发展、经史之学的渗融、赋学体系的构建以及由模拟到自立的变 化,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由隋炀帝创置的进士科,沿至唐代,进一步成为科举制度中最受时重的一科。唐高宗永隆二年,接受考功员外郎刘思立的建议,于进士科增试杂文二篇。当时增考的所谓“杂文",还只包括箴、铭、论、表之类。至玄宗开元、天宝之际,又逐渐发展为专考诗赋。后来不仅“作诗赎帖”的圆通办法,使进士科实际上演成了唯诗赋是重的词科,连不常设的制科,也加进了诗赋的考试项目。进  相似文献   

13.
宋代翰林学士是当时文化建设和文风变革的重要力量。从太宗朝以后,翰林学士知贡举成为常例;尤其是仁宗、神宗和哲宗朝,翰林学士知贡举的情况更为普遍。知贡举是翰林学士最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也最能产生直接影响力的角色活动,其主要体现为翰林学士对科举制度规范化所做的贡献,以及对"太学体"的排抑等。  相似文献   

14.
王安石二十二岁中进士后,担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多年,目睹北宋社会危机深重和人民的贫困生活。在仁宗时期,他曾上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直陈时弊,提出变法主张,但未为仁宗、英宗两朝所重视。神宗就位后,在社会危机日益深重的情况下,便两次任命王安石为相,推行新法,进行改革。王安石的变法,旨在抑制兼并、放宽压榨、推动生产、富国强兵,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改革运动。为着进行变法,王安石不仅改组太学和地方学校,  相似文献   

15.
宋代科举之进士科继唐制考赋,经历了宋初殿试、元祐复赋与乾、淳隆文三度盛况,并通过归复王言、观觇才学、闱场争锋、经典重塑和科制延续,展示了一代辞赋创作的嬗变与兴衰。考察宋代文制与辞赋的关系,不仅要关注宋初、元祐与乾淳考赋兴盛期的情形,更应思考北宋"元祐"前后熙宁、绍圣朝廷两度罢赋的举措,正是在此罢、复之间,士子处经义与辞赋的矛盾、冲突,以及对两度罢赋而废赋的反思中,在南宋时代确立起"元祐体"、"乾淳体"辞赋的经典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召试是指宋代皇帝或皇帝指派其秘书机构、亲近臣僚对特殊人才进行的考试,召试合格者可以获得授官、除职、赐科名等优待。因进献诗赋文章而获得皇帝特旨召试的事例,称为"献文召试"。宋代献文召试所献之"文"包括家集、逸书、赋颂、诗词经义等类型。北宋前期,献文召试频繁举行,形成了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宋神宗元丰改制后,献文召试明显减少。南宋初年,宋廷对北宋末年献文召试进行清算后,至南宋末年这种铨选形式几乎绝迹。宋代献文召试是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是"右文国策"的体现,也是特定时期君主特权与官僚特权相结合的产物。随着宋代科举、宗室、荫补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献文召试最终消融于制度化的皇权之中。  相似文献   

17.
自隋朝试策取士创立"进士科"后,垂法1 300余年的科举制度开始了它漫长的历史。宋代是科举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北宋立朝伊始,立即恢复了科举制度,颁布一系列科举条例。既有因袭隋唐旧制,亦有所革新,如放宽对士人应举资格的限制、增加录取名额、采用弥封制等,体现了一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随着宋初科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录取进士的数量  相似文献   

18.
苏东坡生活在号称“百年无事”的北宋中叶。他是历经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及徽宗五朝的著名文学家和政治家。苏东坡自幼深得家学熏陶,博览文史,文如泉涌,加之深受西蜀文风和家乡外在文化环境的影响,早有济世之志。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年仅22岁的苏东坡与其弟苏辙同科进士及第,顺利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始了他并不顺利的人生之路。入仕几十年来,他以超群的才华和崇高的人格屡受皇帝、太后及正直大臣们器重,历任制诰、侍读、翰林学士、礼部侍郎和龙图阁、端明殿学士之类的京  相似文献   

19.
“格”的演变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商鞅变法以来,直至唐代,律是历代王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律的特点是具有稳定性和威严性,行用时间颇为长久。自唐代后期始,这种状况有所变化,律的地位下降,而能及时反映君权意志的变通的法律形式占据了主导地位。如宋代的编敕、元代的条格、明初期的大诰、后期的例、清代的例。这些法律形式尽管名称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有变通性和灵活性,能将皇帝的意志及时地法律化。它们是随时损益皇帝的诏敕,作为正刑定罪的最  相似文献   

20.
宋代到了仁宗时期,阶级矛盾尖锐,民族危机严重,政府财政空虚,整个形势,犹如大病缠身,“待时而发”,已经到了“不容怠忽玩惕之时”。正如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所指出的那样:“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讠思)(讠思)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在当时士大夫中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就是一次改革的尝试。到了宋神宗时,一方面社会危机更加严重,另一方面神宗也有改革的意图,而王安石又是当时改革中的一位有声望、有魄力、有远见的政治家,于是变法的重任就落在他的身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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