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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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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确权是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确权不仅影响农户的生产行为,也影响其承包地处置。基于苏、鲁、皖3省15县(市、区)935个农户样本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分析了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农地确权促进了经营权退出,但却抑制了承包权退出;经营权退出在农地确权对农户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影响中具有遮掩效应;农地确权后,农户一旦选择流出自己的土地,就不会轻易选择退出土地承包权。因此,在“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政府需要系统评估农地确权的制度绩效,将经营权退出和承包权退出联动考虑,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2.
本文基于2022年810份农户微观调研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路径,并对比分析不同年龄阶段农户影响路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受家庭特征、土地特征、认知特征及承包权退出补偿条件特征影响,其中承包权退出补偿条件特征影响效应最强。(2)土地特征和认知特征以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对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产生影响。(3)不同年龄阶段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因素有所差异,影响路径也略有不同。因此,应依据农户特征探索分类型、分阶段、多样化的土地承包权退出路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户实施差别化退出激励政策及补偿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公开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信息与制度。  相似文献   

3.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福建省402份农民工调查样本,对农民工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及退出条件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揭示出影响农民工承包地退出意愿的显著因素。研究表明,对农民工土地退出意愿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是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城镇定居意愿、人均耕地面积、地区经济状况、村距最近县城距离、农田灌溉条件、农地流转情况等,据此提出了促进土地承包权良性退出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农民对土地产权的认知情况是影响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陕西关中地区的58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研发现,43.62%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占有权,95.2%的农民认为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94.5% 的农民认为自己有土地收益权,63.1%的农民认为自己拥有土地流转权。而49.48%的农民愿意用承包地换经济补偿,24.83%的农民愿意用承包地换城镇户口,14.14%和11.55%的农民愿意以承包地换城镇住房和城镇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另外,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农民对土地占有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权和流转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而农户对土地使用权的认知状况对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除此之外,农民的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供养率越大以及有子女在城镇上学或工作的,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强;农民承包地的面积越小、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越低以及距离最近县城的距离越近,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强。  相似文献   

5.
引导农户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有助于推进以适度规模化生产为目标的农业现代化经营。基于全国11个省(区)18个县区的1 012个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分析农户代际差异对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和退出补偿方式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不同代际农户在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老一代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较低,而新生代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则较高;大多数农户都会选择“以承包地换现金补偿”的退出补偿方式,但不同代际农户在其他退出补偿方式选择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新生代农户更倾向于选择“以承包地换城镇住房就业”,而老一代农户和中生代农户更倾向于选择“以承包地换社保或股份”的退出补偿方式。因此,优化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当前的退出模式,还应考虑不同代际农户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的差异,并构建差异化的退出补偿机制,使不同群体农户退出土地承包权之后都有合理的价值预期,从而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相似文献   

6.
农地“三权分置”视阈下,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土地承包权的有效退出是缓解农村人地矛盾、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两种不同思路。鉴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尚未形成且功能有限,形塑承包地退出机制确有必要。土地承包权是兼具财产和身份要素并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的复合型权利,由此决定承包地退出必须慎重对待。在立法体例上,应坚持土地承包权退出事由法定原则,同时厘定承包地收回“原则禁止与例外允许”二元模式,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收回事由。在立法内容上,完善自愿交回和依法收回规则,承包地自愿交回在法权关系应表达为土地承包权的抛弃或转让,抛弃土地承包权须以丧失集体成员资格为前提,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发包方以不超过剩余承包期限为原则,不影响农户成员资格和再承包权,应成为主要退出方式。“依法收回”可分为身份性收回和非身份性收回,身份性收回包括因户口迁移引起的收回和因承包方全家消亡绝户而收回,非身份性收回又分为因承包地灭失、承包地被征收而收回。为保障土地承包关系“大稳定、小调整”的格局,构建承包地退出制度的法定事由和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农业机械化与经营权流转提升了农地退出意愿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将农地退出分为部分退出、全部退出两类,利用黄淮海农区816户农户调查数据,采用可处理内生性问题的内生Probit模型,估计了农业机械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户农地退出意愿的影响,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并考察了农业机械化对不同类型农户农地退出意愿的差别化影响。研究发现,无论是部分退出还是全部退出,农业机械化对农户农地退出意愿都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与流出土地的农户相比,未参与流转或流入土地经营权者更愿意退出农地,经营权流转对农地退出既有替代效应,又有激活效应。上述结果具有很好的稳健性,而且农业机械化对于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的农地退出意愿提升作用最大。为了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要在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同时,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转让市场,为离农、进城农户自愿退出农村土地提供制度通道。  相似文献   

8.
基于改进的计划行为理论框架,以湖北省咸宁市、鄂州市、安陆市、天门市、大冶市、嘉鱼县、沙洋县等市(县)14个乡镇34个行政村的644个农户为调查对象,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研究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农户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研究表明:(1)农户在农地整治中参与权属调整的行动逻辑遵循“认知→意愿→行为”这一路径形式,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农户的行为意愿在其认知与行为响应之间起到完全中介效应,行为意愿是农户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行动逻辑中必不可少的一环;(2)农户关于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对行为响应仅仅存在微弱作用,权属调整的客观复杂性与风险性使得农户对此保持着极其谨慎的行动态度,农户的行为响应趋于“理性决策”;(3)农户的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行为兼具“自发性”与“诱发性”双重行动逻辑,且在组织支持下产生的“诱发性”行动逻辑占主导地位;(4)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农地权属调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利用湖南省四大经济区域228户农户调查数据,对易地搬迁贫困户承包地处置问题进行探讨。运用无序多元Logistic模型从户主特征、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对影响搬迁农户承包地处置方式选择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搬迁农户的承包地依然以自己耕种为主,占比73.25%。另外,14.47%农户选择土地流转、12.28%农户任其抛荒;(2)搬迁安置地、农户所处经济地区、户主文化水平、健康状况和婚姻状况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流转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对搬迁后邻居满意度对农户选择土地流转有显著负向影响;(3)宅基地与耕地的距离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抛荒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承包地面积、农业收入占比和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对搬迁农户选择土地抛荒有显著负向影响。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完善搬迁后续服务工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调整农业用地等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易地扶贫搬迁进入后续扶持阶段,就业已成为搬迁农户最大的民生。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就业能力表明:从宏观层面看,因不同安置点周边市场类型分布不同,搬迁农户就业能力差异较大,梯度效应明显;从微观层面看,影响贵州省搬迁农户就业能力的因素主要包括信息素养、人力资本、适应能力、就业认同、社会资本。  相似文献   

11.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大工程,通过主客位视角分析各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参与现状,可系统呈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模式及其运行机制。基于对凉山彝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实地考察表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构建的“五位一体”治理模式,其内核是构建以行政化程度较高的社区干部为主、“半组织化”吸纳的社区骨干为辅的运行架构。受生计理性、社区认同、制度实践等因素影响,少数“强参与”的居民与多数“弱参与”的居民在需求、动机与行为上存在显著差异,从而对居民共同体意识和可行能力培育形成挑战。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在充分发挥两委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多元治理主体力量,从内源上为易地扶贫搬迁居民可持续发展增权赋能。  相似文献   

12.
基于山东省287份农户调查问卷,综合运用Heckman二阶段模型、主成分分析和比较分析法,分析农户土地政策认知及其农地转出的响应机理。结果表明,农户对土地政策认知的总体水平和农地转出比例均较低;对农户整体而言,土地政策认知水平提升对农地转出意愿和行为的发生概率提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但不同类型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和行为对土地政策认知的响应存在较大差异;土地政策认知对农地转出意愿和行为的影响力处于中等水平,家庭特征、区位因素和社会保障的作用程度相对较大,资源禀赋的作用最小。为了促进农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应提高农户的土地政策认知水平,提高农民非农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在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双重影响下,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迎来了生计转型的契机,但生计资本限制、心理阻碍、产业发展瓶颈制约等阻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搬迁农户生计转型的驱动力,影响着生计转型的进程。要克服这些阻力,政府应重塑关键生计资本,提升搬迁农户参与旅游生计活动的能力;加大心理资源供给,激发搬迁农户参与旅游生计活动的意愿;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实现旅游生计方式的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江西、安徽、江苏三省42个乡镇样本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分析了农户在农地承包权置换城镇社保意愿选择方面的影响因素,得出乡镇家庭人均纯收入、乡镇所有农户医疗和养老支出占总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乡镇所有家庭务工比率的平均值、城镇人均社保缴纳的费用对农户选择农地承包权置换城镇社保的意愿存在显著影响。同时采用空间自相关的莫兰指数来反映不同地区之间农户选择农地承包权置换城镇社保意愿的空间分布模式,验证农户在选择农地承包权置换城镇社保的意愿上存在相互影响的特征。  相似文献   

15.
乡村振兴是国内大循环有机发展的重中之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但由于种种原因,亟需解决群众搬迁后生活生产中存在的发展不足和返贫风险的问题.以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为例,介绍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分析搬迁社区居民困境.从社区集体发展视角出发,构建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框架与体制机制;探讨社区集体发展的组织、管理、股份及利益配置架构;解析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社与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集体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理清收益内部化、风险内部化、本地就业、保障最大化、兼顾公平的社区集体发展机制;提出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随着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完成,我国已进入“后移民搬迁时代”。如何让移民全方位融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打造从物质到精神的共有家园,构筑坚实的社区共同体,是移民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基于对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BYL街道的个案调查,分析了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建设特点,发掘移民社区建设的多种张力因素,包括:交往上的结构性制约、生计上的被动式转型、关系上的团结性弱化和意识上的公共性流失。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结构性特征,可以以空间为切入点重塑社区共同体:通过公共场域强化物理空间共同体;通过生计保障强化生产空间共同体;通过公共性重塑强化制度空间共同体;通过集体记忆强化文化空间共同体;通过互惠机制强化心灵空间共同体。  相似文献   

17.
文章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相关数据,研究农户对农地证券化意愿和主要影响因素的相关关系。根据数据分析得出结论:(1)农户家庭小于40岁人数占比与农地证券化意愿正相关;(2)非农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比例与农村土地金融化意愿负相关;(3)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与农地证券化意愿正相关;(4)村镇干部和大农户的影响与农地证券化意愿正相关。根据研究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户和年轻一辈农地证券化的宣传力度;农户收入结构亟待调整,农户耕作能力需要集中提高;由村镇干部和大农户领导,其他农户农地入股的农地证券化是一农地制度创新之路。  相似文献   

18.
易地扶贫“搬得出”任务已经完成,当前普遍面临着安置社区如何有效治理的难题。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兼具城乡双重属性,具有典型的“过渡型”特征。对陕南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调研发现,搬迁前的村干部仍然在新社区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但却存在一定的角色弱化风险,阻碍了社区秩序的重构。通过“空间-行动者-秩序”框架认为,易地搬迁带来的空间转型张力是产生村干部角色弱化风险的重要原因。后续要立足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整体空间,通过凝聚情感共识、推动制度引领、培育公共精神、弥合数字鸿沟等手段重塑村干部的规范角色,推动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相似文献   

19.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作为我国精准扶贫的直接产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应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城镇集中安置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易地搬迁贫困户虽然借助国家力量实现了居住空间、户籍和部分公共服务的跨越式城镇化,但是由于短期内无法实现生计能力的快速提高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明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城镇化”和“素质城镇化”,而仍处于 “半城镇化”状态,由此面临着失业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信任风险、房产变卖风险、社会融合困境等多种社会稳定风险。为维护社会稳定,应提高城镇集中安置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社会稳定风险治理能力,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  相似文献   

20.
基于江苏省855户农户调查数据,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计量经济模型,实证分析农地流转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农地流转对转出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促进作用最高,其次是未流转户,对转入户的退出意愿呈负影响;由于农地流转所产生的转出户数量远远高于转入户数量,所以整体上有利于宅基地的退出;此外,户主的教育年限、村干部身份、家庭外出劳动力比例、拥有城镇住房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为正,家庭65岁以上人口比例、农村房屋现值对退出意愿的影响为负。为了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首先,应将农地流转与宅基地退出置于同一框架内统筹部署,通过完善流转服务和经济激励使农户自愿转出农地,进而促进宅基地退出有序开展;其次,为转入户及未流转户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减少其对宅基地生产辅助功能的依赖;最后,提高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并公平补偿被拆房屋和宅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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