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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从区分“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的角度出发,可以认定,只存在分散于各相关法律部门的各种国际经济法律规范,而不存在独立的综合性的“国际经济法”法律部门;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需要采用综合的方法研究各种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跨国经济关系中的特殊性和关联性,从而也就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国际经济法”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2.
概念是人们对反映对象的抽象,如果“反映对象”是不同的,则人们抽象出的概念的本质特征也就会截然不同;因此,要科学定义“法”这一概念,首先必须准确界定其所指代的事物范围。然而由于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一些学者混淆种概念与属概念、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将“法律”与“法”相等同,以致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都未能科学界定“法”的指代范围。事实上,无论是从现实的语言习惯上看,还是从辨证唯物主义的相关原理上分析,“法”都应是一个包括原始社会习惯法、阶级社会的法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规则”在内的属概念,而“法律”只能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是阶级社会的“法”。  相似文献   

3.
法与金融学的研究作为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的组成部分,是现代金融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近年来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并分为宏观法与金融理论和微观法与金融理论。“法与金融”理论认为,不同的法律起源以及由此产生法律系统的适应能力,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表现各异,进而导致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果。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和体系进行了探讨,认为社会保障法应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与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平行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法的体系应是以社会保障基本法为统帅,以社会保险法、社会经济法、社会福利法、优待抚恤法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相似文献   

5.
近来关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讨论,实际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同法律部门和学科的划分问题,另一问题是关于被调整对象本身,即“经济关系”的确切含义。例如有的文章提出“法律能够调整物质关系和意志关系”、“法律当然调整生产关系”……。这不仅涉及到“经济关系”的确切含义,也直接涉及到法与经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这样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谈点肤浅看法。  相似文献   

6.
论经济法的法益目标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法益目标 ,经济法的法益目标应是经济法首先追逐和实现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法益目标 ,以经济基本权为权利外形 ,以实现经济上的“公平”为核心。经济法的法益目标的社会根源 ,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它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经济法的法益目标依靠社会整体调节机制的作用而实现  相似文献   

7.
本文对前苏联50年代中期出现的“现代经济法”学派的主要理论观点作了概括的介绍,分析了“现代经济法”理论产生的经济根源,指出“现代经济法”理论是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映,其理论主张是为了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现代经济法”理论对我国经济法研究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而这又正是我国经济法研究中的误区。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一国的法律体系在根本上是由该国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而其形成也包含着立法者和法学家的主观因素。设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框架,应在实践的基础上,以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的主流学说为主导,同时以英美法的概念和制度作为补充和参考。本文还对完善直接和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指出前者主要是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后者则大体上包括民(商)法、经济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和社会保护法  相似文献   

9.
(一)当前国际经济法及国际金融法研究的切入点的思考 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相比,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仍处在高速发展和变化之中,是一个范围广泛、内部结构错综复杂的庞大法群。一是国际经济法的外延不断扩展,所涵盖的子部门越来越多;二是国际经济法各子部门的内容也在不断增加;三是国际经济法各子部门具体内容之间相互交融、紧密联系。因此,要全面掌握国际经济法,就必须确定一个研究中心,或者是明确一条研究主线,才能起到提纲挈领、旁及其余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论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社会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何法律部门均有其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国际知识产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部门,也不例外.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前提;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智力成果的流动性之间的矛盾,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形成与发展的社会动因;协调不同国家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原因而具有巨大差异的知识产权制度,则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形成与发展的社会目的.  相似文献   

11.
论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的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益从根本上决定着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法律的本质是利益法,即安排各种利益的制度。因此,划分法律部门的实质标准是利益而不是调整对象和方法。利益与调整对象、方法是本质与形式的关系。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分别以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个人利益、商事个体利益、国家公共利益为使命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体  相似文献   

12.
当前,法学界对调整涉外民事经济关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如国际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等的性质、对象和范围存在着争论.我们认为,对涉外民事经济关系及其法律调整的历史演变作以整体考察,将有助于弄清涉外民事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与实体法、程序法和法律实用法这三类不同性质的法律部门,以及内国法,外国法、国际法这三个不同法律体系在调整涉外民事经济关系中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建立科学的涉外民事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系统.本文试就此一谈管见.  相似文献   

13.
以“内嵌性”为核心概念的新经济社会学在过去40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既有研究受中层理论取向的影响,普遍看重经验层面上的贡献,对一般层面上的基础性理论反思有所忽视。就理论而言,新经济社会学在理解“经济”方面存在三个问题:看待经济后果不全面;对“经济”的定义过于粗糙和狭隘;对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定义有所矛盾。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新经济社会学过分侧重现实批判,激烈回应“经济学帝国主义”,照搬社会学中的社会秩序问题,不承认经济领域的相对独立性,主张经济领域缺乏内生秩序,最终演化为社会还原论。新经济社会学若要在下一阶段有所突破,必须和更宽泛意义上的社会理论有更多对话。具体主张包括:提出“经济与社会互嵌”的理论命题;在理论框架中恢复经济领域的自发秩序性;对等看待经济与社会,视二者之间的关系为液态相互渗透的互嵌状态。  相似文献   

14.
基于简单化理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始终饱受误解和质疑。与自然法相比,法律实证主义关注的重心发生了“位移”:前者关注的是法律“是”什么的定义问题,而后者关注的是法的实效层面的对策、策略问题。通过对“恶法非法”及与之关联的“恶法亦法”命题的分析,指出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都具有两面性,二者的差别应当在认识论、方法论的意义上理解,而不应简单理解为本体论上的对立。就此来说,法律实证主义的考虑可能更为周全、稳妥。  相似文献   

15.
刑事被害人经济救济法律制度系统化的意义在于满足刑事被害人利益诉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刑事司法环境、落实公民宪法权利以及履行相关国际义务.相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刑事诉讼法、商业保险法、社会保障法等各种法律手段,建立加害人赔偿、责任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多元的经济救济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统一的法律体系中经济法占怎有样的地位,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这个问题在国内学术界还存在着争议。本文试图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三方面来论证我国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得出经济法应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结论。  相似文献   

17.
对“法律全球化”的理论剖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面对当今国际社会“全球化”的热潮,作者冷静针对全球化、尤其是针对“法律全球化”的概念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与评判。认为法律全球化的概念使人模糊了“法律”的涵义、混淆了传统的法的分科,是一个经不起法学原理推敲的提法,是先前“世界法”的翻版。指出法律全球化不能正确描述法律发展的动态;应当正确理解和表述经济全球化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法律作为一种价值理念的体现,追求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社会经济福利与经济民主价值是经济法两个根本性的价值追求。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社会经济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制度构建对于经济法的实体性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论“直接适用法”在合同领域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在国际私法中,基于以意思自治原则为指导思想的合同领域,当事人对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相当大的选择权。但是,随着二战之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干预的不断增强,当事人对合同法律适用的选择权正在日益经受一些限制,这突出表现在当代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领域中呈现出“直接适用法”的适用场合逐渐增多,而且“直接适用法”对合同法律适用的影响也显现出逐步扩大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0.
在古代中国,亲亲相隐原则萌芽于先秦儒家。作为一种法律思想,亲亲相隐原则最能反映儒家“亲亲尊尊”的伦理实质,其实质是一种“权”,其目的是一种给以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将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权力授权给家庭。从法伦理意义上说,亲亲相隐原则是儒家仁爱精神在外扩展过程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的一种选择。同叶,也赋予法律一定期待可能性,即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给予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可以软化国家法律的残酷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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